在我有記憶以來,我便不善言辭,為此,挨了不少罵。因為我有一個性格開朗,社交能力很厲害的姐姐。
我也羨慕那些自來熟的人,剛見面就能聊上幾句,半天時間就能成為朋友。
但是對于我來說,這很困難。
這樣的我,在外遇見熟人或者同僚時,内心總會糾結掙紮一番。
要不要去打個招呼,萬一打了招呼對方不理我豈不是很尴尬;還是趁着對方沒看見我的時候趕緊低頭,然後從兜裡掏出手機,裝做沒看見的樣子。
這樣的場景經常出現在我的生活,曾經我認為這樣的性格非常不好,畢竟大家都喜歡外向熱情的人。
有喜歡社交的人,自然就會有恐懼社交的心理,這樣的人被稱為“社恐”。
在赫爾曼·黑塞筆下的《荒原狼》裡面,成功地描繪了一個社恐人的形象。
黑塞出生于一個虔誠的家庭,父親是著名的教會史學家,母親是一位傳教士之女,受過教育。
家人對黑塞的人生規劃是以後做個牧師,是以把他送去了毛爾布隆修道院念高中。
但是黑塞沒有按照這個軌迹發展,他逃離了學校,跟一個鐘表匠當了學徒,後面在圖賓根和巴塞爾的書店工作,最後走上了創作的道路。
他的創作受到了大家的認可,成為了文壇公認的大師,即使是年輕有為,卻陷入了一場痛苦的精神危機中,在這場危機中,他的性格發生了極大的反轉,成為了一個“社恐”人。
在這個時期他創作出了這本影響力極大的《荒原狼》,而這也是他自我療愈之旅的真實記錄。
裡面的哈利·哈勒是一個喜歡獨來獨往的人,在他的意識中,他認為他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甚至是一個被抛棄的人,這樣的感受,讓他覺得自己的内心有一頭“荒原狼”,而這頭狼的特點:
他用兩條腿走路,穿衣服,外表上是人類,可事實上他卻是一頭荒原狼。
這種認知讓他知道,他的體内有不止一種靈魂,有兩種甚至更多。
當他的靈魂是人時,會有美好的想法,也會因為感受到某種高尚純粹的情感。而當他的靈魂是狼時,會向别人露出牙齒,他會對所有的人類、他們的謊言、他們的堕落的禮儀以及虛僞的習俗表現出憎恨與緻命敵意。
其實,這何嘗不是每個人都該有的樣子。
每個人的體内都有多種性格,白天工作上班時,需要表現出社交能力很強的樣子,需要和各類人群打交道,需要根據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
但是當回到家,關上門,把身子往沙發上一趟,又會變成另一個自己。
這個自己不想說話、不想應酬、不想笑,隻想要一個獨立的空間,靜靜地釋放自己。
說到底,每個人心中都有存在一個“荒原狼”。
他們時而表現出跳脫的性格,時而表現出安靜的性格。
但是哈利仿佛更為嚴重,他不知道該如何釋放自己壓抑的内心。他渴望社交,渴望變得凱凱而談,這種情況,在遇到赫爾敏娜之後得到了改善。
這個女子,仿佛能洞悉人的靈魂,她能讀懂哈利内心那份孤獨,也能順暢地和他交流。
在遇見赫爾敏娜之前,他不懂交流;在遇見她之後,他試着敞開了心扉。
赫爾敏娜會認真聽他講話,會把他叫做小男孩,會教他跳舞,也會介紹不同的人給他認識。
而他之是以會喜歡上赫爾敏娜,則是在這個女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渴望的那個自己。
這本書是黑塞的手稿,全篇沒有分章節目錄,而是從開始寫到最後。
“社恐”是一個人在不願意交流的情況下表現出的一種性格特征,并不是說這樣的性格需要避而遠之。
我們不能保證情緒一直高昂,也會有低落的時候。
記得豐子恺在文章中說過這樣的一件事:
那時家裡都會準備瓜子,當有人來訪時,必定會端出來一盤瓜子,邊吃邊聊。
當大家都不知道聊什麼,氣氛也不會陷入尴尬,因為還有瓜子可以緩解尴尬。
瓜子殼在嘴裡嗑碎的聲音,就是沉默最好的潤滑劑。
而“社恐”則是人在低谷時最好的調節劑,當走出這種情緒後,更能清楚地認識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