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科技部公開通報“部分高校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情況彙總”。
共24份通報,多人被撤銷副教授職稱,以及暫停研究所學生招生、取消博士學位申請等處理措施。
全文如下:

一、重慶師範大學彭建軍為通訊作者、青島大學高慧為第一作者的論文“Hispidulin mediates apoptosis in human renal cell carcinoma by inducing ceramide accumulation”和“Hispidulin prevents hypoxia-induced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human colon carcinoma cells”。經調查,兩篇論文存在圖檔重複等行為。青島大學對高慧(與另外4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記過處分1年,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号資格9年,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9年,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取消參加本年度評先評優,年度考核不得确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重慶師範大學對彭建軍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因該論文獲得的科研成果獎勵、學術榮譽,取消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号、學術榮譽等資格1年。
二、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姚璐璐為通訊作者、喻喆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R-100 up-regulation enhanced cell autophagy and apoptosis induced by cisplatin in osteosarcoma by targeting mTOR”。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論文、不當署名等行為。對姚璐璐、喻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撤銷兩人依托該論文獲得的科研獎勵和副進階職稱,取消申報各級各類課題資格3年,取消晉級資格2年。
三、牡丹江醫學院附屬紅旗醫院韓光宇為通訊作者、李海林為第一作者的論文“Targeting of GSK-3βby miR-214 to facilitate gastric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dearease of cell apoptosis”和李海林為通訊作者、韓光宇為第一作者的論文“Increased miR-142 and decreased DJ-1 enhance the sensitivity of pancreatic cancer cell to adriamycin”。經調查,該兩篇論文存在對論文總體把握不嚴謹、對實驗過程管理不規範、不當署名等行為。對韓光宇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主持、評獎、參評榮譽等資格2年,取消職稱晉升資格2年;對李海林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主持、評獎、參評榮譽等資格2年,取消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2年,取消職稱晉升資格2年。對其他作者梁爽、崔江河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主持、評獎、參評榮譽等資格2年。
四、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張王剛為通訊作者、西北工業大學醫院萬林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103 confers the resistance to long-treatment of Adriamycin to human leukemia cells by regulation of COP1”。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圖檔造假、不當署名、僞造通訊作者郵箱等行為。西北工業大學醫院對萬林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對張王剛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永久取消招收同等學力研究所學生資格。
五、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張王剛為通訊作者、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部附屬太和醫院(湖北十堰)宋斌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R-143 regulates 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of myelocytic leukemia cell HL-60 via modulating ERK1”。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圖檔造假、不當署名、僞造通訊作者郵箱等行為。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部附屬太和醫院對宋斌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對張王剛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永久取消招收同等學力研究所學生資格。
六、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趙英仁為通訊作者、甯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王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Targeting of miR-20a against CFLAR to potentiate TRAIL-induced apoptotic sensitivity in HepG2 cells”。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資料造假、不當署名、僞造通訊作者郵箱等行為。甯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對王煜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趙英仁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永久取消招收同等學力研究所學生資格。
七、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長安區醫院陳怡為通訊作者、西安市胸科醫院劉钊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SNHG14 contributes to gastric cancer development through targeting miR-145/SOX9 axis”。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圖表造假、不當署名等行為。西安市胸科醫院對劉钊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博士學位申請資格;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長安區醫院對陳怡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八、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朱小萍為通訊作者,陳福梅、李夢圓為共同第一作者的論文“Propofol suppresses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of papillary thyroid cancer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lncRNA ANRIL”。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委托實驗、不當署名等行為。對陳福梅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申報科技人才稱号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2年;對李夢圓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取消申報科技人才稱号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資格1年;對朱小萍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停止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2年。
九、蚌埠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王大巍為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論文“MIR-16 inhibits pituitary adenoma cellproliferation via the suppression of ERK/MAPK signal 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僞造資料等行為。對王大巍作出如下處理:行政警告,黨内警告,撤銷其利用論文獲得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科技獎勵、人才稱号和職務等,收回獎金及已報版面費。
十、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包剛為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論文“K-Ras G12V/T35S-ERK1/2 pathway regulates H2BS14ph through Mst1 to facilitate the advancement of breast cancer cells”。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等行為。對包剛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号資格5年,取消評定技術職稱資格5年,取消研究所學生導師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十一、新疆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段紹斌為通訊作者,于亮、陳駿為共同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937 inhibit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metastasis in gastric cancer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FOXL2”。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寫代投、虛假署名行為。對于亮作出如下處理:取消承擔财政資金支援項目資格、招收碩士研究所學生資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及博導崗位資格5年;對陳駿作出如下處理:取消承擔财政資金支援項目資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及碩導崗位資格5年;對段紹斌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承擔财政資金支援項目資格3年;對其他作者劉郁作出如下處理:取消承擔财政資金支援項目資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及碩導崗位資格3年。
十二、重慶醫科大學劉德一為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132 promotes neurons cell apoptosis and activates Tau phosphorylation by targeting GTDC-1 in Alzheimer’s disease”。經調查,該論文存在代投等行為。對劉德一作出如下處理:誡勉談話,院内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以及職稱晉升資格1年。
十三、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高登宇為通訊作者、孫海為第一作者的論文“Propofol suppresses growth,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A549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miR-372”。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研究資料的行為。對孫海(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8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對高登宇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
十四、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徐海明為通訊作者、宮立程為第一作者的論文“Astragaloside IV Protects Rat Cardiomyocytes from Hypoxia-Induced Injury by Down-Regulation of miR-23a and miR-92a”。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的行為。對宮立程(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7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追回利用該論文獲得的科研獎勵,作為在籍研究所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徐海明(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7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撤銷副主任醫師職務。對其他作者常宏(與另外2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對其他作者張景澤(與另外2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
十五、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武漢為通訊作者、姜睿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126 inhibit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invasion and EMT in osteosarcoma by targeting ZEB1”。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的行為。對姜睿(與另外4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9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3年,撤銷副主任醫師職務。對武漢作出如下處理: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十六、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王悅書為通訊作者,李強、邢琬瑩為共同第一作者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Urothelial Carcinoma Associated 1 Promote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Osteosarcoma Cells by Regulating microRNA-182”。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的行為。對李強(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邢琬瑩(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6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對王悅書(與另外2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6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撤銷主任醫師職務。
十七、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姜睿為通訊作者、趙建輝為第一作者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ASBEL promotes osteosarcoma cell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regulating microRNA-21”。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的行為。對趙建輝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對姜睿(與另外4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9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3年,撤銷副主任醫師職務;對其他作者張超(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
十八、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陳卓為通訊作者,孫利波、金星一為共同第一作者的論文“Swainsonine represses glioma cell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reduction of miR-92a expression”。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的行為。對孫利波(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對陳卓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對金星一作出如下處理:提醒談話,批評教育。
十九、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姜睿為通訊作者、馬少龍為第一作者的論文“Geniposide protects PC12 cells from lipopolysaccharide-evoked inflammatory injury via up-regulation of miR-145-5p”。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論文資料、不當署名的行為。對姜睿(與另外4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9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3年,撤銷副主任醫師職務;對馬少龍作出嚴重警告處分。
二十、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尹德馨為通訊作者、吉林大學第二醫院李亞萍為第一作者的論文“Curcum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invas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of retinoblastoma cell lines through modulation of miR-99a and JAK/STAT 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篡改研究資料的行為。對李亞萍(與另外3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8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對尹德馨(與另外6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終身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3年,撤銷副主任醫師、副教授職務;對其他作者韓甯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
二十一、吉林大學第一醫院華樹成為通訊作者、白曉雪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196b Inhibits Cell Growth and Metastasis of Lung Cancer Cells by Targeting Runx2”。經調查,該論文存在對資料稽核不嚴的學術失範行為。對白曉雪、華樹成作出如下處理: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追回利用該論文獲得的科研獎勵。
二十二、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孫大軍為通訊作者,付常庚、尹德馨為共同第一作者的論文“Notoginsenoside R1 Protects HUVEC Against Oxidized Low Density Lipoprotein (Ox-LDL)-Induced Atherogenic Response via Down-Regulating miR-132”。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的行為。對付常庚(與另外2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作為在籍研究所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尹德馨(與另外6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終身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3年,撤銷副主任醫師、副教授職務;對孫大軍(與另外4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8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
二十三、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馮野為通訊作者、吉林大學第一醫院陳志為第一作者的論文“MicroRNA-206 facilitates gastric cancer cell apoptosis and suppresses cisplatin resistance by targeting MAPK2 signaling 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編造研究過程,僞造研究資料和圖表的行為。對陳志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5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12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1年;對馮野(與另外1篇論文合并處理)作出如下處理:通報批評,取消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申報資格6年,取消各類評獎評優資格2年,取消職務、職稱晉升有效申報資格1次,扣發崗位津貼24個月,禁止參加研究所學生招生資格審查2年。
二十四、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孫佳春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論文“Targeting of miR-150 on Gli1 gene to inhibit proliferation and cell cycle of esophageal carcinoma EC9706”。經調查,該論文存在第三方代投、不當署名的行為。對孫佳春作出如下處理:警告處分,取消晉升職務職稱資格、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資格、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資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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