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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進卧室需付費,妻子懷胎7月生下“足月兒”,10年後丈夫崩潰

婚姻不是男人和女人的簡單相加,而是感情的真正聯結。

幸福的婚姻關系是建立在夫妻兩人相愛的基礎之上的,唯有夫妻兩人相愛,他們才能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中相處融洽,并在婚姻生活遭遇挫折與逆境時做到彼此包容。

在追求愛情之時,假若你心儀的伴侶對你表現出了厭煩與嫌棄之情,就不要草率地與之走進婚姻。

在一段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之中,猜忌、欺騙和背叛等諸多可能阻礙婚姻關系穩定的因素都可能會發生,它也不能給人以家的溫暖與安全感。

今年32歲的陳英(化名)與妻子夢迪(化名)結婚10年,他們兩人共同育有一個10歲的女兒,按理說,陳英的生活應該是幸福且令人羨慕的,可不久前夢迪卻帶着女兒離開了家裡,而陳英回首自己的10年婚姻生活後,更是直言:自己被妻子騙了,妻子從未愛過自己。

陳英與夢迪在10年婚姻生活中究竟經曆了什麼,才會使得陳英如此崩潰呢?一切都要從兩人初次相識開始說起。

10年前,22歲的陳英在姑姑的介紹下認識了24歲的夢迪,在此之前,陳英并沒有很多的感情經曆,他與夢迪接觸後,感覺到對方是一個有閱曆、有主見的女孩,于是便對夢迪産生好感,兩人便嘗試着交往下去。

兩人交往之初,夢迪對陳英不冷不熱的,這讓陳英心中對這段感情産生了懷疑,他不敢确定對方是否真的喜歡自己,可兩人交往不久後,夢迪卻突然向陳英提出了結婚的要求。

陳英的母親身體不好,她一直為兒子的婚事而操心,聽到女方主動提出要與自己兒子結婚,她非常開心,夢迪的母親更是對她說,我女兒正好來月經了,現在嫁到你家中,也算是“進門喜”,親家你真有福氣。

在兩家老人的支援下,陳英與夢迪順利地舉辦了婚禮,婚後大概過了一個月的時間,夢迪突然找到陳英,告訴他自己懷孕了。

陳英聽到這個消息,很是開心,于是他便讓妻子回家休養身體,自己則留在外打工賺錢,7個月後,夢迪生下了一個6斤多重的女兒。

陳英算了算時間,覺得女兒出生的時間不對,可夢迪卻告訴他自己是早産,滿懷疑惑的陳英在給女兒做出生檢查時,便詢問護士女兒的身體是否健康。

護士對陳英說,你女兒的身體很健康,是足月兒。

聽到護士的話之後,陳英便去詢問夢迪這是怎麼回事?沒想到夢迪卻對他大發脾氣,夢迪說,我剛為你生下孩子,身體還沒恢複,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陳英無奈,隻能傳回自己工作的地方繼續賺錢,小兩口的生活也都這樣一直維持着。

為了能夠讓妻女過上幸福的生活,陳英常年在外打工,他将自己大部分的工資都寄給了妻兒,可令陳英感覺到痛苦的是,妻子卻并不了解他賺錢打工的辛苦,甚至當他節假日回到家中時,也以各種理由拒絕與他共同生活。

陳英與夢迪結婚後,便居住在陳英父親的房子中,兩人結婚大約3年後,陳英的父親突然生病,夢迪便對陳英說,你爸病成這樣,快點将房産過戶到咱們名下,不然将來你哥哥和你姐姐會與你産生财産糾紛的。

彼時陳英覺得妻子說得很有道理,便讓妻子去辦理這件事,沒想到,妻子竟将房産證上隻寫了她自己的名字。

陳英詢問妻子,為什麼不加自己的名字。夢迪回答道,都是一家人,寫誰的名字不都一樣嗎?

于是,陳英便又外出工作了,本來陳英在外賺錢,夢迪在家中帶孩子,兩人的生活還能過得下去,但是疫情的降臨,卻使得陳英不得不回到家中居住。

陳英雖然與夢迪結婚10年,但他卻很少感受過婚姻生活的幸福,當他回到家中後,本以為妻子能夠對自己溫柔一些,可沒想到,妻子對他的态度卻異常冷淡,更是以各種理由拒絕讓他在卧室居住。

令陳英難以了解的是,夢迪竟然在卧室門口貼上了一張收款碼,她要求陳英每次進卧室都需要掃碼付費,最少需要支付200元,才能夠進入卧室之中。

對此,陳英雖然無奈,但也隻能同意。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卻使得陳英覺得與夢迪再也無法共同生活下去了。

陳英的父親生病後,在幾個子女家輪流居住,當父親來到陳英家中時,夢迪卻表現出厭煩的姿态,并總是以各種理由找茬與陳英吵架。

父親在這樣的環境下,隻居住了7天,便去世了,在父親的葬禮上,夢迪又與陳英的家人大吵,這使得陳英對妻子傷透了心,他決意與妻子分開。

在與妻子離婚之前,陳英為了解開隐藏在心中10年的疑惑,便帶着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令他崩潰的是,女兒竟然真的并非是他的親生。

陳英憤怒地将夢迪起訴到法院,可判決結果卻令他更加崩潰。

陳英要求夢迪将房産還給自己,但由于房産在夢迪的名下,他必須給予夢迪一定的費用,才能收回房産;陳英想追究夢迪背叛婚姻的錯誤,可由于夢迪是在婚前懷有身孕的,且陳英也無法證明夢迪是否有意隐瞞自己孩子的身世,是以夢迪算不上背叛婚姻。

法院隻判夢迪歸還陳英女兒10年的撫養費8萬元,但是這8萬元與陳英多年來為女兒的付出,以及他雖擁有的房産價值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的。

最終,陳英決定上訴,用訴訟的形式去挽回自己的損失。

情感分析:

關于婚姻,作家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幸福的夫婦生活必須建築在愛情的基礎之上。

這句話帶給我們的啟示是:若想擁有一段幸福且穩定的婚姻關系,夫妻兩人便要彼此相愛,以使得雙方能夠在婚姻生活中和睦相處。

在陳英與夢迪的婚姻故事中,他們兩人之是以最終會選擇分開,便是因為他們之間缺乏愛情的基礎。

與夢迪相識之時,陳英隻有22歲,他也不懂得愛情為何物,而夢迪則在與陳英交往期間,與其他人發生了親密關系,并且在懷有他人孩子的情形下,選擇嫁給陳英,這說明夢迪也并非真心愛陳英。

在女兒誕生之後,陳英為了養活妻女,隻能長期在外打工,在這種聚少離多的婚姻模式下,陳英與夢迪也沒有培養出屬于彼此的愛情,陳英隻懂得轉給妻子生活費,而夢迪除了向陳英索取之外,對陳英也隻有厭惡。

夢迪在卧室門上貼二維碼,要求陳英每進卧室都需付費的行為,更是展現出了他們兩人婚姻的實質: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各取所需。

夢迪與陳英的婚姻故事告訴了我們,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唯有夫妻兩人在婚前能夠相處融洽,在對于彼此的感情有信心的情形下,在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他們的婚姻關系才能幸福穩定。

(圖檔來自網絡,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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