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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請自來帶孫女,被兒子拒之門外:十年前是你自己選擇的棄權

01

婆婆有沒有義務幫兒媳婦帶孩子?

其實這些年來,關于婆婆到底應不應該幫兒媳婦帶孩子,一直是一個飽受争議的話題。

從法律層面來講,做婆婆的确實沒有義務幫兒媳帶孩子。但我始終認為,家不應該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而是一個講愛的地方。

特别是随着社會節奏的加快,年輕人生活壓力日益劇增,很多家庭根本沒有能力完全實作“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

女人不能放下一切在家專心帶孩子,隻有和男人同時工作,才能負擔得起一個家庭的正常開銷。

于是乎,孩子出生後“由誰來幫忙帶孩子”就成了每個家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雖說法律規定了婆婆沒有義務幫兒媳帶孩子,但如果兒媳家裡确實有困難,而當婆婆的明明有時間、有條件可以提供幫助卻選擇置之不理的話,未免有些太欠缺人情味了。

而在這種情況下,等到婆婆需要養老的時候,估計很多兒媳婦也不會那麼心甘情願給婆婆養老。

嚴樹(化名)就深知這其中的道理,替妻子拒絕了母親想要提前來養老的要求。

02

嚴樹和妻子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勞工。

當初結婚的時候,兩邊父母一起湊錢給他們付了個首付,總算有個穩定的窩。

但與此同時每個月房貸的壓力也不小。平日裡嚴樹的工資用來還房貸,妻子負責生活開銷,家庭收支基本持平。

本來夫妻倆是打算等各自事業再上一個台階後,收入好一些了再要孩子。可千防萬防,妻子還是意外懷孕了。

既然孩子提前光顧,也沒有不生的道理。是以夫妻倆決定聽從命運的安排,先把孩子生下來,然後讓嚴樹母親過來幫忙照看,夫妻倆再繼續工作養家。

他們尋思着反正母親一個人在鄉下住,平時又沒什麼事,身體也硬朗。嚴樹又是家裡唯一的孩子,母親沒有理由不幫他們帶孩子,是以平時也沒刻意提出說要讓母親來帶孩子這件事兒。

他們以為這都是理所當然的事,畢竟全中國的奶奶都在幫忙帶孫子。

可讓嚴樹沒想到的是,女兒出生後,母親竟然找各種理由不幫忙帶孩子。不管夫妻倆怎麼把自己的難處攤開來掰碎了跟她說,母親就是鐵了心不管。

見嚴樹夫妻還在極力勸說,母親更是搬出一套“婆婆沒義務幫兒媳帶孩子,将來老了也不需要你們養老”的說辭,徹底打消他們的念頭。

母親不幫忙帶孩子,妻子就沒法工作。光憑嚴樹一個人的工資,扣去房貸連大人都養不起,更别說要養孩子這個“吞金獸”了。

夫妻倆急得焦頭爛額。最終,還是嶽母挺身而出,提前辦了退休過來幫忙帶娃。

經曆了這件事情以後,嚴樹能明顯感覺到妻子對母親的不滿。雖然平日裡看着風平浪靜,實則内心對此一直耿耿于懷。

嚴樹心裡也明白,母親這事兒的确處理得不好看。相比之下,嶽母也确實更值得尊重。

說是來帶孩子,但家裡很多事情都是嶽母在忙。買菜做飯、洗衣服帶孩子,嚴樹加班回來晚了還給他煮宵夜等等,事事周全,不曾有過半句怨言。

也正是因為有了嶽母的鼎力相助,這十年來夫妻倆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當中。不僅收入增加了,孩子也被嶽母教育得非常優秀懂事。

這一切都是嶽母的功勞。

另一邊,由于當初母親不願意幫忙帶孩子,妻子和母親的關系一直不冷不熱。除去逢年過節偶爾回去探望,妻子是能不和母親見面就盡量不見。加上這兩年疫情的關系,來往就更少了,婆媳關系很是冷漠。

可嚴樹畢竟隻有這一個媽,是以平時他倒是有時常回鄉下探望母親。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母親就常常趁嚴樹回去看她的機會,說想進城去幫他們帶孩子。

嚴樹深知母親的用意。雖然她一直強調是去帶孩子,但其實是因為年紀大了,不想一個人張羅吃穿,想進城去養老。

嚴樹也沒挑明,胡亂找了些理由就給搪塞過去了。

誰知母親不死心,前不久又獨自收拾了行李,招呼都不打一聲就來了。

妻子自然是不願意的,但是她的個性又不允許她當面拒絕母親,隻能一個人在那裡左右為難。

嚴樹看出了妻子的心思,便把母親拒之門外,說:“十年前是你自己選擇的棄權,現在我們還不願意跟你同住,你還是回老家去吧。”

說完,他就接過母親手中的行李,強行把母親送回了老家。

嚴樹說,他不是絕情,而是想給妻子一個交代。等将來母親真正需要照顧的時候,他一定會照顧。但現在不會答應讓她來同住。因為母親身體還很硬朗,獨自生活完全沒問題。

倘若此時來,妻子心裡必定不舒服,更影響婆媳關系。倒不如再多給彼此一些時間,以後再說。

03

生活中,像嚴樹母親這樣年輕時不幫兒媳婦帶孩子,老了被拒之門外的老人還有很多。

通過嚴樹的行為,也告訴我們以下兩個道理。

一:不可不孝,也不能愚孝。

父母給予我們生命,含辛茹苦養育我們長大,孝順父母、為他們養老,是我們每個為人子女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倘若在父母需要照顧的時候,子女卻不願意履行贍養義務,拒絕為他們養老。不僅法律上過不去,道德上也不允許。

為人子女,不可不孝,但也不能愚孝。

尤其是當我們有了屬于自己的小家之後,倘若父母與伴侶之間有沖突基礎,就更要學會不偏不倚,用一種相對公平的态度去處理家庭事務。

就像嚴樹那樣。

在夫妻倆确實有困難的情況下,自己的母親有能力卻不幫忙帶孩子,本就是她先不講情義在前。

倘若嚴樹愚孝,不顧妻子的感受擅自同意母親來住的請求,隻會加劇原有的婆媳沖突,讓彼此的關系雪上加霜。後期再想修複,可能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更不利于家庭和諧。

是以,及時幹預才是最穩妥的處理方式。

二:平衡家庭關系,是男人該負起的責任。

男人成家後,他的身份就不再隻是母親的兒子,更是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親。

除了賺錢養家外,作為家裡的頂梁柱,男人還應該自覺擔負起平衡家庭關系的責任。妻子不友善說出口的話、出面解決的問題,都應該由男人替她完成。

畢竟同樣一句話、同樣一種處理問題的方式,從兒媳婦嘴裡說出來,跟從兒子嘴裡說出來,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兒子可以就事論事、說母親的不是。即便當下鬧得多不愉快,母子也沒有隔夜仇,很快就能和好如初。

可兒媳婦不行。有時候說話語氣稍微沒注意、表情沒管理到位,都有可能讓做婆婆的耿耿于懷很久。

是以婚姻裡的“壞人”,一定得換着做。

面對婆家人的時候,丈夫做壞人;面對娘家人,妻子擋在前面。

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夫妻,維護家庭和諧。

文/無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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