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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熄火的車,半夜車标閃爍......

深更半夜,停駛汽車車标閃爍。

車主驚覺,續駛裡程偷偷減半。

上述詭異場景,并非出自驚悚電影,而是來自一則産經調查新聞。

此前,《錢江晚報》等媒體接到多位車主投訴稱,自家威馬汽車在送去4S店保養之後,不僅續航裡程明顯縮短,而且電池電量好像怎麼也充不滿。

對此,這些車主和相關檢測機構給出的答案較為一緻,那就是:這批車被人為“鎖電”了。

文 | 雲賀 瞭望智庫研究員

本文為瞭望智庫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在文前注明來源瞭望智庫(zhczyj)及作者資訊,否則将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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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鎖電”?

什麼是“鎖電”?

簡單來說,就是通過修改電池管理系統(簡稱BMS)關鍵資料,人為、刻意調低了動力電池的容量(簡稱SOC)上限。正是因為電池容量改變,電動汽車的續駛裡程随之縮短。

從視訊提供的線索來看,上述操作,有些被懷疑是在汽車4S店裡進行的,有些則可能是通過所謂“遠端軟體更新”完成的,車圈術語又被稱為“OTA更新”(Over-the-Air Technology),視訊中半夜車标閃爍的汽車就有可能是這種情況。

除了威馬汽車,在一些汽車投訴平台上可以看到,還有很多款其他品牌的電動汽車,也被消費者質疑存在着被“鎖電”的嫌疑。

事件脈絡基本理順之後,有三個關鍵問題,值得探讨。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要“鎖電”?

這些年,電動汽車為了追求更長的續航裡程,一直在試圖提高動力電池的能量密度。所謂“能量密度”,是機關體積的電池所儲存的電量。但是能量密度越高的電池,熱穩定性往往越低。

此前我們看到的一些電動汽車自燃事故,就是因為電池組熱失控引起的。去年12月,威馬汽車就曾經在短短4天内發生了3起自燃事故。

然而,如果在電池管理系統中修改電池能量輸出或輸入的最大值,相當于“鎖”住一部分電量,就可以有效避免動力電池的過充和過放,這樣不僅利于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也可以避免一些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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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畫餅,一手鎖電?

說到這裡就引出第二個問題:既然是出于安全考慮,為什麼車企會對自身的“鎖電”行為諱莫如深?

答案其實并不複雜。但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以先對比一下兩種性質不同的“鎖電”行為。

下面這則通告來自國網(北京)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裡面很明确地寫道:為了規避過充導緻的自燃風險,直流充電設施将在充電至95%後自動停機結算。

已經熄火的車,半夜車标閃爍......

同樣為了安全,同樣都是限制電池充放電量門檻值,和上面這份寫得明明白白的通告相比,有關車企的“鎖電”行為就顯得欲蓋彌彰了。比如視訊中有車主表示,車輛中的訓示器顯示電池電量已經充滿,但是充電樁顯示隻充到了大約89%的電量。

讓車企不敢坦然面對消費者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鎖電”之後,車輛的續駛裡程和之前廣告宣傳的相差太遠。

比如,視訊中提到的威馬EX5,官宣最大續駛裡程是403公裡,但是有車主提到說“鎖電”之後的實際續駛裡程隻剩不到200公裡,相當于縮水了一半左右。

大家都知道,長續駛裡程是目前各家電動汽車廠商競相攀比的一個賣點。但消費者也知道,企業官方宣稱的資料是在一定工況條件下實驗得出的,在實際使用的時候會有一定“水分”,或者因為氣溫、路況等情況而有所改變。但是,如果因為廠商刻意操作,導緻汽車續駛裡程“被縮水”到如此程度,很難令人接受。

第二個原因和很多廠商的電池質保規則有關。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無論是維修還是更換,價錢都不便宜。為了打消消費者在這部分保養費用上的顧慮,很多電動汽車企業都會給出很優惠的電池質保條件:終身免費更換電芯、8年/15萬公裡免費保養等等。

上面說到,深度充放電會影響電池壽命,“鎖電”這種“一刀切”的行為相當于強制性地避免了這個問題,這樣汽車廠家就有充足的餘地去消化自己此前畫下的“續航餅”和“質保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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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行為踩了多少“雷區”?

第三個問題是,車企類似的“鎖電”行為,是否違規?

雖然證據列舉了很多,但不管是消費者還是新聞調查者,在給類似“鎖電”行為定性或者後續追責的過程中,會面臨諸多困難。這些困難主要是來自資訊的不對等。

畢竟,現在的電動汽車和過去的純機械構造的汽車不同,軟體配置比例明顯增多,技術門檻越來越高,資料參數漸趨複雜,“黑匣子”效應十分明顯。比如,廠商到底有沒有在背景修改BMS的參數?這就并非是肉眼可見的問題,需要專業調查機構深度介入,以及汽車廠商的絕對配合。

不僅如此,在一些話術的使用上,消費者也往往處于劣勢。比如,被消費者稱作“鎖電”的行為,在車企口中一般被稱為“軟體更新”。“更新”這兩個字有很強的迷惑性。

但在現實情況中,所謂“軟體更新”其實也包括“打更新檔”,就是對汽車某些軟體功能的缺陷進行修補。而且現在“打更新檔”更是可以很簡便。上面我們提到一個很時髦的術語叫做“OTA更新”,就是說,廠商遠端就可以對車主的汽車軟體參數進行修改,甚至沒有事前征得消費者同意,以至于車主根本就不知情。

已經熄火的車,半夜車标閃爍......

那麼問題來了,汽車廠商是否可以在消費者和監管部門均不知情的情況,修改軟體功能,進而改變車輛性能參數?

因為“鎖電”事件目前還沒有正式的官方調研結果,在此我們并不做定性判斷,隻是從目前中國的相關法規和公序良俗出發,看看這種行為有可能觸犯到哪些雷點。

第一,車輛的實際續駛裡程因為電量的改變,而被人為性質地縮短,與國家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要求,以及新能源汽車補貼相關要求不符。

大陸工信部對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有一整套準入管理機制,車輛的關鍵技術參數均應備案,若有更改,也需更新備案。

更關鍵的一點是,電動汽車還拿着國家補貼,而補貼标準和續駛裡程密切相關。

下面這張表格就是今年财政部等四部門聯合釋出的《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可以看到,300公裡和400公裡續駛裡程是兩道最重要的門檻。

已經熄火的車,半夜車标閃爍......

上文說到,由于氣溫、路況等原因,實際使用過程中的車輛續駛裡程會發生一定變化。但是,如果是因為人為操作,擅自改變電池系統參數,而導緻車輛續駛裡程大幅降低,乃至突破了300或者400公裡的分割線,那麼廠商手中拿着國家補貼,是否能心安理得?

第二,擅自進行軟體更新而不備案,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相關規定不符。

2020年11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進一步加強汽車遠端更新(OTA)技術召回監管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所有采用OTA方式對已售車輛開展技術服務活動的生産者,都應按照《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及《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市場監管總局品質發展局備案。

此外,對于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實施的OTA技術服務活動,生産者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補充備案。

這則檔案裡有兩個關鍵點:一是企業可以通過OTA的方式對汽車性能進行調整,或者以這種“車不回廠”的方式實施召回;第二點更關鍵:不管企業是出于何種目的進行遠端更新——增強性能還是修補漏洞——都要履行備案的義務。

換言之,不備案,即違規。

除了上面兩點,從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鎖電”事件還涉及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等等。

4

OTA應置于監管架構下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回過頭來看“鎖電”問題的本質。汽車的電動化和智能化,不僅改變了汽車的動力來源、使用感受和評判标準,也全方位地改變了整個行業鍊條格局,以及相關的監管方式。

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檔案中可以看到,OTA等一類新興技術服務活動置于監管架構下,是大勢所趨。

這并非是中國特例。在這裡我們可以舉一個他國很有代表性的例子。

早在2014年1月,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簡稱NHTSA)曾向特斯拉發出過一份召回公告,原因是特斯拉Model S充電器插頭過熱,可能引發火災。但當時特斯拉的CEO馬斯克對使用“召回”這個詞非常不認可,還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寫道:“沒有汽車被‘實體上召回了’,鑒于隻是OTA軟體更新,‘召回’這個詞需要召回。”

這些年,美國監管部門和特斯拉圍繞是更新還是召回,進行了長達多年的博弈。

最終結果如何?

我們來看一組資料,2021年10月-2022年2月,特斯拉在美國發起11輪召回,很多都涉及軟體問題。

比如,今年2月,特斯拉在美國召回578607輛汽車,因為特斯拉新推出了一項叫做BoomBox的功能,允許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通過外部揚聲器播放聲音,但是這些聲音可能會掩蓋行人警告系統發出的聲音。

經過數輪申辯和會議之後,最終特斯拉同意召回,NHTSA也同意特斯拉通過OTA的方式來修複問題。隻不過,當社交網站上有網友向馬斯克詢問“BoomBox 功能召回背後的理由”時,馬斯克回答道:“掃興鬼讓我們這麼做的。”

不情願歸不情願,該改進還是要改進,該召回就是要召回。

汽車的電動化和智能化技術不斷進步,創新應該鼓勵,漏洞應該修複,但關鍵的一點是:态度要誠懇。

不要問技術進步與監管法規哪個先來,因為該來的終歸要來,而欲蓋彌彰和文字遊戲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案。特斯拉如此,中國汽車品牌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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