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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州區清代詩人陳昆轶事

開縣自漢唐以來,曆時近兩千年,開縣人未能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到清代嘉慶年間,破天荒,開縣九龍山誕生了一位傑出的詩人陳昆。從陳昆刊行于世的《小桃溪館詩鈔》來研究,他的詩不但量多,而且質優,其中古體詩436首,近體詩424首,共計860首。這些作品,從内容看具有很強的人民性;從技巧看,選材精當,立意新穎,語言質樸,形象鮮明。舉個例,如他寫的古體詩《龍樹寺小樓題壁》:

走馬尋春春已老,一樓危出白雲表。

窗開三面窒一面,怕有西山來壓倒。

樓下人聲如沸螗,官府絡繹送酒漿。

軒蓋揚揚誰家子,列卿尚書侍中郎。

初筵絲竹歌緩緩,幾度傳喚白螺盞。

一箸足耗十萬錢,一飯已費中人産。

紅日西下歡不足,銀盤高懸百枝燭。

興酣賭擲纏頭錢,蜀錦吳绫不知束。

咫尺城邊有饑人,一聲兩聲時吟呻。

樓下貴人聞不聞?

詩中寫了時間、環境和危機,描繪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有清廷進階官僚們,有衆多的侍從人員,有琴師和歌女。門前有軒蓋儀仗,席上有美酒珍肴,宴會進行到紅日西下,還要秉燭夜遊。興酣賭擲纏頭錢。大肆揮霍的财源可想而知是民脂民膏。是以詩的最後畫龍點睛寫了饑人,揭露了這些腐化的官僚不顧國家的安危、人民的生死,花天酒地,揮霍作樂的罪惡事實。進而抒發了對不合理的社會現實強烈不滿的思想感情。

再如《雜詩》三十首之一:

白雪與陽春,同歌不同調。

王嫱與西子,同美不同貌。

今代有詞人,自謂參奧筊。

要非甫白奴,即為蘇陸盜。

古今自有詩,唐宋不相肖。

能不肖唐宋,唐宋乃能到。

作者用比興手法入手,很恰切地作了比喻。人的面容各不相同,道出了寫詩的真谛,批判了甫白奴和蘇陸盜,肯定了古今各自有詩,精辟地議論具有真知灼見,不同凡響。

茲再舉格律詩一首《除日》

養疴日日理叢殘,一席青氈歲又闌。

薄宦廿年成大夢,故人兒輩盡高官。

禅心已自沾泥定,傲骨原知入世難。

肯廁淮南雞犬後,此時應亦在雲端。

此詩表現出詩人清廉自守,不肯同流合污的崇高品質。陳昆的律詩一絲不苟,在技法上達到令人景仰的高度。

五十多年前,讀了《小桃溪館詩鈔》,如聆故鄉長者的教導,倍感親切,深受教益,大開眼界,于是很想了解陳昆的成才之道。從詩中我知道他是開縣九龍山的人,一天,我會見了從九龍山來城的一位紳士陳伯岩。我們攀談起來,他講了一個關于陳昆出世的故事。

在清代以前,陳昆家世代幾百年來都是以農為業,到了乾隆年間,他家出了一個半耕半讀的陳希明即陳昆的祖父,十四歲時他的父親去世,從此他就挑起當家理事的重擔。一面開荒辟田,修塘築堰,緻力于農業生産勞動;一面拜師訪友,讀書習文,緻力于科舉業的進取。原先貧無立錐之地,由于勤奮努力,建起了一座比較可觀的房屋,有了幾十畝旱澇保收的良田,并且取得了恩貢生資格。他娶妻王氏,生了兩個兒子,大兒名明玥,二兒子明瑾。大兒媳婦姜氏連續生了四個孩子,此時又有了身孕,深感兒多母苦;二兒媳婦王氏三十多歲還沒有生育,不免常懷無子之憂。這天,兩妯娌同在溪邊洗衣服,兄弟媳婦稱贊嫂子多子多福。嫂子卻以人口多,生活困難向弟媳訴苦。并且告訴她,這個未出世的嬰兒,下決心不要了,等他出世時将一盆水送他回去。原來,當地貧家小戶因生活困難,溺嬰的事時有所聞。弟媳聽了嫂子将要溺嬰的話,深感不忍。于是對嫂子說,“這小仔如果你不要,我要。”不久,臨盆産下一男,産婦即叫女兒去請嬸娘來。問她要不要這孩子?要就抱去,不要就放進水裡。弟媳連聲答應要、要、要!于是很高興解下圍腰将剛剛出世的孩子包起抱回家去。這個孩子就是陳昆,後來他成為進士。是以,當地流傳着這個故事,說這個進士幾乎被溺死,是撿來的。陳昆小時候不愛讀書,老師認為他太笨,不是可造之材,向東家要求辭館回家。陳明玥、陳明瑾為了考察這孩子的智力究竟如何,想出一個辦法,用一根長扁擔從孩子背後把他雙手左右分開,拿繩子捆在扁擔的兩端,然後拿篾條打他的腿。孩子痛急了,忙向門外跑去,卻被門框将橫着的扁擔擋住。出不去,這時孩子急中生智,忙将身子一側,跑到門外去了,陳明瑾認為這孩子的智力并非太低,是可造之材。說也奇怪,從此這孩子好象變成了另一個人,聰明伶俐,讀書過目不忘,勤奮學習,力求上進,這也是鄉人傳為美談的一個奇迹。

對于這個故事,我将信将疑。現在為了征集文史資料,得到有關縣志辦的人士鼎力相助,找到了一些關于陳昆的曆史資料。閱覽了陳昆刊行于世的《小桃溪館文鈔》。内計有序十二首,記二十一首,書後跋後十二首,生圹志三首,墓志銘七首,墓表五首,權厝志二首,墓碣志一首,傳十七首,書七首,祭文三首,題壁二首。

從這些文章裡,證明了鄉人流傳的故事有三點是真實可信的。一是陳昆家幾百年來世代以農為業;二是他的祖父陳希明半耕半讀,發家緻富,并取得了恩貢生資格;三是他的生父是陳明玥,生母是姜氏,養父是陳明瑾,養母是王氏,至于其餘情節經查證不可靠。

據陳昆《伯妣姜太宜人墓志銘》所載:“伯妣(即陳昆的生母,因過繼其叔,故稱生母為伯妣)幼習曹大家女誡……最為外祖父母所鐘愛,及歸我泰然伯考也(即明玥,陳昆的生父)……内奉其姑,外攘門戶,算米鹽,饬婢仆,事事如夙習……” 由此可知姜氏是一個受過懦家教養,合于封建倫理道德規範的家庭婦女,家有良田數十畝,又有仆婢織啬生産,經濟上并非貧家小戶。而況子女并非太多,僅有三男一女,再添一個孩子也還是具有養育能力,是以諒不緻于産生溺嬰之念的。

再據《牟母陳孺子(陳昆的大姐)六十壽序所載:“竊維姊長,吾十七歲,姊出嫁時,吾楞楞不知也。吾六歲就外傅後,姊歲歸甯必以棗栗啖我。曰:“勤讀書,毋遭先生達也。”吾雖不解讀書何用,然聞姊言,頗自奮,既冠,吾小試每捷,姊因之必大喜。”由此可知陳昆六歲時既就外傅讀書,而且勤奮,鄉間流傳他幼時背扁擔挨打之說不可信。

陳昆為何過繼其叔呢?據《先考懷苓府君先妣王太宜人墓表》所載——(先妣)屢孕不育,年三十三,始舉錫齡兒,及姜太宜人娠昆時,上已有三男一女。王太宜人曰:“若男也,姒其與我,姜太宜人許之,故昆堕地後,王太宜人即以谵裹之去。自是出入顧複,視吾兄尤笃,故昆婚配後不知為姜太宜人出也。”這說明:一是姜氏與王氏兩妯娌感情深厚;二是過繼孩子是王氏主動向嫂子請求的;三是王氏在三十三歲時,已經有了一個孩子錫齡兒,并不是完全沒有生育。

開州區清代詩人陳昆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