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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朋友圈分享他的人,都有故事

前幾天,南韓男子組合BIGBANG正式回歸,時隔4年發行新曲《春夏秋冬(still life)》

昨晚在朋友圈分享他的人,都有故事

我并不是BIGBANG的粉絲,但在新聞上看到這個熟悉的組合名字時,還是感歎了一句“爺青回”,朋友圈裡也都是“爺青回”or“爺青結”的感歎。

第一次聽說這個組合,是我上高中的時候。當時我的同桌是他們的頭号粉絲,每天向我安利他們的歌。

毫不誇張地說,BIGBANG就是她的整個青春。

或許每個人在青春期,都會有過喜歡誰、追逐誰的經曆。

青春期喜歡過的那些人,長大後,都反過來成為了我們曾經青春的證明。

青春期喜歡的人,叫韓庚

@豆柴沒有豆

上國中的時候,我在電視上,偶然看到一個滴眼液的廣告。

廣告上的男孩子,臉蛋清秀,溫溫柔柔,和平日裡班上那些臭屁男生完全不同。

“一瞬間被擊中“,大概就是這種感覺。

我好奇問朋友,這個明星是誰,她一臉驚訝地說“這你都不知道??是super junior的韓庚呀!特别火!”

“韓……庚”,從知道他的名字起,我開始了一場長達十年的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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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我還沒有智能手機,隻能等到每周末僅一小時的“放假時間”,打開電腦,瘋狂查找他的資訊,貼吧、視訊軟體、百度……隻要是能搜尋的地方,全部都要來一遍。

那個時候,追星更多依靠于“線下氪金”,買貼紙貼在本子上,包書用的書皮也是他,還有海報、挂件兒……從書包外到書包裡,從學校到家裡,全都與他相關。

那個時候,我還經常和同桌一起,打開mp3,一人一邊耳機,仔細在一首歌、13個人中的聲音裡,找到他的聲音,“這句是他唱的!他的聲音好好聽诶”。

我就這樣喜歡着他,從國中、高中,到了大學。

大四畢業那年,他來到距離我學校3公裡的商場,宣傳新電影。

知道這個消息後,我的心髒開始砰砰跳,喜歡了十年的人,終于可以見到了。

我認真畫好了妝,穿上漂亮的裙子。打車去商場的路上,我還在心底裡模拟着,如果能和他說上話,我要說什麼,我該如何控制我的情緒……

在商場門外的巨大場地裡,我終于見到了他,隔着很遠的距離,把相機放大放大再放大,才能看清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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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活動很短暫,大概隻過了半小時,他就轉身進了一輛車離開。

回到宿舍之後,我捧着手機,看着螢幕上的電影海報,對比着腦海裡他的真實模樣,“原來,他和十年來,我在螢幕上見到的那個人,真的一模一樣。”

很有趣的是,從那一次見到他真人後,我對他的喜歡并沒有瘋狂膨脹,而是逐漸趨于平淡。

這與他本人無關,隻是好像自那以後,一個小女孩十年的粉紅色泡泡,就該有一個結局了。

現在,我看到他的新聞,看到評論區有人喊他“庚哥”,還是會覺得很熟悉,很懷念。

但我懷念的,或許更多,是我的青春吧。

用十年,喜歡一個人的青春。

青春期喜歡的人,叫郭敬明

@一顆喜歡讀書的茄子

我高中喜歡過的人,是郭敬明,以及他的《小時代》……

我還記得那天,媽媽帶着我去書店買《5年聯考三年模拟》的數學練習冊。

快走出書店的時候,我看到一個櫃子上擺着一本《小時代1.0:折紙時代》。

“這是最近特火的一個作家寫的小說,很好看,帶一本呗。” 書店的人一邊結賬一邊搭話道。

我媽聽到“小說”二字之後,堅決搖頭反對。最後我軟磨硬泡,以下次月考肯定進步10名為交換,說服了我媽,買下這本書。

回家後,我打開那本書,看到一個城市——“上海”。那個時候,我連上海在哪裡都不知道,隻是聽說過這個城市的名字,聽說是一個很繁華的地方。

對于一個16歲的小鎮女孩來說,《小時代》讓我第一次觸及到了外面的世界——地理意義上外面的世界,以及認知意義上外面的世界。

我捧着那本《折紙時代》翻來覆去地讀,《虛銅時代》《刺金時代》出版後,我也立刻跑到書店把它們捧回家。

《小時代》三部曲,陪我度過了高中。

這三部曲後來被拍成了電影,有很多人給了差評,有很多人說他的文字是”青春傷痛文學”,“發爛發臭” “一盤散沙”成了搞笑梗,看過郭敬明也成了一種“自嘲”。

但我反倒覺得,這事兒沒什麼可自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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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一點說,《小時代》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寫作”“小說”這類東西。

「我覺得自己像是一座超過水位線的巨大水庫,整個身體都是滿滿的淚水。」

「人真的是一種完全以自我為中心的動物。」

「我們的痛苦來源于愛,但我們的幸福也來源于愛。」

當時我看到書中這些話時,隻會感歎,原來文字是可以被“玩弄于手指之間的”,文字是可以被組裝的,文字是可以拿來做隐喻、傳遞更深情感的。

那個震撼感,遠大于現在所謂的“矯情”。

後來,在那個老師一闆一眼教學“議論文”該怎麼寫的時代,我是班級裡唯一一個每次都會寫散文、寫随筆的那個,也是每一次作文分數、國文分數的第一名。

再後來,高中畢業的時候,我的國文老師和我說,「雖然不知道以後你會做什麼,但文字或許是你可以嘗試的方向。」

現在,我如老師所說,成為了一名編輯。

但我仍然覺得,即便我最後沒能走寫作這條路,即便它終究沒能在我身上留下什麼影響,青春期喜歡郭敬明這件事兒,都沒什麼好羞恥的。

青春期喜歡的人,叫……

@我不叫耙耙柑

提到青春,一定得說說暗戀了!誰年輕的時候沒暗戀過呢……

我的青春,從六年級莫名喜歡那個小男孩開始,直到高三畢業結束。

青春,就是用7年的時間,暗戀一個人。

我遇到他的故事情節真的很偶像劇:我轉學到他的班級,在講台上自我介紹的時候,往下一瞄,一眼看到了他,和旁邊灰頭土臉的小屁孩完全不同,他幹幹淨淨的,安靜坐在窗邊。

沒有什麼情節,比這個開頭,更适合開啟一段暗戀了。

當然,六年級的時候我不懂愛(現在也不怎麼懂),他幹淨,就是我喜歡的理由。

後來,我們國中也在同一個班級,而且他就坐在我的身後,又是一系列很偶像劇的情節:偷偷拽小辮子、從背後突然拍肩膀、回過頭問他題目的時候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眼睫毛……

他學習非常好,班級前五名,而我隻是在30名左右徘徊,為了趕上他,我拼命學習,拼命到,我媽都受寵若驚的地步……

經過一年的時間,我從30名進步到了第十名,那次月考成績下來的時候,他拍了拍我的頭,說了句“行啊你”,我很用力的打了他的手,假裝生氣。

但他不知道的是,那一刻,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幸福。

中考很順利,我和他考進了一個高中,但分班不怎麼順利,他去了二樓的八班,我去了一樓的四班。

不能一轉身就見到他的日子,屬實有些難熬,隻能偷偷在qq上看他是否線上、在聽什麼歌,或者更抓馬一點,在樓梯“制造”偶遇。

而上了高中的他,不再是一個乖學生了。他跟着社會上的“小混混”抽煙喝酒打架,和班裡的女生勾肩搭背,有了一個又一個的女朋友……

他逐漸變成了我不認識的樣子,但不重要,對于一個青春期上頭的女孩來說,他永遠都是我喜歡的那個人,永遠不會變。

昨晚在朋友圈分享他的人,都有故事

高三的時候,我參加英語比賽獲得了省級第一名。全校表彰會上,我站在領獎台,看向他,但他并沒有在看我,在和朋友說笑。

表彰會結束後,我在人群中找到他,逐漸靠近他,試圖用得獎這件事,擷取他的注意。

我走在他身後,看着他的背影,正在糾結着要不要和他搭話,這時候,他和同伴說了句話。

「剛台上得獎的那女的,賊胖那個,以前還喜歡過我呢,就她?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沒哭,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沒哭,我隻是有點失望。

我被上了一課,那堂課的名字叫做「人是真的會變的」。

但那堂課還有一個名字,叫做「但沒關系,喜歡過你,才叫青春。」

青春期的時候,“喜歡”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TA很幹淨、TA讓我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這些都可以成為喜歡的理由;

但長大後,喜歡這件事,好像反而變難了。

遇到誰、對誰有好感、和誰确立關系、和誰有了分離、追逐誰、為誰付出……喜歡似乎變成了一整套複雜繁瑣的體系。

這種複雜,愈發讓人懷念青春期的喜歡。

在寫稿前,我去問了很多人,青春期喜歡某人的經曆。

回憶起這些的時候,我看到他們臉上有同樣的表情——微笑着,羞澀但幸福。

而他們的回答,結尾處,也都有相似的部分——哎,那個時候真好呀……

是以,希望這篇,也可以讓你回憶起,你的青春。

我相信,你的反應,或許也和他們一樣。

“哎,那個時候真好呀……”

你青春期的時候喜歡過誰?

有哪些溫暖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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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婧婧君

視覺: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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