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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紙錢的習俗,為什麼從富庶的宋朝開始

燒紙錢的習俗從何而來?答案是在宋朝大規模普及。

冥器就是明器,也就是随葬器物。

《禮記·檀弓下》:其曰明器,神靈之也。塗車刍靈, 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

從考古發現的新時期時代開始的墓葬起,就廣泛擁有陪葬品,從早期的蚌殼、石珠等發展到陶器、青銅器,玉器、金銀制品等,反映着各個時期的物質生活。

早期的明器,都是實打實的實用品,挖出來洗洗就能用。不過從宋朝開始,實物的明器所占比例越來越少,紙質明器越來越多,這一轉變,一直影響到後世。

紙錢等紙質明器從魏晉到唐代已經開始出現,逐漸成為祭祀是必須的祭品。唐朝還沒有焚燒的習慣,一般是把紙錢壓在墳頭,意思是後人給逝者送生活費來了——“裡俗稍以紙寓錢為鬼事”。

到了宋朝,開始流行焚燒紙錢,墓前出現“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這樣的場景。

除了紙錢,更加大型和多樣化的紙質明器在宋朝大量出現:紙錢紙馬紙衣服紙人偶紙房屋,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相對應的,是之前傳統的實物陪葬品越來越少,與之前相比,數量不可同日而語。

似乎有些奇怪。

曆史上,有宋一朝,哪怕南宋偏安,也都以富庶著稱于史。号稱富有的大宋子民,在喪葬上卻變摳了,似乎有些說不通。

這其實不是宋朝人變摳門了,而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

首先是觀念上的影響。

紙錢的流行,原因是在人們的喪葬觀念中,認為金錢在陰間同樣通用。大家認為,紙錢焚燒後,逝者就能在陰間使用。

這也是受到佛教的影響。佛教倡導火葬,民間延伸到随葬品上,認為焚燒後也能起到一樣的效果,朱熹就說“自佛法入中國,上自朝廷,下達闾巷,治喪禮者,一用其法”。

既然焚燒紙錢有用,那麼再延伸到紙馬、紙衣服,乃至紙人偶、紙房子,也就很自然。

紙錢等紙制品被認為有禱謝功用,在喪葬祭祀等活動中逐漸流行,使用廣泛。

從皇帝到顯貴,都接受這一做法。宋孝宗還曾經因為祭祀焚燒的紙錢太小而生過氣,“思陵神輿就祖道祭,陳設窮極工巧,百官奠哭 。紙錢差小,官家不喜”。

皇帝都帶頭燒紙錢,民間當然也更加接受。

名相寇準在雷州去世後歸葬洛陽,沿路人們紛紛哭喪設祭,挂紙錢焚燒,“人皆設喪祭 ,哭于路,折竹植地,挂紙錢焚之”。

其次,紙質明器能夠盛行的條件,是必須有紙。

宋朝恰好是造紙業高度發達的一個時代。

宋朝繼承了隋唐的造紙技術,又對原料加以擴充、工具加以改進、技術上也更加純熟,産量和品質都大大提高。

有量作為保證,宋朝用紙已經不僅限于書籍字畫,市場開始延伸到其他應用領域。

比如,喪葬業。

有了原材料,市場又有需求,喪葬用的紙制品當然就發展起來了。

如:“遞年浙江諸 富家舍錢作會,燒大燭數條如柱,大小燭一二千條,香紙不計數目。”

需求旺盛,紙錢等紙制品生産和銷售逐漸成為了一門行業。社會中以紮紙為業的人不少,如宋真宗生母的弟弟,仁宗趙祯的舅舅李用和,早年流落民間,靠的就是鑿紙錢維持生計,“(用和)少窮困,居京師鑿紙錢為業”。

每年的清明時節,到了紙質明器到了銷售旺季,東京各家紙馬鋪都“皆于當街用紙衮疊成樓閣之狀”,來作為促銷手段。

九月下旬,又“即賣冥衣,靴鞋、席帽、衣段 ,以十月朔燒獻故也”。

紙質明器的優點是便宜又友善。

在宋朝以前,許多人家用絲織物做成明器來焚燒,又用陶瓷、玉器、金屬器等帶入墓中陪葬,如著名的唐三彩。

這些器物往往價值不低,對經濟能力有限的人家是筆負擔。唐朝流行用絲織品做成明器焚燒,也流行實用器物陪葬,乃至還有專門定做的實物明器,如著名的唐三彩。這些往往花費不菲,但喪戶礙于面子和孝道,又不得不勉力而為,可以說奢侈又浪費。

相比之下,紙制品發達的宋朝,可以制作出五顔六色的各種明器,視覺效果并不輸于絲織品。相比實物,紙制品又便宜得多,是以受到普遍歡迎。

同時,紙質明器輕便,容易攜帶,在适用性上也不差。

如果是花同樣的銀子,紙質明器能買一大堆,實物明器可能就寥寥幾件,顯不出分量。

紙質明器的另一個好處——直覺。

相比埋入地下的實物明器,紙質明器能發揮的空間就大多了。

小到紙錢,大到房屋,隻要能想到的,差不多都能給用紙紮出來,相比之下,實物在排場上就差了不少。

喪葬儀式對于親朋好友來說是悲傷的,對不那麼熟悉的人,更多是一種帶有觀賞性質的儀式。

有儀式就會有攀比,張三家紮了個紙馬,李四家可能就得紮個紙牛,鄰裡之間的攀比,不用說古代,現在乃至将來也同樣存在,就像宋人說的“以沽兒童婦女之稱譽”,本質上是一種炫富心理。

明器越豐厚,象征家大業大,家族勢力龐大,也就越有面子。

說得通俗一點,實物明器是給亡者用的,紙質明器是燒給活人看的,這是一種炫富。

既高大又豪華的紙質明器能滿足人們的虛榮心,是以開始流行。

還有,是盜墓風的猖獗。

宋朝以前的墓葬裡,随葬品豐厚,這是古人受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以随葬品多少作為衡量盡孝的一個标準。

厚葬之風帶來一個問題,陵墓中的随葬品很容易被盜墓賊惦記。

在王朝穩固時期,盜墓賊還不敢大張旗鼓。唐朝倒掉後緊接着的是 的亂世,不管是原來的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自顧尚且不暇,哪裡還管的上宗族墓地。這一時期,已經出現了職業盜墓賊,“以開發冢墓為事”,“長安有寶貨行,搜奇物者,畢萃焉。唐諸陵經五代發掘,皆空”。

盜墓之風在這一時期愈演愈烈,并延續到宋朝。北宋滅亡後, 張耆、秦桧等高官之墓都被幾乎盜空,考慮到墓穴被盜的嚴重後果,宋人想了不少辦法,随葬品的變化就是其中之一

厚葬很可能被盜,孝心仍然要表。于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墓裡少放或不放之前的器物,改用紙制品來代替實物陪葬品。

從之前帶到地下,變成在墓前就燒掉。這樣子,從物質上能一定程度杜絕盜墓賊的念想。

喪葬習俗的内涵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宋朝盛行紙質明器,也不代表實物明器就此絕迹。以紙錢來說,就算燒了紙錢,也還有實物錢币陪葬的風氣,在宋墓裡多次出土過陪葬的銅錢。隻是實物的随葬品,比之前流行的厚葬風氣,數量上要減少了許多。

這裡面還涉及到一個喪葬習俗内涵的問題。厚葬的習俗,一方面表現的是生者對逝者的重視,但不顧客觀條件過于厚葬,則又顯得有些“重死輕生”。

到了宋朝,這種思想開始扭轉,人們同樣重視逝者,但生者畢竟還要生活,改變物質上厚葬的習俗,可以減輕生者的負擔。

對于這點,當時不少士大夫持支援态度,比如司馬光,他認為逝者親友與其花錢買紙錢燒,不如給生者送點錢财資助更加實在。

“今人皆送紙錢贈作,諸為物焚為灰燼,何益喪家?不若複赙裢之禮。”

朱熹說:“時人治喪,不以奉先為計,而專以利後為慮”,也是這種務實節儉觀念的展現。

宋朝開始的喪葬風俗的變化,使傳統的實物明器陪葬習俗由巅峰逐漸衰落,紙質明器的盛行,也被後世所沿用,薄葬觀念逐漸被廣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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