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普遍指情侶在戀愛後很短時間内迅速結婚。這個婚姻現象在國内從稀有到普遍的20年間,人們始終對它褒貶不一。即使在2021年,在中國人民大學對大學生的一項問卷調查中,也僅有9.95%的大學生支援閃婚,而高達44.26%的人堅決反對閃婚。
在前兩周我們發起的閃婚話題中,讀者@天元說,“‘年輕人閃婚’是個僞命題”,他身邊的同齡人都是在戀愛一兩年以上才步入婚姻的,反而是父輩60後、70後的人群有更短的戀愛時間。也有讀者@Leon用親身經曆,“20天閃婚,離婚卻花了兩年多”,來勸大家謹慎結婚。讀者@xi飯xi說,“閃婚代表的是被壓抑後微弱的反抗”,閃婚的自由“既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表達自我的方式。”
那麼在20年前就選擇了閃婚的人現在過得怎麼樣?這到底是一眼終身的浪漫,還是一場意氣用事的冒險?三位在2000年左右閃婚的女性和我們分享了她們的故事和感悟。
“閃婚遠嫁後,
我花了五年時間和家裡修補關系”
2000年的時候,我28歲,和現在的丈夫認識兩個半月後,就閃婚了。
在22歲以前,我都是特别聽話的類型,父母說什麼我都照做。但是23歲以後,任性的那一面就表現出來了。之前我的生活和工作都是被家人安排的,但我覺得愛情不行。
2000年不像現在,提倡自由,沒有年齡焦慮,“女孩結婚是自己的事”,那時候哪敢這麼想,别人催,你就得受着。我當時也相親了很多次,有一次已經到了雙方家長談結婚事宜的地步了,我在雙方見面前的半夜突然驚醒了,一下打了退堂鼓。第二天酒店一開門我就取消了預約,回家告訴父母後,20多年來我爸第一次想打我,但他沒下去手,一下午一直在抽煙,抽了好幾包。
後來,我約這位男士吃過一次飯,出乎意料的是,他說覺得我挺勇敢的,本來對我沒啥感覺,這件事之後反而對我有點刮目相看了。是以我覺得,在那個年代,大家對自己的愛情是有意識的,隻不過按照自己的節奏去完成這些是件特别難的事。
也是從那之後,我更加堅定了自己一定要和喜歡的人結婚。我爸媽和别人形容我“自己可有主意了”,這在當時真不是什麼好話。
再之後,我就認識現在的丈夫了,工作上認識的,他來我們這出差考察。我和他,用你們小年輕的話說就是看對了眼了那種感覺。在他結束出差的最後一周,我們就決定在一起了,當時即使要異地,我也覺得沒什麼,都是能解決的問題,一切都很順其自然。
應該是兩個半月到三個月的時候提出的結婚吧。我決定去他的城市,覺得那邊可以發展得更好。說白了就是遠嫁。我媽哭了很久,說我糊塗了,我爸就一直抽煙,覺得我放棄了穩定的生活工作投身婚姻是不理智的。
其實我完全了解他們的擔憂,我也害怕遠嫁,害怕這麼快就把自己傳遞給婚姻。但是,閃婚這件事無關時間,關鍵的是你想要了解這人的幾個方面,都了解到了嗎?我用了一晚上想清楚了,我想了解的都了解得差不多了,已經達到了可以試一試的标準。
閃婚的過程阻礙重重,我爸說我離開家就和我斷絕父女關系。但我還是離開了,走的時候沒人送我。過了大半年,我媽心軟了,開始和我聯系,但我和我爸就一直僵着。
第二年辦結婚典禮的時候,隻有我媽來了。當時站在台上,我一轉頭就哭了,所有人都覺得我是感動的,其實是難過的,因為我覺得人生最重要的時刻我爸沒在,挺委屈的。那是我第一次因為閃婚後悔,不是因為丈夫對我不好,而是我覺得閃婚時沒太在意父母的感受,沒有處理好和我爸爸的關系。
大概婚後第三年,生孩子了,我爸才開始聯系我。第四年我回了一次家,沒怎麼和他們說話。到了第五年,我和丈夫過年回去了,沒提前和我爸說。當時他從屋裡走出來,有點吃驚,說,“回來了”,就像結婚前我下班回家,他從屋子裡走出來一樣。我當時就哭了。我爸走過來拍拍我說,回來就好。我們終于算是和解了。
對于閃婚這件事,我談不上建議不建議吧,因為我也看了很多閃婚被騙,過得并不好的故事。我隻能說自己在愛情上很幸運,閃婚對象是一個對的人。但沖破那些阻礙你奔向婚姻的障礙的同時,不要傷害那些愛你的人,我覺得這才是閃婚需要明白的事。
“和相親對象閃婚後,
前任說永遠不會原諒我”
我在2003年和認識了四個月的相親對象閃婚了。
閃婚的時候沒什麼來自父母的阻礙,因為本來就是爸媽介紹的,是他們朋友的兒子。我自己也覺得挺合适的,就嫁了。
最大的阻礙反而是我當時的前任。我和之前的對象談了兩年多的戀愛,其實當時不是沒提過結婚的,雙方家長都見過了,也默許了,但是他們家一直拖着不結婚。他說他父母覺得我年齡有點大,但我當時其實剛26歲,是以他說出這個理由的時候,我真的哭笑不得。其實我和他都知道,這一定不是真正的理由吧,隻不過他沒再說,我也沒再問了。
後來,我們開始因為結婚的事頻繁地吵架,最後一次因為這件事吵架就是分手了。我記得特别清楚,當時在我家樓下,我和他說上去和我爸媽再一起聊聊,他不想上去,怕我爸媽唠叨他催他。我一下就火大了,說了一句,還不是因為你們家遲遲沒動作,怎麼變成我爸媽唠叨了。他也很生氣,說讓我就等着呗,說我不等的話還能嫁給誰。
這句話我記了好多年。後來我在相親裡和感情裡都比較保守和自卑,始終覺得是自己不夠好,可能究其原因就是因為這句話吧。
當天我們就分手了。過了一兩個月,我爸媽開始給我介紹相親對象,我沒排斥,覺得認識認識新的人也挺好的。沒想到他聽說我開始相親了,來找我,在我家樓下站了一晚上,想要複合。我當時有一點被打動了,但又覺得結婚後應該也不會好過,是以還是明确和他說我們不可能了。
後來就遇到了我現在的丈夫,相親接觸了幾次,感覺還不錯就确定關系了。四個月的時候,他提出了結婚,我當時很平靜,談不上有多喜歡,但也有點感情了,父母又都是朋友,知根知底,沒什麼需要猶豫的。再加上本身就是奔着結婚去的,雙方結婚的東西都準備的差不多了,是以提完親看了個日子,我們當周就去扯證了。
前男友知道後,大半夜喝多了來我家砸門,指責我怎麼可以放棄我們多年感情。後來他還鬧了兩三次,他爸媽甚至來過我家,帶着禮物,想讓我爸媽幫忙勸勸我。我爸媽沒管這些,畢竟曾經他們家拖着不結婚的事,都看在眼裡。
辦結婚典禮的時候,我沒叫他,但他自己來了,喝了個爛醉。那之後就沒怎麼聯系過了。
說實話,在當時,我對現在的丈夫的喜歡,真的沒有對前任多,年輕的時候誰不想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過一輩子呢。但是後來就會發現,很多事就是沒辦法兩全的。閃婚到合适的人,就是一個更平坦的選擇,舍棄掉為了感情撕扯的麻煩,但也丢失了對愛情的向往,大家都在沒那麼兩全的結局裡選一個能讓自己更幸福的。
我也曾因為閃婚後悔過。會有覺得結婚倉促的時刻,性格裡不合适的點。但是這麼多年也都過來了,兩個人也更珍惜對方了,我覺得也算是一種幸運吧。
“閃婚的十年婚姻,
我隻幸福了一年”
我在2001年閃婚的,然後在2011年左右離的婚。
閃婚也是因為所謂的愛情吧。前夫年輕的時候真的挺帥的,我一頭就紮進去了,不顧爸媽的反對,認識了三個月左右就結婚了。
但是我這十年的婚姻,也就幸福了一年吧。就是剛開始結婚的那一年,我們真的幸福到了極點,兩個人睡覺就都是手拉着手睡的,但是第二年所有的事情都像來了個急轉彎一樣。
第二年我懷孕了。懷孕三個月左右,我明顯感覺他對我沒那麼關心了,整個人心事重重的。後來他和我攤牌,說不想要孩子,說了一大堆理由。但我也很嚴肅地告訴他,孩子已經有了就要生下來。而且我們的條件真的沒那麼拮據,一起努力就好,他沉默了。
我後來才知道,他爸媽早年做生意賠了不少錢,欠了一屁股的債,他又是他們家的獨子,自然背起了債務,是以他才會說現在不合适生孩子。
我發現後的第一反應就是立刻離婚。但是他爸媽跑來我家,哭着求我說,這是他們的債,不會波及到我們,而且我現在懷孕了,怎麼能離婚。他們當着我的面教育了我前夫,說孩子要生,不要因為他們的錯耽誤我們的生活。
我當時真的被感動了,我爸媽也覺得都懷孕了,隻要債務真的不波及到我們,那日子就過着吧。但後來覺得自己真的太天真,他的存款其實都在他爸媽那裡用來還債,他們家人一直在騙我。
閃婚的感情,來得快去得更快。到第四年的時候,兩個人幾乎沒什麼感情了。這麼多年我們一直就各過各的。他也不是不管孩子,隻是對我沒有感情了。這期間我試圖挽回,他也試圖挽回,但發現大家想要的根本就不一樣,後來也就都放棄了。也許是沒有足夠了解的基礎,大家最初感興趣的都是對方的表面吧。那些東西最容易被時間沖淡,婚姻就沒剩下什麼了。
是以其實離婚很平靜,就想結束一個十年前的意外的感覺。反而是在離婚後,我們和解了,兩個人還會和孩子一起吃飯,偶爾也交流孩子的近況。我爸媽還問我要不要複婚,但我們都知道彼此已經沒有愛了。愛過一段時間,和結婚,終究還是兩件事。
現在我們都是一個人。其實也知足了,女兒很懂事,也了解我們的處境。但我偶爾還是會自責和後悔,因為沒有看清楚是否合适就倉促結婚,讓女兒沒有一個完整的家。我有時也會替自己惋惜吧,覺得自己最好的那些時間都被這段不成熟的婚姻耽誤了。
可是我也不知道能怎麼辦。閃婚時的熱情和堅定是真的,分開之後的後悔和感慨,也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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