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血奴”案反轉,但58為什麼容易挨罵?

“血奴”案反轉,但58為什麼容易挨罵?

上個月鬧得沸沸揚揚的高棉“血奴”案出現反轉。中國駐高棉大使館的公衆号發文,稱柬警方初步調查,認定該案純屬編造。由于當事人聲稱被騙是因為在58同城看到的招聘資訊,大使館的文章一出,58老闆姚勁波在朋友圈轉發文章,表示很冤枉。

邏輯上,高棉“血奴”案是否真實,當事人是否因58上的資訊被騙,58是否有大量虛假資訊,是三件獨立的事。如果“血奴”案最終被證明是假,則58是以事被罵,當然是冤枉的;但58挨罵,是否隻因這一件事?如果是因為58上确實有大量虛假資訊,那58是不冤的。

進一步說,58徹底避免挨罵,我認為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分類資訊廣告本來就是個挨罵的業務。今天聊聊這個事。

道德瑕疵

現實生活中,電線杆子、廁所門闆之類的地方,經常貼着各種小廣告,其中不乏虛假甚至違法資訊。從早年的“老中醫老軍醫”“當面祛除永不複發”到後來的“富婆重金求子”,都是這類東西。

那麼被這些小廣告騙的人,會罵電線杆子和廁所門闆嗎?通常不會。再傻的人也明白,電線杆子和廁所門闆是無辜的。

繼續推演這個場景。微信也是詐騙資訊和詐騙成交的高發地,會有人認為是微信騙了他們的錢嗎?通常不會,但會有人罵微信嗎?會。微信雖然免費使用,但卻是以獲得了使用者和流量,進而可以通過廣告、支付之類業務受益,并非完全利益無關。

此外,與電線杆子和廁所門闆不同,微信是網際網路産品,有風控能力,不是無主之地。當然,在微信上受騙,好歹是會留下數字證據,比純線下場景容易補救。

再進一步,到了58這種分類資訊網站。與以廣告收入為主的分類資訊網站鼻祖Craigslist不同的是,會員服務、增值服務與垂直業務,占據了58一半以上的收入來源。

在58上,使用者可以免費釋出、搜尋資訊,但資訊的展示優先級是可以通過付費來幹預的。這一點類似于百度的競價廣告,無論58還是百度,作為資訊展示平台,可以對展示進行操控,并且通過操控來盈利,這一點在商業上無可厚非,但在道德上存在瑕疵。58挨罵,和百度挨罵的原因是類似的。

稽核成本

可能有人會說,收錢不要緊,加大稽核力度不就行了嗎?

稽核,或者換個詞叫監管,是需要成本的。成本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經濟成本,一個是能力成本。前者代表需要花多少錢做這件事,後者代表要有怎樣的能力做這件事。

姚老闆的朋友圈也提到,58在這次事件後,技術加班加點改進了平台規則。這就是經濟成本的例子。如今人工費用越來越高,網際網路平台主要依賴機器稽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但不管是機器還是人工,都無法做到不出錯,而且騙子們總會想出各種花招,對抗平台規則,更不用說引流到平台之外行騙。

分類資訊是誕生于PC網際網路時代的微利業務,如果一味擴大在硬體、技術、人工方面的投入,會讓這個日薄西山的業務變得更加不性感。

其實除了企業,現在政府部門的行政審批,也越來越多地采取“形式審查”而非“實質審查”,也就是隻審查材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而非真實性,材料的送出方自行承擔由于送出虛假材料、帶來的民商事甚至刑事責任。原因是,實質審查的經濟成本太高,效率太低。

至于能力成本更好了解。58作為企業,除了稽核資訊物料本身是否合規,以及送出資訊的個人或企業的證照是否齊全,并沒能力或權力做更深入的審查。何況,作為平台,并不介入業務傳遞的全流程,平台涵蓋的服務五花八門,監管的難度,高于很多更垂直更重的平台。

但普通人一旦被騙,扭頭一看,這平台就知道收錢,甚至收了騙子的錢幫着推廣,肯定要罵平台的。

不當背書

更糟糕的是,58有意無意地充當了一個給資訊釋出方“增信”和“背書”的角色。

打開最新版的58同城App,啟動屏宣傳的是“海量真實崗位”“優質真房源”“買車賣車正規大平台”“維修搬家保潔明碼标價、急速上門”。

作為允許個人使用者和中小企業釋出資訊的知名平台,58的這些承諾,其實是在替資訊釋出方做增信和背書。但是,增信和背書也是需要包括稽核在内的成本的,而且出了問題是要背鍋的。

我是反對平台型企業對交易方的信用過度背書甚至提供擔保的,這意味着平台需要提供與交易規模正相關的稽核、擔保成本,如果成本無法通過業務利潤來找平,那這個商業模式就是不成立的。

但在現實中,一個不承諾提供增信和交易擔保的平台,很難取得普通使用者的信任,導緻業務規模無法擴大。普通人打開一個分類資訊平台,每一步操作都出現風險提示,告訴你要當心被騙,這平台大概沒人敢用。

可是,平台提供增信和擔保,一旦賬算不清楚,商業模式就崩了。類似的例子有前幾年的P2P,作為撮合平台,本不應該承諾對出借方資金的兜底,但大家為了招攬使用者,無一例外承諾提供兜底,最終在監管到來之前,很多平台因為違約過多、無法兜底而挂掉了。

是以,平台既然拍着胸脯擔保背書,出了事被人指着鼻子罵,不奇怪。

使用者作惡

最後聊聊使用者的角度。

2018年,美國國會參衆兩院投票通過“反網絡性交易法案”(FOSTA)。FOSTA要求網站對托管的與性交易企業相關的其它内容承擔法律責任,以阻止線上性交易。之後,Craigslist關閉了開設超過20年的個人廣告(personal ads)分類。

雖然現在c2c綜合分類資訊平台,在各個賽道已逐漸被各種垂直産品、b2c産品取代,但畢竟還有大量低頻、長尾、c2c或者小b2c的資訊比對需求等待滿足。

這類場景的參與方良莠不齊,道德成本也不高,供求雙方都有被騙的風險。平台又不敢吓唬使用者,說我們這有騙子出沒,你自己要當心,出了問題自己負責。

雖然我們不能太高估大企業的道德水準,但作為信用成本相對更低的個人和小微企業,一樣需要為58這類平台的亂象承擔責任。譴責平台的同時,不要忘了釋出資訊的,是具體的一些組織和個人。如何評價、管理他們的信用,提高“作惡”成本,也是很重要的工作。這裡需要的,是平台規則和法律法規的跟進。

至少在目前,使用者作惡,罵名也需要平台一起承擔。

總結

總之,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判斷和行為負責,風險自擔,這話聽起來紮心。但是,很多人的資訊甄别能力确實有限,被騙點小錢也就算了,一旦出現涉及重大财産損失,和健康生命的問題,我們就無法接受“他笨是以被騙活該”這種邏輯,是以網貸和醫療廣告才會被罵的那麼兇,是以魏則西事件才成為百度聲譽和股價的轉折點。

是以,分類資訊廣告這種商業模式,出事是難免的,挨罵也是難免的。大家期待的,是平台在成本允許範圍内加大審查力度;在平台之外,各個行業和政府部門,加大自律、監管力度,減少重大惡性事件的發生,保護弱者和普通人,減少對他們潛在的傷害。

58有沒有努力改進?我相信他們一直在改進。做了工作還挨罵,冤不冤枉?不冤枉,因為他的商業模式,掙的就是容易挨罵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