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淩晨,劉某駛一輛黑色小型轎車,準備駛入桃園路某小區内。門禁系統自動識别車牌為非本小區車輛,小區門衛未對其放行。随後,該男子和同行人員情緒激動,與門衛從業人員發生争執,并對其辱罵推搡。門衛從業人員面對滿身酒氣、情緒異常的男子,選擇了撥打110報警電話請警方處理。
幾分鐘後,派出所民警和公安交警趕到現場,将幾人進行控制。面對交警詢問,劉某拒不承認是自己駕車。
随後,交警檢視了小區門口處監控,劉某确系駕車到小區門口,并從駕駛位下車!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司機劉某隻能承認。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0mg/100ml。
随後,交警帶劉某到醫院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不料,剛下警車,劉某突然掙脫,企圖逃避抽血檢測,以百米沖刺速度向醫院外跑去,最終被民警合力控制。
最終,鑒定結果顯示,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173.9mg/100ml,已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标準。
目前,劉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同時,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涿州公安提醒:
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們能夠提起重視,時刻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千萬不要碰觸這一底線。
酒駕、醉駕嚴重危害
駕駛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這些酒駕的危害
每個人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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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疲勞
飲酒後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二、心理狀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三、視覺障礙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是以不能發現和正确領會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隻盯着前方目标,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隐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是以,無法正确判斷距離、速度。
五、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刹車及方向盤。
下面是酒駕發生交通事故的
真實案例
請駕駛人嚴于律己
交通安全容不得絲毫馬虎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