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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實錄|商戶:沒接到任何報備通知,王益區城管執法人員張口就罰了100元

作者:西西新聞

銅川市王女士反映:

在王益區煙草公司樓下經營商店的王女士反映,2022年1月31日,年三十,她在自己的商店門前擺放禮品盒及其他商品售賣,上午9時許,4、5個人身穿制服,自稱是銅川市王益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人員,沒說什麼原因,開口就說罰款100元。“因沒有配合交罰款,東西被城管執法人員仍在地上,導緻部分商品損壞不能正常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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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線實錄|商戶:沒接到任何報備通知,王益區城管執法人員張口就罰了100元

現場的執法人員告訴王女士,因其年前未報備辦理相關手續,是以不能在外面擺攤售賣。王女士說:“年前她沒有接到任何部門通知要求她們需要報備,辦理相關手續,也沒有人來說門口不可以擺放,這次來就直接讓交罰款,罰款交後就可以在外面擺放,這不就是為了罰款而罰款。”

熱線實錄|商戶:沒接到任何報備通知,王益區城管執法人員張口就罰了100元

據王女士說跟她一起被罰的還有兩家商店,罰款都是100元,沒有任何說法,就是罰款,如果不交罰款就要沒收東西。從王女士提供的罰款票據可以看到,罰款為陝西省政府非稅收入定額票據,有票号,上面還蓋有銅川市王益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财務專用章,收入項目,罰款。執法人員:楊某某。執收日期2月1日。

另一張票據執法人員為牛某,日期是1月30日,兩張罰款票據背面罰沒原因和罰沒依據均為空白。

熱線實錄|商戶:沒接到任何報備通知,王益區城管執法人員張口就罰了100元

王女士說,之前都沒有過這種情況,而且過年在門口擺攤的商店很多,為何就隻給部分商店處罰,這算不算是選擇性執法,就算之前有報備也是交100元罰款,報備和不報備其結果都一樣,這種罰款有何依據?有何意義?

現希望相關部門關注此事,給商戶們一個合理的說法,造成的損失望相關部門盡快解決。

以上資訊是西西新聞熱線實錄,請涉及相關部門或機關盡快核查反映情況,并将核查及處理結果及時回複西西新聞。西西新聞新聞熱線:029-86228844,郵箱:[email protected])

編輯:孫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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