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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産權證的車庫和儲藏室是否能獲得補償?

作者:拆遷叨叨叨

房屋征收過程中,就拆遷補償協商不成而達不成協定時,房子被強拆的情形并不少見,那麼,沒有産權證的車庫和儲藏室是否能獲得補償?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甯律師為大家解析如下:

沒有産權證的車庫和儲藏室是否能獲得補償?

黃先生是寶雞市人,在當地某個小區有一套房屋,一個地上車庫和一間地下儲藏室。其中該房屋面積為106.65平方米,地上車庫面積為44.50平方米,地下儲藏室面積為22.07平方米。2011年11月,相關部門釋出通告,對黃先生在内的房屋進行征收。2012年3月,拆遷改造指揮部分别制定了《xx市綜合體拆遷改造項目居民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和《關于的補充規定》。最終法院撤銷了相關部門對黃先生作出的《不予賠償決定書》,判定相關部門自判決生效三十日内賠償黃先生xx萬元。

本案中,黃先生所購買的車庫雖沒有辦理變更登記,但是經過了賣方的認可,後來因相關部門強拆,導緻無法辦理産權變更手續,是以黃先生對涉案車庫享有因違法強拆而獲得賠償的權利。其次,對于儲藏室,黃先生與房地産購買該儲藏室時就約定,雙方不辦理産權證書,雖相關部門不認可,但是其認可黃先生小區确由其開發出售,是以黃先生同樣對儲藏室也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事實上,在實際生活中,類似于黃先生這樣的情況非常多,可這種行為嚴重的損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是以,被征收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除了要及時地搜集相關的證據材料,還要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來主張因違法強拆給自己合法财産造成的損失,避免讓自己在征地拆遷中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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