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的袁先生無兒無女,這天,他看到一對擺地攤的夫妻動了恻隐之心,便說讓他們搬到自己家裡去住,不用他們交房租,後來這對夫妻竟想雀占鸠巢,結果竹籃打水一場空。
袁老伯是位孤寡老人,一輩子沒有經過婚也無兒無女,這些年都是居委會當他的監護人,社群的志願者黃師傅這些年一直在照顧他。
袁老伯是上海本地人,2016年底他在外面閑逛的時候,認識了一對擺地攤貼膜的夫妻,和他們熟悉以後,得知他們老家還有三個孩子需要養,而每月在外面租房子就要花去1000多元,他們的收入每月也才7000元左右。
袁老伯想了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讓這對夫妻搬到自己家裡去住,免費給他們提供住處,他自己一個人常年居住實在太悶了,他想有人陪自己說說話,讓對他們照顧一下自己,當時社群得知這個情況後,也覺得挺好,有人給袁老伯做伴他們也就放心了。
這對夫妻很是開心,次日就搬到了袁老伯家裡去了,最開始三個人相處還不錯,袁老伯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一個人孤單了這麼多年,這才終于有了家的感覺。
2017年1月14日,王女士突然哭着對袁老伯說自己和丈夫離婚了,他這個人實在是太壞了,經常打她,對她一點也不好,而跟袁老伯相處的這段時間,她才感受到什麼叫溫暖。
說來說去,她就是想要嫁給袁老伯,并且還承諾會好好照顧他,袁老伯想到自己比對方大了30歲,顧慮重重,也怕她的前夫不高興。
可誰想前夫卻是一臉淡定,稱自己無所謂,隻要前妻能夠幸福他就會真心祝福對方,甚至還主動替兩人跑前跑後一手操辦着兩人領結婚證的事。
袁老伯想晚年能有個知冷知熱的人照顧自己,反正自己無兒無女将來若是自己死了,這房子即便是留給這位小妻子也沒什麼關系。
可是就在他們領了結婚證後,王女士卻并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沒結婚之前她對袁先生還挺好的,變成妻子後她的态度反而180度大反轉,雖說和前夫離婚了,可兩人卻還睡在同一張床上,反而對袁老伯不聞不問。
此時的袁老伯才知道自己上當了,這女人和自己結婚很明顯就是為了房子。 所謂的真心要和他過日子,那就是謊言。
後來袁老伯身體不舒服,身為妻子的王女士也不願意照顧他,于是他就來到了養老院,期間王女士還多次申請補貼,以袁老伯妻子的身份,因為她的戶口已經遷到了上海。
袁老伯認清了這個女人的真實面目後,提出離婚,因為他自己身體不好,是以委托居委會幫忙找個律師,這段婚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違背了常理,盡管王女士一再聲稱她和袁老伯是有感情的不願離婚,但法院還是尊重了袁老伯的意思,同意了他的離婚請求。
可是面對這樣的結果,王女士卻還提起了上訴,理由是這根本不是袁老伯本人的意願,而是居委會想在袁老伯百年之後,繼承他的房産,顯然她這樣的說法毫無根據,因為根據國家繼承法規定沒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死後财産如果沒有簽遺贈協定将歸國家所有。
王女士又提出自己是個殘障人士,離婚之後她就沒地方住了,是以不能離婚。 但是袁老伯卻态度堅決,這婚非離不可。
最終法院維持原判,這段婚姻沒必要再繼續下去,王女士卻還在說:“我能不離婚,我就要住在這個房子裡。”
以上素材來自《七旬老人的“閃婚”》
這對夫妻自以為聰明,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做人做事凡事要講良心,君子愛财取之有道,如果他們能夠把老人當成親人一樣照顧, 我想不用他們說什麼,袁老伯或許也會主動将房子留給他們。
老年人再婚,想給自己找個伴,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這本無可厚非,但是若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最後就可能會給自己惹來一大堆的麻煩,是以需要慎重。
不要把婚姻當成人生的跳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真心換真情,凡事都是互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