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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業機關“招碩引博”再出九條激勵措施

作者:荊州新聞網

2月9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直事業機關“招碩引博”人才激勵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落細人才激勵措施,全方位吸引集聚各類優秀人才,為加快建設鄂中省域區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通知》明确市直事業機關“招碩引博”人才激勵措施涵蓋兌現人才津貼、提高崗位待遇、加強跟蹤培養、發放租房補貼、落實購房補貼、實施培育支援、協調子女入學及配偶安置、開展慰問療養、提供生活服務等九個方面,适用于2022年1月1日以後荊州市市直事業機關通過“招碩引博”計劃新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兌現人才津貼。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除正常工資津(補)貼外,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碩士研究所學生5年内分别給予16萬元、5萬元人才津貼。

提高崗位待遇。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碩士研究所學生,分别享受專業技術7級、10級工資待遇;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碩士研究所學生,分别享受管理崗位7級、8級工資待遇。

加強跟蹤培養。對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進行跟蹤培養管理,表現突出且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的,可優先提拔使用。發放租房補貼。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在荊州市城區無自住房的,可申請人才較高價的電梯大廈。

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碩士研究所學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房源不足時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所學生每年9600元的标準發放租房補貼,連續發放3年。

落實購房補貼。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在荊州市城區購買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1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5萬元發放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由市财政全額保障。享受購房補貼的引進人才累計享受租房補貼的時間不超過3年。引進的人才在荊州市城區購買首套商品住宅,可同時享受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所學生按城區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1.5倍系數申請,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按城區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1.2倍系數申請。

實施培育支援。對入選國家重大人才計劃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入選湖北省重大人才計劃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傑出人才獎”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入選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計劃”、湖北省“公共衛生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入選荊州市“金鳳傑出人才”的給予一次性8萬元獎勵,對入選荊州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給予2萬元獎勵。

協調子女入學及配偶安置。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可按照本人意願,協調相關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優先安排,保障入學;配偶願意在荊州就業的,由用人機關協商有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内予以對口協調。

開展慰問療養。在走訪慰問、國情研修活動中拿出一定名額,優先安排表現優秀的“招碩引博”對象,提升引進人才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提供生活服務。市直事業機關引進的人才第一年可免費獲贈荊州旅遊年卡,遊覽市内定點旅遊景區可享受免費或打折優惠。引進人才在荊州沙市機場、荊州火車站乘坐飛機、高鐵時,可走綠色通道,享受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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