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四十多年前的1978年,臨沂地區一位年輕的女村民,在地裡撿到了一塊世界第二大的鑽石,上交國家後,被獎勵了4000元錢和一

作者:野墨nikon

四十多年前的1978年,臨沂地區一位年輕的女村民,在地裡撿到了一塊世界第二大的鑽石,上交國家後,被獎勵了4000元錢和一輛小拖拉機。

法律規定,國土上的所有礦産資源都屬于國家,私人不能占有,這位女農民是模範遵守法律的典範,被重獎也實至名歸。

問題來了,九十年代出現的個體小煤窯是咋回事呢?難道煤炭不是礦産,不是國家資源,是誰都可以打個洞挖出來就可以賺錢的麼?是誰讓他們那樣幹的?如此假如允許,那上面那位女性,是否可以要回她撿的鑽石?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