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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WhatsApp下個月須說明會否與Meta共享資料

歐盟:WhatsApp下個月須說明會否與Meta共享資料

近日,歐盟委員會釋出消息稱,WhatsApp必須在2月底前以更好的方式告知使用者,他們如何使用個人資料。此外,WhatsApp還需說明他們是否會與母公司Facebook(現名Meta)共享個人資料。

WhatsApp是2009年推出的一款即時通訊軟體 ,目前擁有超過20億活躍使用者。2014年,Facebook(現名Meta)以19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WhatsApp。歐盟委員會此次表态的起因是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的一次投訴。

去年7月,BEUC向歐盟委員會和歐盟消費者網絡監管機構送出對WhatsApp的投訴。BEUC認為,WhatsApp在2021年1月更新隐私政策以來,一直向使用者施壓要求對方接受其隐私政策,此舉違反了歐盟《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損害了使用者的選擇自由。

具體而言,BEUC表示,WhatsApp持續、頻繁且帶有侵入性地通知其使用者,促使使用者接受更新後的隐私政策。同時,WhatsApp未能以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新版隐私政策與舊版有何不同。消費者很難了解到WhatsApp隐私政策的改變會對他們的隐私造成何種影響,尤其是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是否會被轉移到Facebook(現名Meta)等第三方。

歐盟消費者法要求企業使用明确、透明的合同條款和商業通信。是以,BEUC認為,WhatsApp這種“模棱兩可的做法”也違反了歐盟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法律。

“幾個月來,WhatsApp一直采取激進且頻繁的彈窗消息來轟炸使用者,迫使他們接受其新的隐私政策。他們一直告訴使用者的是,如果使用者不接受新的隐私政策,他們将無法再使用此App。然而,WhatsApp故意采取模糊語言來表述,消費者對于自己到底接受了怎樣的隐私政策,其實并不知情……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呼籲當局迅速對WhatsApp采取行動,以保護消費者的權利。”BEUC總監MoniqueGoyens說道。

接到BEUC投訴後,歐盟委員會和瑞典消費者保護機構(Swedish Consumer Agency)上司下的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要求WhatsApp解釋其如何遵守歐盟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的義務。

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些問題涉及:WhatsApp是否提供了足夠明晰的資訊,進而讓使用者了解到他們同意或拒絕新服務條款的後果;WhatsApp通知促使消費者接受新服務條款和隐私政策的公平性問題;消費者在接受新條款之前是否有機會去熟悉它的内容。另外,委員會和消費者當局還擔心WhatsApp與第三方或其他公司(比如Facebook/Meta)之間交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據歐盟委員會官網消息,1月27日,歐盟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監管機構緻函WhatsApp,要求該公司說明其在2021年對其服務條款和隐私政策所做的更改,并確定它們遵守歐盟消費者保護法。

歐盟司法專員迪迪埃·雷恩代爾(DidierReynders)表示,WhatsApp必須確定使用者真正了解他們所同意的内容,以及他們的個人資料是如何被使用的。“特别是在哪些情況下會與商業合作夥伴共享這些資料。”

“我希望WhatsApp完全遵守歐盟保護消費者及其隐私的規定,這就是我們今天啟動正式對話的原因。WhatsApp必須在2月底之前回複我們,并說明他們将如何解決我們的擔憂。”Reynders說道。

事實上,去年9月,WhatsApp就已經因隐私政策吃到罰單。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認為,WhatsApp在介紹資料處理方式、隐私政策以及與母公司Facebook(現名Meta)共享資料方面未能充分告知,違反了GDPR的多項規定,因而向WhatsApp開出2.25億歐元罰單。

采寫:南都記者 孫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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