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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華寶股份公告,繼實控人朱林瑤後,其子林嘉宇也被立案調查

作者:銀柿财經
突發!華寶股份公告,繼實控人朱林瑤後,其子林嘉宇也被立案調查

1月27日晚間,華寶股份(300741.SZ)釋出公告,公司于1月27日下午收到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監察委員會立案通知書,縣監察委決定對公司董事林嘉宇的違法問題立案調查。随後,公司從林嘉宇家屬處獲悉,其目前被長沙縣警察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公告顯示,林嘉宇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朱林瑤之子,同時擔任公司控股股東華烽國際投資控股(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烽中國”)及其一緻行動人、上海香悅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悅科技”)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林嘉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告稱,截至目前,就公司掌握的資訊,公司未能知悉林嘉宇被立案調查是否涉及公司責任。

此外,華寶股份強調,林嘉宇被立案調查、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事項不會直接導緻公司股權權屬産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會直接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産生不利影響。公司自上市以來對資金管理和擔保行為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經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訴訟、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銀行賬戶被當機等情形。截至1月27日,公司資金周轉順暢,營業收入穩定,财務工作正在按公司制度有條不紊開展,财務對外披露工作能夠及時準确披露。生産部門根據訂單及時生産并完成發貨,目前不存在因上述事項對公司生産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同日,華寶股份還公告了對此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複。據回複稿内容,華寶股份系華寶國際(0336.HK)的控股子公司,華寶國際通過華烽中國、香悅科技間接合計持有華寶股份81.1846%的股份,相關股權均不存在質押以及其他權利受限情形。截至1月27日,朱林瑤被立案調查尚屬于立案調查階段,不會直接導緻其持有的公司股權權屬産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會直接對上市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産生不利影響。

華寶股份表示,由于朱林瑤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截至目前,公司評估其被立案調查、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産經營活動産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自知悉相關事項起已緊急召開專項會議,對生産經營、業務管理等方面做出部署,保障公司正常營運管控。

對于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等事項,華寶股份則表示,截至1月17日,除公司董事林嘉宇尚未回複外,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股東近1個月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同時,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統查詢,包括林嘉宇在内的前述人員及股東亦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公司已補充報備内幕資訊知情人及自查報告。

此前的1月23日,華寶股份公告稱,收到湖南省耒陽市監察委員會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朱林瑤的立案通知書;1月26日,華寶股份表示從朱林瑤家屬處獲悉,朱林瑤已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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