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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是公認的“電動車大國”,在其他的國家剛剛重視交通工具“電動”化的時候,大陸主流的交通工具,主要以電動車為主,道路上常見的包括汽車、電動車、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車等,這些絕大部分都是“電動”驅動的車型。

目前電動車的主要分類,就是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這些交通工具因為門檻比較低,它們的保有量都比較高,當然,也因為數量比價高,這些交通工具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比較大,随着電動車規範治理後,對于一些違規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也有了一定的限制。
什麼是違規的輪/三輪/四輪電動車,指的是在生産的時候,車輛沒有獲得工信部的機動車生産備案,也就是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目錄,另外一個,就是不符合相關的行業标準,比如電動三輪車不符合《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電動四輪車不符合《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這些都是違規車輛,不被允許生産、銷售、上路的車輛。
違規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現在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而對于違規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目前主要的處理方式,就是設定過渡期,兩輪電動車是在新國标實施前後,各地都紛紛地設定過渡期,一般來說,設定的是2年到4年左右,目前已經有北京、中山等地過渡期到期。
而對于違規的三輪/四輪電動車,同樣是設定過渡期,隻不過,目前隻是部分地方設定,包括北京、德州、合肥、湘潭等地,而設定的時間,基本上在3年左右;
以北京為例: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過渡期結束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以合肥為例: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設定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過渡期結束後,違規的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怎麼辦?
無論是設定3年還是4年的過渡期,總有截止的那麼一天,而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老年代步車),它們不會像兩輪電動車一樣,隻有5年左右的壽命,一般來說,它們可以用8到10年,等待過渡期結束之後,這些車又會被怎麼處理呢?其實,各地出台相關規定的時候,已經有了明确的答案;
北京在釋出相關公告的時候,在明确過渡期結束後,是這樣說的:過渡期後(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将依法查處。
合肥在釋出相關公告的時候,在明确過渡期結束後,是這樣說的:過渡期後,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道路行駛或者停放的,由有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以上兩地的公告中,對待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結束後的處理方式幾乎一緻,那就是過渡期一旦結束,車輛将不能正常上路,也就是含蓄地表示,車輛需要“報廢”了。
車主又對違規的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有哪些想法?
關于違規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在過渡期結束之後的處理方式,雖然對于車主來說會略有可惜,但相信大家也能夠了解,畢竟,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車輛,它的上路,對自己和道路其他交通參與者都是一種不負責,而且,這些車輛還給予了一段時間的繼續使用,也是挽回了車主的損失,是比較人性化的處理方式。
不過,還是有一些車主,對于違規的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有自己的看法,其中小行家了解比較多的,就是關于這類車,可以不讓用,但也應該要求它們不要再繼續銷售,不要給這類車生産的資格,銷售的資格,不能隻管車主的上路,不去管源頭的生産和銷售。
而據小行家的了解,目前電動車存在符合标準,還在銷售的情況已經很少見,但是,電動三輪車、老年代步車,這些車輛不符合标準,仍然在繼續售賣,還是很常見,尤其是電動四輪車,也就是老年代步車,目前沒有一款車型是符合标準的,但在電商平台一搜尋,能夠出來形形色色的産品,是以,不允許這些車輛的使用,車主是建議也該限制這些違規銷售的情況了。
總結:小行家覺得,治理違規車輛總體來說,一定是一件好事,能夠被稱為“違規”,一定是存在瑕疵,而清理這些有瑕疵的産品,在每個行業都是應該做的一件事,尤其是事關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工具,不過,小行家還是很贊同一些車主的看法,可以治理違規車輛,但也應該從源頭,杜絕廠家的生産,禁止商家的銷售,這樣才更合理,也是更有效的治理方式,最後,小行家在提醒,而對于一些已經購買了違規車輛的車主,在過渡期結束之後,也不要再違規上路,而對于還未購買車輛的車主,不要再選擇不符合工信部目錄,不符合行業标準的車輛了。
那麼,對于違規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處理,您怎麼看呢?你支援從廠家、商家的源頭治理嗎?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