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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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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安徽省一名村民報警,稱其10歲女兒楊某涉嫌失蹤。警方迅速展開搜查,懷疑女孩已被殺害。

4月17日晚,警方逮捕了嫌疑人楊,他供認犯有殺害楊的罪行,楊先生年僅13歲。他也是女孩受害者的表弟。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據悉,楊安澤是被父親撫養長大的,老實實實。案發當天,父親外出打工,奶奶去山上采茶,獨自一人在家上網課。誰知道他被他的表弟殺死了,扔進了灌木叢中。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事件不斷發生,犯罪年齡小,但性質惡劣

2019年10月,大連一名13歲男孩企圖性侵一名10歲女孩,用利刀将她殺害,并将她的屍體扔進社群的灌木叢中;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2018年9月23日,陝西省神木市六名未成年人強迫一名國中女生賣淫,輪流用皮帶、拳頭和磚頭毆打她數小時,殘忍地殺害并埋葬了她;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2017年12月16日,江蘇省常州市一名15歲男童在一小塊區域強奸一名7歲女童,将她從25樓推緻死。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2015年,湖南省三名13歲兒童為了"拿點錢花",将值班52歲教師掩蓋緻死;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2012年4月13日,湖南省衡陽市一名12歲男孩以抗拒姨媽的紀律,殺害了剛從學校回家的表弟,随後又殺死了剛回家的姨媽,清理現場,逃走了。

......

殘酷的手段,心裡小心翼翼,讓人看清汗流浃背,但是這些孩子,到底怎麼回事呢?

大連那個男孩,庇護和撫養;掩護老師的三個孩子,被送去上工作學校接受教育;摔死的嬰兒,最終被判不追究刑事責任......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人不應當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不滿14周歲或者18周歲以下的人應當對犯罪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是以,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是被判刑入獄,而是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繼續生活,對他們來說,犯罪的代價基本上是0。

每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總會有人說:

"他們隻是孩子。

"他們隻是沖動地犯錯誤。

"他們有一個偉大的生活,給他們一個改變生活的機會" ...

我們真的可以無條件地寬恕他們的殘忍嗎?

絕對不行。

02

為什麼?

首先,犯罪的孩子可能比我們想象的更邪惡和可怕。

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鳥和野獸。

大連殺了一個13歲的男孩,他殺了一個10歲的女孩,難道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非法的嗎?是他殺人的那一刻的刺激嗎?不。

他一個人扔完屍體,獨自處理現場,回家清理血迹,甚至在警察來調查時冷靜應對。他知道自己當時14歲。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福建有個男孩,為了向女同學示愛,被拒絕殺人強奸屍體、破碎的屍體後,被捕時很冷靜:你不能判我死刑,我還未成年。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兒童",他們中的許多人不是在一時沖動,而是在犯罪時有預謀的。

他們知道如何利用孩子的身份來獲得同情心,他們知道如何鑽研法律,甚至比成年人更是如此。

這項法律最初是為了保護兒童而設計的,現已成為他們罪行的"保護傘"。

但是,如果我們輕易地原諒這些惡魔,他們會知道教訓并再次成為人類嗎?

不幸的是,許多少年犯看到法律可以很容易地被原諒,是以他們變得更糟。

2004年,一名來自黑龍江的13歲男孩在同一村強奸了一名未成年女孩,并被判無罪,隻支付了9,021元,因為該男孩未成年。後來,在他獲釋後,這名男孩變得心懷不滿,潛入受害者的家中,刺傷了他的母親19次,當場殺死了他。

廣西的魏在14歲時勒死了一個男孩,因為他沒有因為未成年而受到懲罰。15歲時,他因持刀毆打一名女學生而被判處六年徒刑。就在減刑後不久,他強奸并殺害了一名11歲的女孩。

我們對某些少年犯的容忍可能會變成縱容。

03

你如何讓這些孩子感到敬畏,讓他們有同理心而不傷害别人?

隻有讓他們知道自己要付出多少,隻有依法對他們施以嚴厲懲罰,或者嘗嘗自己受迫害的味道,他們才能及時扔捕鼠器,閉上雙手。

美國有一個緻力于問題青少年康複的計劃。這些孩子年紀輕輕,但早已厭倦了縱火、打架、幫派、吸毒......

一家人頭疼,為了教熊孩子,劇組把他們送到了一個真正的監獄,在那裡他們可以體驗真正的監獄生活。

在我進去之前,其中一個孩子充滿了自信:等着瞧吧,當我進去時,我會把幫派成員打到一個新的水準。不幸的是,他一進監獄,就崩潰了。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那個說他要打黑幫的孩子看到了真正的團夥:滿是紋身,五大三厚,惡毒的眼睛,非常害怕,他聽着團夥的安排洗内衣,牙齒剝落的橘子。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然後孩子們走出監獄,一切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想要當黑幫的孩子,出去後,從不提當黑幫,加入學校樂隊,找到自己的愛好,其他孩子的行為和習慣有了很大的改善。

隻有真正的監獄,隻有嚴厲的法律懲罰,隻有讓他們真正嘗到強烈的滋味,他們才會反思,才會改變,這些事情比無關緊要的瘙癢或無意義的勸誡更有用。

目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草案正在審議中,《人民日報》也表示:青少年犯罪應該得到充分考慮。

13歲男孩謀殺案:他是個孩子,不要讓他走

他們不是輕易原諒未成年罪犯,而是在挽救自己的生命。

我們不再希望看到更多的人受到少年犯的肆無忌憚的傷害;我們再也不想看到更多的人受到少年犯的傷害。

也不想看到,因為不會受到懲罰,是以讓那些年幼的孩子,變得更加惡毒;

我讨厭看到它,因為他們的行為對家庭有嚴重的後果。

他隻是個孩子,但他們傷害的成千上萬的人都是孩子。

(來源:健康時報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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