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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近千條手機号碼注冊賬戶賺錢,一營業員被判處拘役

作者:正義網

一名通訊服務商員工用他人新開的手機号在電商平台注冊,領取優惠券後獲得提成。其不僅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獲刑,還要支付賠償金并公開賠禮道歉。近日,由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提起的一起公民個人資訊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判決支援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

盜用近千條手機号碼注冊賬戶賺錢,一營業員被判處拘役

沈某為某通訊服務商營業廳專員。2021年3月,沈某被拉入了一個微信“接碼群”,群主稱隻要能用新辦理的手機号碼在一些電商平台成功注冊并領取新使用者優惠券,就可獲得提成,一單提成5元到10元。沈某很是心動。

沈某迅速瞄準了自己經手辦理的一類手機号碼,此類手機号碼大多是公司為員工集體申請,辦理時會實名綁定身份證号等個人資訊。沈某在辦理此類手機号碼後,先将新卡放入自己手機中,用于注冊新賬戶、接收驗證碼等賣給“接碼群”内賺錢,“使用”完畢後再統一交給申請人。據查,2021年3月至7月間,沈某通過上述方式洩露近千條手機号碼,共計非法獲利6400餘元。

2021年9月,該案被移送至洪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刑檢部門經審查認為,沈某未經他人許可,洩露擷取的公民個人手機号碼,擾亂公民個人資訊正常收集、使用、流通秩序,已嚴重侵害公民個人資訊安全,遂将線索移送該院公益訴訟部門。經履行訴前公告程式,沒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洪山區檢察院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21年11月30日,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人民監督員受邀旁聽庭審。庭上,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詳細闡明了沈某的違法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侵權責任。公益訴訟起訴人請求法院判令沈某按其獲利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并在市級媒體登報道歉,同時對沈某進行法治教育,強調保護個人資訊安全的重要性。沈某當庭認罪悔罪,表示願意承擔民事責任,并向社會真誠道歉。經審理,法院支援檢察機關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對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要求沈某按其獲利金額支付賠償金,并就此次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

(檢察日報 周晶晶 杜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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