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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丨嚴懲“直播婦科手術”,讓“罰”配得上這“惡”

作者:紅星新聞
我們看到了這起事件的惡劣之處,也該看到“亡羊補牢”的藤條如何一根根地被紮起、穩固,真正起到讓那些“狼”不敢碰、不能碰的防護作用。

18日,山東日照公安釋出情況通報稱,接群衆舉報一醫生疑似在網上直播婦科手術片段,遂即對涉事醫院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于18時許将涉事醫生厲某抓獲。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這簡直聳人聽聞。目前,警方還在調查中,對于這一事件的關鍵細節,如拍攝和直播的動機、涉及哪些醫務人員、直播到了什麼程度等,我們尚不能下定論。但毫無疑問,在查明來龍去脈的基礎上,一定要追責到底,讓“罰”要配得上這“惡”。

評論丨嚴懲“直播婦科手術”,讓“罰”配得上這“惡”

要知道,這已經不是大衆認知裡的偷拍了,而是偷拍加直播,還發生在醫院,直播對象是患者,性質尤其惡劣。前不久,媒體還報道,目前有社交軟體傳播他人洗澡、如廁、換衣等私密場景中的照片和視訊,隻要繳費成為會員就可以觀看,甚至可以“私人定制”偷窺他人的家庭生活。對于這樣的産業鍊條,必須連根拔起,而且力度還需加強。

一直以來,關于廁所偷拍、酒店偷拍的新聞屢見報端。很多被抓現行的情況,都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這些處罰依據的是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隐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法學界還有呼籲“偷拍入刑”的聲音。這一次,如果“直播婦科手術”被查實、明确涉及到患者隐私部位的話,已非單純地拍攝,還有明顯的公開傳播行為,顯然更為惡劣。

大陸《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檔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這一事件能不能被認定為“傳播淫穢”,這樣認定對受害者來說合不合适,恐怕也會充滿争議。是以,當類似的偷拍和直播出現,我們除了譴責之外,理清法條、依法嚴懲更為迫切。

從報道來看,涉事醫生是在職務行為中做出了偷拍行為,其所在機關也難逃管理之責,受害者可以主張民事賠償和追責。據報道,事後涉事醫院也應進行整改,如對所屬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訓練,對醫院工作流程的規範和監督等等。至于涉事的直播平台,雖然已表示該直播間于1月15日直播過程中被多次警告及切斷,随後被永久封禁。但警方也需查清其是否盡到了日常排查、及時提醒和關閉的責任。如果沒有,也有必要進行相應調整和改進。

總之,我們看到了這起事件的惡劣之處,也該看到“亡羊補牢”的藤條如何一根根地被紮起、穩固,真正起到讓那些“狼”不敢碰、不能碰的防護作用。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樊成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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