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軍與明朝權貴的仇恨有多大?據說,重達300斤的福王被烹食。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的第三個兒子,他的母親就是鄭貴妃。明神宗比較寵愛鄭皇妃,有意舍棄皇長子而立皇三子朱常洵為太子。
自古廢長立幼就是取亂之道。雖然明神宗極力争取,但朝臣還是強力反對,明朝陷入了一場長達15年的國本之争。
國本之争之後,朱常洵被封為福王。時隔14年後,朱常洵才到洛陽離京就藩。這和明神宗的袒護不無關系。
在洛陽,朱常洵延續了以往隆恩優渥、驕奢淫逸的生活。
據史料記載,朱常洵在洛陽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享有朝廷賜予的上等良田2萬頃,由于洛陽附近的田地不夠,不得不從臨近山東、湖廣兩省增補;
二是私自動用朝廷的軍饷,壟斷河東一帶的官鹽,并在洛陽買賣,從中得利頗多;
三是終日聲色犬馬,縱情歌舞,極盡吃喝玩樂之能事,他自己的體重也達到了300斤,成了名副其實的“福王”。
朱常洵就藩洛陽,越來越富有,甚至比朝廷的日子還要好過,于是便有了“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于大内”的說法。
這自然引起了農民軍的注意。
1641年,闖王李自成大順軍兵臨洛陽城下時,朱常洵被迫拿出錢财,招募士兵,倉促應戰,結果可想而知。
朱常洵最終落在了大順軍手裡,他的福祿走到了盡頭。關于朱常洵之死,有《圹志》《明史》以及彭孫贻《流寇志》三個版本的說法。
其中,《流寇志》記載得最為詳細:“賊置酒大會,脔王為俎,雜鹿肉食之,号福祿酒。”如果上述記載真實,可以看出大順軍與明朝藩王,尤其是福王的沖突真是激化到了極點。
這個沖突的由頭其實就是土地兼并。大順軍的将士大都是農民出身,對土地兼并有着刻骨銘心的記恨。
大家知道,明朝将田地分為官田和民田。官田類型多樣,不論是皇莊,還是勳親外戚都可以擁有官田。
明朝的藩王通過皇帝賞都可以得到官田,但是明朝的藩王數量到了後期實在多哈,而土地的數量又是有限的,這實際上就為土地兼并提供了土壤。
這種情況在明朝中後期愈演愈烈。藩王手裡的土地動辄就是幾千頃,甚至上萬頃,而農民手裡的田地越來越少,每戶平均下來才大緻一頃多,加之賦稅嚴重,很多農民隻能将自己的土地變賣給地主。這就加劇了兩者之間的沖突。
無論福王有沒有被烹食,他的死都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