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常常是成年人的代名詞,有時候也被用來指長輩。本文将試着重新定義大人。
年齡相同的人,可能有相似的身體發展,但思想與心靈的發展水準卻可能有很大差别。一個隻有身體成長到十八歲的人,是不完全的大人。在我看來,一個可以被稱為大人的人,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原文發表于貼吧,因最近衆所周知的事件,移到這裡)
1,會使用間接的方式處理問題
孩子總會直接地表現出自己的想法,然而他們的想象力是豐富的,以至于沒有人能滿足一個孩子的所有願望。于是任何父母都會壓制小孩子的某些需求。
在這樣的壓制過程中,有些人得到的挫敗感過于強烈,以至于他們放棄了對世界的要求..雖然索求無度是孩子的特性,但沒有追求的人也不足以成為大人:如果一個人的心靈已經衰竭,他又如何能成長呢。
在成長的過程中,人是應當有追求的。而随着自我認識的逐漸清晰,人既會意識到自己能做到的事情有限,也會明白能滿足自己一切要求的神燈是不存在的。是以,他會轉而用間接的方式,去達到自己的目标...也就是說,一個健康成長的小孩子,一定會逐漸掌握間接地處理問題的方法。
2,會使用公開的資訊處理問題
很多人沉迷于小道消息、傳聞、甚至神秘主義的東西,卻對各種公開的資訊視而不見....這樣的人并不是大人。依賴無端的、秘密的、神秘的資訊的人,沒有得到思想上的自由,也沒有追求這種自由...一個大人應當是有能力追求自由、得到自由的人,他将有能力更多地靠公開的資訊解決問題。
3,理論先于實踐
小孩子,是通過具體的事物去了解世界的。當人們剛剛開始教一個小孩子說話,告訴他,他手中的東西是“布偶”,他會以為隻有自己手裡的這件東西是“布偶”,其它的任何東西都不算“布偶”。隻有當人們告訴他其它布偶也是“布偶”的時候,他才會逐漸明白這一抽象的分類概念...現實世界是複雜的,人們通過抽象的方式描述具體的事物,并發展出種種理論,幫助自己進行實踐。如果一個人隻能從具體的、實踐的東西學習,那麼他的學習方式還與較小的孩子沒有差別。如果是大人的話,就應當可以從理論開始學習,進而以之指導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