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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和親”一詞,最早見于《周禮》、《禮記》與《左傳》等書。其意義被解釋為“和睦相親愛”。

因和親而締結為姻親關系,即“下嫁公主”,最早為漢高祖采用劉敬的政策。和親政策到了唐朝,開始盛行起來。唐高祖李淵未定關中前,曾欲行和親之策懷柔突厥。李淵曾曰:

“我當用長策以馭之,和親而使之……”

遺憾的是,此計未見實施。根據史料記載,在這之後,唐高祖數次許婚,但未見下嫁公主。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唐高祖李淵劇照

漢唐“和親”不盡相同

就戰略目标而言,和親可達拉攏、排擠、離間,甚至分化敵國。此外,在軍事目标上,借和親亦可達成“軍事同盟”的效果。

如貞觀二十三年(649),太宗去世、高宗繼位時,吐蕃贊普弄贊給長孫無忌寫了一封信,信中說道:“下有不忠者,願勒兵赴國讨之。”故當年太宗嫁文成公主的效果,由此可見。

和親政策在漢代,僅是一種短效的“止痛劑”——其效果有限。然而,在隋唐時期,尤其唐初,和親乃是一種正式的對外政策。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唐太宗劇照

唐朝真正對外和親,始自太宗貞觀十三年(639)——太宗以宗室女弘化公主,下嫁吐谷渾烏地也拔勒豆汗慕容諾曷缽。

唐初,突厥已分為東、西兩部。唐朝之是以與西突厥和親,實在是因為天下初定,在國内亟需安養生民。

至于與吐谷渾和親,是因為吐谷渾位置特殊,介于唐與吐蕃兩大國之間,是以唐朝特别想拉攏他們,以孤立并削弱突厥勢力。

是以在當時,和親一舉達成了三個目的:“遠交近攻”、“以夷制夷”、“拉攏(西)牽制(東)”。

總之,唐朝對外和親,乃恩威并施,是以堅強的武力作後盾。請婚同意與否,主導權都在唐朝廷,不像漢代是在受脅迫狀況下而不得不和親。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漢高祖劉邦劇照

貞觀時期,因和親而出嫁的公主,僅有2人

唐代17次對外和親,幾乎均由外蕃主動提出請求,而且當時雙方均處友好狀态。在太宗貞觀時期,實際出嫁公主,僅有2人——弘化公主和文成公主。

弘化公主嫁給了吐谷渾慕容諾曷缽。吐谷渾于隋代經常犯邊,在太宗時期則時附時叛。貞觀九年(635),太宗遣李靖與侯君集等率大軍讨伐,吐谷渾大敗,其子慕容順立為可汗,稱臣内附于唐。

沒過多久,慕容順被臣下所弑,其子慕容諾曷缽即位,《舊唐書》載:

“諾曷缽入朝請婚……太宗以弘化公主妻之,資送甚厚。”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這是太宗,也是唐初第一次正式嫁公主。從史料可見,唐朝在當時處于上位,而吐谷渾主動向太宗提出和親,且臣服于唐。

文成公主嫁給了吐蕃贊普弄贊。這是一次效果明顯且影響後世深遠的和親。《新唐書》載:

“(弄贊)為人慷慨才雄,長驅野馬、牦牛,馳刺之以為樂,西域諸國共臣之。”

由此可見,吐蕃以遊牧為生,民風強悍,且生活條件與戰鬥條件相結合,文化雖較低落,但戰鬥力卻極為強大。

貞觀八年(634),弄贊派出使者朝貢,太宗派人撫慰之;弄贊接着奉表求婚,然而太宗未許之。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文成公主劇照

誰也沒有想到,弄贊竟發兵擊吐谷渾,掠其人畜,并率衆二十餘萬,停留在邊境。太宗遂派侯君集率兵出擊,弄贊是以退兵,遣使謝罪,并複請婚。這一次,太宗見弄贊态度誠懇,便答應了。

由此可見,哪怕吐蕃兵強馬壯,但此次“弄贊求婚之事”,唐朝并不是在屈辱之下達成和親,反是力戰而勝之後,方允和親之事。

是以,唐朝和親的作用與目的,并非僅是暫時“止痛”之用。

“和親”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唐與吐蕃聯姻後,雙邊關系頗為融洽,使唐朝有餘力經營西域。

如貞觀二十一年(647),唐即獲吐蕃之助,得以取龜茲;次年,王玄策發吐蕃及泥婆羅之兵以讨中天竺,奠定了唐朝在西域的聲威。

唐太宗和親:僅有2位公主出嫁,卻達成3個目的,成本效益高不高?

唐代和親的目的,雖不盡相同,但可以确認:它不僅可以建立和穩固君藩之間的關系,也促成了民族的融合、經濟的交流、文化的開拓。尤其在軍事上,它化解了西北邊防的威脅與壓力。

文成公主出嫁後,吐蕃曾遣使入唐請求蠶種、釀酒、制紙、墨等工匠之事;更由于通婚後,借交通之發展,中原的絲綢、茶葉及許多工藝、農耕技術得以傳入吐蕃;吐蕃的特産如馬、牛、羊、駱駝、金器、銀器與玉器等,都得以大量輸入中原。

太宗時期唐軍力強盛,雖可征讨四方,卻勞師動衆且損耗國力,而和親,實不失是一種“成本效益極高”的緩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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