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關于人販子與拐賣兒童的新聞屢見報端,社會上對于這類事件的關注熱度亦是居高不下。
因為這些泯滅良心的歹徒的出現,不少父母與自己的骨肉分離,整個家庭從此走向支離破碎,更有甚者,因為無法接受這種痛苦,有些父母還選擇了極端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說起拐賣兒童一事,大家對這些人販子是恨到了骨子裡,就比如“大名鼎鼎”的陳蓮香。
這位七旬的老人,在60歲時開始幹起了人販子的工作。
短短兩年的時間裡,陳蓮香就先後拐賣了46個幼童,期間還害死了一個孩子,号稱為“中國第一人販子”。

直到被捕的時候,陳蓮香依舊還一臉從容地說,“孩子丢了,再生一個就行。”
短短的一句話,卻令人背後瑟瑟發涼。
如此一個喪心病狂而又愚昧無知的大媽,着實恐怖。
而且,在平時我們沒留心的角落裡,還不知道有多少個“陳蓮香”,正陰暗地窺視着這些孩子。
陳蓮香的出身經曆
1950年7月,陳蓮香出生在福建省一個非常貧窮的家庭。
陳蓮香一家幾代都是農民。
年紀還小的時候,陳蓮香就要跟着父母一起下地幹農活,還要上山割豬草,挑水、砍柴。
按她的話來說,從小到大,她沒去上過一天學校,也從來都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
“我不知道學校和教室長什麼樣子,還小的時候,除了家裡和山上,也從來沒去過别的地方。”
十幾歲的時候,陳蓮香終于有機會從這又窮又山的家裡走了出去。
這一次,她被父親送出了家門,開始走向社會。
然而對于陳蓮香這種從來都沒有讀過一天書的人來說,外面的社會遠遠不如她所想的那般美好。
因為沒文化,陳蓮香大字也不識一個,她隻能四處去打零工,才能勉強維持住自己繼續活下去。
出社會幾十年以來的時間裡,陳蓮香也沒學會什麼一技之長,便隻能一直從事一些簡單的社會底層工作,然而這樣的工作性質,既辛苦、又枯燥,每個月到手的工資也是少得可憐,是以陳蓮香手裡也從來沒攢下過有多餘的閑錢。
在上個世紀末,中國的經濟發展正趕上了一個輝煌騰達的好時代。
陳蓮香周圍許多她認識的原本和她一樣平平無常的小人物,也趁着這股東風發了家,從窮人的身份搖身一變,一下子成了個有房有車的“富貴人家”。
對此,陳蓮香頗為眼紅,同時也令她覺得命運對人真是有太多的不公平。
哪怕她幾十年如一日地在外辛勤工作,可自己的生活卻是日複一日地貧窮與落魄。
随着身邊變富的人越來越多,陳蓮香對于金錢也是有着近乎瘋狂的渴求與癡迷。
後來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一個人販子團夥注意到了陳蓮香。
在外人眼裡,陳蓮香樣貌慈祥,為人亦是樸實憨厚,這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是極易與人相處且為人所接受的。
而在人販子眼裡,像陳蓮香這種類型的人在自己的團隊裡,是用來接近目标的最佳人選。
于是人販子便打算邀請陳蓮香入夥。
這幫人販子剛找到陳蓮香說明來意時,陳蓮香還被他們這大膽的想法吓了一跳,心裡也還有些許顧忌,是以并沒有立即答應他們的邀請。
但随着日子過得越來越苦,陳蓮香來來回回猶豫了好幾次,最終還是選擇了加入這個人販子團夥。
陳蓮香:中國第一人販子
自2009年起,陳蓮香及其團夥在中國多個地方瘋狂拐賣兒童。
根據陳蓮香自己的交代,短短2年的時間裡,她拐賣的兒童就高達46個。
剛開始作案的時候,陳蓮香心裡還有一絲絲的愧疚和不安。
但第一次成功拐騙小孩的時候,就給陳蓮香帶來了一筆非常可觀的收益。
想到身邊那些一夜暴富的人們,陳蓮香認為,自己也終是找對了賺錢的“商機”。
觀望不久之後,陳蓮香發現并沒有人發現她的犯罪事實,便帶着僥幸心理繼續幹起了這行拐賣人口的勾當。
後來随着作案次數的增加,陳蓮香不但通過拐賣兒童賺取了不少錢财,并且還逐漸摸索出了一套專門用來拐賣小孩的方法,作案地點更是橫跨了九個省份的範圍。
她漸漸地愈發嚣張與得意。
據陳蓮香說道,她一般會把作案地點定在小城鎮或者農村裡面。
“農村裡面有很多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兒童,他們一般都是由爺爺奶奶帶的,老人家的警惕性沒那麼高,這種情況我們也更容易下手。
小孩子都是非常純真的,大部分都特别好哄,給他們一些好看的玩具或者糖果,或者給他看一看摸一摸一些可愛的小動物,不用多長時間就能把他們帶上車了。”
陳蓮香正是利用小孩子的這種天真和好奇心理誘拐了不少留守兒童。
在陳蓮香這個人販子團夥中,大家都有各自的分工領域。
有些人是專門負責“拐”的,也有些人是專門負責“賣”的,一級級的人就這樣對接下去,幾乎形成了一條成熟而又龐大的産業鍊。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這麼好騙。
遇上一些機靈些的小孩,趁着他們大人不注意的時候,陳蓮香和她的團夥還敢直接上手把小孩搶走。
“我們平時會在各個大街小巷之間走走看看,先踩點摸清楚情況,有哪些是爺爺奶奶帶的,還有哪些是大人上班時間不在家的,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後,這片區域的情況我們就基本都熟悉了。
我們會專門挑一些長得好看、機靈的小孩下手,這樣才能賣出更好的價錢。
有些哄不動的,沒人在的時候就直接把小孩敲暈帶走了,幾歲的小孩子也根本沒什麼反抗的能力。”
陳蓮香之是以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明目張膽地“搶人”,是因為她的背後一直都有團夥在時時刻刻給她準備接應。
“人搶到手以後,後面會有人接應我們,我們就坐車離開這裡,都不帶停留的,直接走高速去另一個地方了,等大人發現的時候,基本上也找不到我們了。”
陳蓮香就這樣披着她那張慈祥的外衣,瘋狂地拐賣孩子。
在她眼裡,這些天真善良的兒童,都隻是她掙錢的工具。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陳蓮香犯案之多,影響極其惡劣。
在公安部通過各種手段偵查之後,很快就将目光鎖定在了包括陳蓮香在内的10名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嫌疑人身上。
最終,陳蓮香被公安部列為國家A級通緝犯,并對其釋出了通緝令,舉辦全網通緝。
自陳蓮香被通緝的消息釋出以來,第一時間便引起了福建省當地警察局的高度重視,很快便采取了走訪、通告、等各種措施有效開展工作,同時還安排了便衣民警在各個嫌疑犯有可能出現的地點不間斷巡邏。
10月18日,警方接到線人舉報,陳蓮香在廣西防城港上思縣出現了。
得此消息,警方立即組織警力趕赴廣西,對罪犯實施抓捕工作。
10月20日,警方到達廣西之後,即刻便與廣西防城港市公安機關開展了密切的交流與協作,之後在欽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處,終于将陳蓮香這個人販子抓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泯滅良知的婦女就此終于落網了。
盡管陳蓮香并沒有殺人,但實際上她手裡所犯下的罪行,卻一點都不比那些劊子手要少。
46個孩子,背後是46個家庭。
據“寶貝回家”公益組織統計的資料顯示,中國每天都有近十名的孩子失蹤,有四萬多個家庭在尋找自己的孩子,有些孩子知道自己是被拐賣來的,也一直在尋找自己親生家庭的路上。
孩子們本身就抵抗力有限,再加上人販子們的拐賣手段更是層出不窮。
即便是在像深圳、廣州這樣治安良好的大城市裡,也是經常有人販子神出鬼沒。
這個數字,每年都在不斷地累計,不斷地增加。
每多一個被拐賣的孩子,背後就多了一個破碎的家庭。
如果不幸撞上一次,那就是伴随一個家庭一生的噩夢。
好在陳蓮香最終被抓到了,否則将來必定還會有更多的孩子遭其毒手。
這樣一個喪盡天良的人,陳蓮香在被捕時還沒有絲毫忏悔,甚至還無關痛癢地對民警說了一句:
“孩子丢了,再生一個就行。我又沒有殺人,你們還想把我怎麼樣。”
直至此刻,陳蓮香依舊不認為自己做錯了。
被抓獲後,警方連夜便對陳蓮香進行了審問。
警方先是問到陳蓮香,“你為什麼要拐賣孩子?”
陳蓮香告訴警方,“從小到大窮怕了,拐賣孩子來錢很快,而且活又簡單。”
警方又接着問道,“那你知不知道拐賣小孩是犯法的事情?”
此時此刻,陳蓮香的回答卻讓在場的人都覺得心寒。
“一個孩子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孩子沒了再生一個不就是了,這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我又沒把他們怎麼樣。”
警方在問到陳蓮香關于那些被拐兒童在哪裡的時候,陳蓮香卻直言“不知道”。
陳蓮香說:
“我隻負責拐,有專門的人是負責找買家談價錢賣孩子的。那些人從來都不準我們過問那個環節的事情,說我們沒有必要知道這麼多,就是怕我們知道了以後會生事。”
警方又問,“那你有沒有想過,被你拐賣以後的孩子下場是什麼樣?”
陳蓮香回答:
“我也不知道他們都被賣到了哪裡,但我知道每年都有從各個不同的地方來的買家,有些是城市裡來的,農村裡的也有。
有些人是自己沒有小孩,是以就想買一個來給自己傳宗接代的。運氣不好的,就是落到那些專業乞讨的組織裡,淪為他們賺錢的工具。”
陳蓮香還說到,一般人販子都會專門挑一些看起來更為健康機靈的小孩下手。
“那些穿戴比較講究的,還有看起來身體健康,機靈可愛的,一般都會對準這類型的孩子下手。每個小孩賣出去的價格都不一樣,但這些小孩的價格肯定要比普通的要貴一些,能賣貴好些錢。”
警方還問起陳蓮香,“在你的作案過程中,有沒有殺害過孩子?”
這個時候,陳蓮香沉默了一會,然後無力地點了點頭。
“并不是每次拐帶的過程都很順利。有一次過程中,有個小孩哭聲太大,怎麼哄都哄不好,我們怕他動靜太大,和我一個合夥的人比較怕事,就直接把那個小孩給丢到河裡溺死了。這件事情是我那個同夥幹的,不是我,我沒有殺人,這件事不能算到我頭上。”
盡管陳蓮香曾經身為人母,然而卻做出了許多這般毫無人性的事情,她對生命的漠視程度,以及審問時那些無關痛癢的回答,亦讓人覺得心驚。
法庭宣判,判決入獄
2011年6月22日,福建省平潭縣人民法院就陳蓮香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了宣判。
犯人陳蓮香,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千元整。
至此,陳蓮香的案件終于告一段落。
然而,社會上有許多網友對于法庭對陳蓮香的判決卻并不滿意。
“對于一個家庭來講,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陳蓮香拐賣了46個幼童,還害死了兩個孩子,這樣的社會毒瘤,法律為什麼還不給她判處死刑?”
此外,還有網友提出,“三千塊錢的罰金力度,相較于陳蓮香拐賣兒童所獲得的報酬來說,實在是太過于輕微的懲罰了,這樣的懲罰力度,難保以後有人會罔顧法律而繼續走上犯罪的道路。”
至于說到陳蓮香沒有被判處死刑的原因,是陳蓮香的案件性質極其惡劣,是以在全國上下引起了廣泛關注。
在這些關注的人當中,除了群眾之外,還包括一些已經犯罪的人販子。
如果法律對陳蓮香從重處罰,那可能會導緻那些人販子感覺被法律逼上了極端,最後将拐賣的孩子全部殺害。
再者考慮到陳蓮香年事已高,是以再三斟酌過後,法院隻是判處了陳蓮香十年的有期徒刑,也是希望她能在獄中好好悔過。
後來,經審理查明,在服刑期間,罪犯陳蓮香在監獄裡能認真遵守法律法規,積極接受教育改造,參加思想、文化和職業技術的教育活動。
在2015年間,陳蓮香因為努力完成勞動任務的積極表現,還被評為了監獄表揚。
在監獄罪犯月評審表、年度評審表及獎懲審批表這些證據的證明下,福建省女子監獄表示,陳蓮香确實有悔改的表現。
之後執行機關提出,罪犯陳蓮香在監獄服刑期間的悔改表現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是以提出對罪犯陳蓮香減刑,此建議亦符合法律的相關條款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最終裁定如下:對罪犯陳蓮香予以假釋。
假釋考驗的期限從假釋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2016年9月29日起到2019年5月19日止。
陳蓮香被假釋消息出來的同時,亦重新引起了社會上一番軒然大波。
短短幾年的時間,陳蓮香就完好無損地從監獄裡出來了。
陳蓮香走出了那個禁锢她的牢籠,她重見天日,獲得了自由,但一些無辜的孩子卻有可能還身處于危險之中。
官方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陳蓮香》
《中國大案紀要:中國大案紀實-陳蓮香拐賣兒童手段:陳蓮香判決結果,對話陳蓮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