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

健康時報 周欣雨 王真

“人口拐賣,永遠都是幸福家庭的天敵,每一個尋親家庭都是一部血淚史,親人的失蹤,将全家人陷于萬劫不複。家破人亡是常事,一貧如洗是常态,太多的家庭被徹底颠覆,這樣的痛苦非常人能夠承受。”3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張寶豔向健康時報表示。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公開表示,建議加重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罪刑責,買賣同罪。

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

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張寶豔。

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豔告訴健康時報,今年她将在議案中建議,加重對買賣婦女兒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準。張寶豔代表表示,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實際上是綁架行動,但同時還有虐待、非法拘禁、強奸等多種犯罪伴生,同時,還給被拐婦女兒童家庭造成了長期的精神傷害,是以應該最低參照綁架罪至少十年起刑,因為對受害人的侵害長期發生在買主家,是以,買主量刑不應該低于拐賣罪,應該重于拐賣犯罪量刑。

據中國婦女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樊芸也将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遞交“聚焦婦女兒童拐賣”的議案。樊芸表示,婦女兒童拐賣問題這些年來一直得到關注,但是怎麼徹底地從法律上來根除這些頑症,需要全國人大修法。樊芸建議,加重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罪的刑責,買賣同罪,增強法律威懾力。

據人民日報用戶端,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家協會副主席潘向黎表示,今年她也将送出一份關于修改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議案,建議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和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合并成為“拐賣、買受婦女、兒童罪”,買賣同罪同罰,以期最大限度減少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發生。議案提出,買受人口絕非輕罪,而且買賣雙方同罪同罰,這是法律應有的明确态度。應參照刑法其他“買-賣”對向犯的法條,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和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合并成為《拐賣、買受婦女、兒童罪》。

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