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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皇權社會,天子立嗣事關國家根本,在清代以前曆朝曆代都是皇帝在世時确立太子人選,并是以形成了一整套圍繞太子儲君的官制。大概從東漢時期“東宮”就成為了皇太子官署,而東宮一詞遂成太子的代稱。

東宮的體制完備于隋唐時期,從其建制來看,東宮機構對于身為儲君的太子而言,其意義類似于朝廷百官之于皇帝,一定意義上上說,東宮體制是一個相當完備的權力體系,或者說是一個“準朝廷”,因為在事實上東宮體制正是一個微縮的朝廷。
隋唐時期,設太子三師、三少(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與太子賓客,各掌對太子的輔導教谕。其下所設的詹事府類似于朝廷的尚書省。左春坊設左庶子、中允、司議郎等,掌侍從、贊相禮儀,駁正啟奏、監省封題,印署覆下太子令書,送詹事府。其職掌與門下省之侍中、侍郎、給事中相似。
其左谕德、左贊善大夫職掌教谕、規諷,與門下省之左散騎常侍與左谏議大夫之職相當。下屬崇文館,掌東宮四庫圖書,職與秘書省類似;其所設典膳局、内直局、典設局之職掌類同于殿中省下設尚食、尚藥、尚衣、尚辇、尚舍局之責;還有太子十率府,即左右衛率、左右司禦率、左右清道率、左右監門率、左右内率,各統領東宮兵仗羽衛、巡警等事,與朝廷之十六衛羽衛京師、宮禁毫無差别。
當然,東宮的衙署很多,官職也很多,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總而言之,東宮所有的官職,在朝廷中都能找到對應的官職。由此可見,在隋唐時期東宮的體制已經十分完備,并且與朝廷之政治體制構成了極其密切的對應關系。
盡管從理論上來說,東宮體制也應包括在中央政治體制的系統之中。這一設計的政治意義正在于保證太子能夠以儲君身份熟悉政事,為準備日後皇權的順利交接過渡曆經磨練。
比如唐高宗時李弘為太子,即出于“為政之方,義資素習”的考慮,特降诏令皇太子“每五日于光順門内坐,諸司有奏,事小者并啟皇太子。”這樣一來,太子便可借此曆練政務,故此,每當先皇駕崩,遺诏中常令皇太子“柩前”即皇帝位,以免在權力交接過程中出現權力的真空,此所謂永保宗廟、社稷之固。東宮體制之建置比拟朝廷的政治内涵也就在于此。
隋唐時期,還屢屢出現太子監國的情形,這也可以從另外一個側面透露出何以東宮體制比拟朝廷的玄機。所謂太子監國,即總領百官,代攝國政。監國之時,皇太子俨然如君臨天下,其東宮體制也随之更新。據《大唐六典》記載:“若皇太子監國,詹事及左、右庶子為三司使,則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啟狀,詳其可否,以申理之。”
按制,唐代的三司,就是禦史台、中書省、門下省長官,有着“大事奏裁,小事專達”的權力。也就是說,太子監國期間,太子詹事與左、右庶子就好比是中書、門下、禦史台的最高長官,形成了新的一班上司核心。
換句話說,就是太子監國期間,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朝廷中樞暫時移往東宮。另外,朝廷宰輔大臣常兼任東宮官銜,或者東宮官員在太子登基後得任宰相,這種情況在唐玄宗以前十分常見,也大緻反映出東宮體制對于國家政治體制的意義與隋唐時期東宮體制的某種特色。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結束了,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