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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接着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本課講臼(臼下部橫斷開,以下為表述友善,以“臼”代替)部的兩個漢字“臼、要”(臼部隻有這兩個漢字)。“”字是完全的生僻字,而“要”是現代漢語常用漢字,收錄在1988年國家語委頒布的《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是以,本課的重點漢字是“要”。兩個字的詳情如下:

1、臼。讀音有三個:

(一)jū。這是中華書局注音版《說文解字》标注的讀音,給出的解釋是:“臼,叉手也。從zuo(無此字)、彐。”會意字。本義是兩手手指相向交叉。這個字的實際楷書字形應該如下圖: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臼的楷書字形)

叉手的意思是兩手手指相向交叉,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叉手者,謂手指正相向也。”形态基本如圖: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叉手)

但依照小篆字形,字的字義應當同“掬”,即用兩手相向去掬起事物,比如,掬水。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掬水)

是以,本義之外,“臼”還用同“匊”,《玉篇·部》:“臼,兩手捧物曰。”又《勹部》:“匊,古作臼。”

此外,還指斂手。或指“縮手”。表示不敢妄為;或指“拱手”,表示恭敬。《廣韻·燭韻》:“臼,斂手。”未見典籍有應用執行個體。

(二)jú。同“舉”。《字彙·部》:“臼,古舉字。”

(三)póu。同“裒”。《集韻·矦韻》:“裒,《爾雅》:‘聚也。’或作臼。”

以上兩種用法,均未見典籍有應用執行個體。

“臼”的小篆寫法如圖: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臼的小篆寫法)

2、要。讀音有三個:

(一)yāo。這是中華書局注音版《說文解字》标注的讀音,給出的解釋是:“要,身中也,象人要自臼之形。從臼,交省聲。”形聲字。本義是腰。即人體胯上脅下部分。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象人首,下象人足,中象人腰,而自持之。故從臼。”邵瑛《群經正字》:“此字俗作腰。隸作要。”這個字構形一直有争議,許慎稱“從臼,交省聲”,是說它是形聲字,但他也說,“象人要自臼之形”,自己掬起自己,這種表述,“要”似乎又成了象形字。是以,我們要考察一下字形,如圖: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要字的字形演變)

考察“要”字的早期字形,像一個頭部被誇大(或裝飾明顯)的女子,兩側各有一隻手形,表示這個女子正雙手叉腰,站在地上(或正在跳舞)。如此,“要”應當算是一個會意字或指事字,本義是人的腰部。是以《字源》李守奎先生稱“要”的字形:“構形不明”,但又認為“要”是“腰”的本字是可信的。我們認為這種結論是合理的,也就是說,雖然“要”字構形不明,但它的确是“腰”的本字,“要”的本義指的就是“腰”。

當然,後世“要”被借用為其他意義,人們在“要”字左側又加“肉”(月)部,專指人體的腰部。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雙手叉腰的女子)

《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從前楚靈王喜歡細腰之人,是以楚靈王的臣下就吃一頓飯來節食。《荀子·禮論》:“量要而帶之。”根據腰的粗細紮腰帶。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楚靈王好細腰)

本義之外,“要”還有很多用法:

(1)系在腰間。《公羊傳·宣公元年》:“闵子要绖而服事。”闵子賽把服喪的麻帶系在腰間而從事公務。又指束物。清代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刺則用紙,闊二三寸,書姓名于紙之前,反卷如箸,以紅線要之。”名刺用紙制成,寬二、三寸,書寫姓名在紙的前面,反卷像筷子一樣,用紅線束起來。

(2)邀請。《玉篇·部》:“要,今為要約字。”《詩·鄘風·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約我等待在桑中,邀我相會在上宮。陶淵明《桃花源記》:“見漁人……問所從來,具答之,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就是邀請他到家中做客,擺了酒、殺了雞用來款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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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記》文意圖)

(3)相約;交往。《古詩為焦仲卿妻作》:“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吳兆宜注:“要,約也。”雖然同府吏有過誓約,但同他相會永遠沒有機緣。又指訂約;結盟。《國語·晉語三》:“公孫枝曰:‘不若以歸,以要晉國之成’。”韋昭注:“要,結也。”公孫枝說:“不如讓他回去,和晉國締結和約。”

(4)攔阻;截擊。《孟子·公孫醜下》:“使數人要于路,曰:‘請必無歸,而造于朝。’”(孟仲子)又派人到路上去攔阻(孟子),轉告(孟子)說:“請您無論如何不要回家,趕快去朝堂吧!”

(5)限制;控制。《荀子·儒效》:“行禮要節而安之,若生四枝。”遵行禮節,處之泰然,如同控制身體四肢一樣行動自如。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荀子像)

(6)求取;求得。《孟子·公孫醜下》:“非是以要譽于鄉黨朋友也。”不是為了在鄰裡朋友間求得好的名聲。

(7)要挾。《論語·憲問》:“臧武仲以防求為後于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臧武仲(逃到齊國之前,)憑借着他的采邑防城請求立其子弟嗣為魯國卿大夫,縱然有人說他不是要挾,我是不信的。

(8)會合;符合。《荀子·樂論》:“盡筋骨之力,以要鐘鼓俯會之節。”盡身體的力量去符合鐘、鼓的節奏。

(9)察劾;制約。《淮南子·地形》:“紀之以四時,要之以太歲。”高誘注:“要,正也,以太歲所在正天時也。”四季治理着它,太歲制約着它。

(10)五服(不是指血緣的五服)之一。古代稱離都城一千五百裡至二千裡的地區。《周禮·秋官·大行人》:“又其(衛服)外五百裡謂之要服。”衛服之外方五百裡是要服。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五服)

(11)古代裙裳上端圍在腰際的部分。後作“ ”(yào)。《詩·魏風·葛屦》:“要之襋(jí,衣領)之,好人服之。”毛傳:“要, 也。”做完後還要提着衣 衣領,恭候那女主人來試穿新裝。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 的示意圖)

此外,“要”還是姓氏。《通志·氏族略》:“要氏,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将軍要珍。望出魯國。”

(二)yào。這個讀音出自《廣韻》。用法也很多:

(1)綱要;關鍵。韓愈《進學解》:“記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鈎其玄。”對史書類典籍必定總結掌握其綱要,對論說類典籍必定探尋其深奧隐微之意。也指主要;重要。《孝經·開宗明義章》:“先王有至德要道。”古代的聖德賢王有至高無上的品行,掌握着最重要的事物之理。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韓愈像)

(2)少;簡略。《荀子·王霸》:“故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詳。”大意是:英明的君主善于抓住(簡略)要領,而愚昧的君主喜歡什麼都管。

(3)會計;簿書。《周禮·天官·小宰》:“八曰:聽出入以要會。”鄭玄注引鄭司農雲:“要會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孫诒讓《周禮正義》:“一月之計少,舉凡其要而已,故謂之要;一歲之計多,則總聚考校,故謂之會也。”八是評斷财物收支方面的争訟,就依據會計賬冊。

(4)想;希望。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小部》:“要,後人謂欲曰要。”《水浒全傳》第五十三回:“要破此法,隻除非快教人去薊州取公孫勝來,方可破得。”又表示做某件事的決心。《儒林外史》第一回:“秦老道:‘這個果然也是兩難,若要去時,王相公又不肯;若要不去,親家又難回話。’”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戴敦邦繪公孫勝像)

(5)讨;索取。比如:要帳。

(6)叫;讓。田間《趕車傳·山頂花園》:“我們要山年年翠,旗代代紅。”

(7)須;應當。《世說新語·文學》:“孫興公作《天台賦》成,以示範雲期雲:‘卿試擲地,要作金石聲。’”孫興公寫成了《天台賦》,拿去給範榮期看,并且說:“你試把它扔到地上,應當會發出金石般的聲音。”

(8)将要;快要。表示事物發展的趨勢。魯迅《書信·緻楊霁雲(一九三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徐懋庸也明知我不久之前,病得要死,卻雄赳赳地上門來也。”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魯迅像)

(9)表示比較、估計。巴金《家》一:“他年紀稍輕一點,臉也要瘦一些,但是一雙眼睛非常地亮。”

(10)總括;總之。《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帝王者,各殊禮而具務,要以成功為統紀。”帝王們完全可以制定不同的利益而采取不同的統治方法,總之還是以成就功業為原則。

(11)用作連詞。用法有二:

1、表示假設關系,相當于“如果”、“若是”。《紅樓夢》第六回:“沒有什麼說的便罷;要有話,隻管回情婦奶,和太太是一樣兒的。”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鳳姐和劉外婆)

2、表示選擇關系。相當于“要麼……要麼……”。如:要就去,要就不去,總要作一個決定。

(三)yǎo。讀音出自《集韻》。專用于“要褭(niǎo)”。駿馬名。《集韻·筱韻》:“騕,騕褭,古之良馬。或作要。”《淮南子·原道》:“馳要褭,建翠蓋。”馳騁駿馬,乘坐華麗的車子。

“要”的小篆寫法如圖:

《說文解字》509課:“要”字的本義,其實指的就是人的“腰”

(要的小篆寫法)

(【說文解字】之509,部分圖檔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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