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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當記者?涉事網站:不進行新聞采訪 涉事者非網站從業人員

2021年12月底,許先生收到一條來自網友“樂善健康《筋骨養護》馬某某”的消息,對方稱可以幫他辦理中國經濟新聞聯播網(以下簡稱“中經聯播網”)的工作證,還有網站可供查詢核驗證件資訊。

馬某某向許先生提供的工作證顯示,馬某某在中經聯播網擔任采編部副主任一職,有限期自2021年9月28日到2022年9月27日。

紅星新聞注意到,該網站未在2021年網信部門審批的3026家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機關之列,但其工作證與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新聞記者證高度相似。

中經聯播網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該網站确實是沒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的,隻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許可,網站主要從事的不是新聞業務,而是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同時他們已在官網上公示了機關從業人員名單,該機關并不存在與馬某某同名的從業人員。

工作證與記者證高度相似

通過購買域名搭建“官方”網站

2021年12月28日,河南許先生收到名為網友馬某某微信消息。馬某某詢問他,“想不想當記者?”“中國經濟新聞聯播網(的)”,并向許先生發了自己在中經聯播網的“工作證”照片。馬某某向許先生提供的工作證照片顯示,馬某某在中經聯播網擔任采編部副主任一職,有限期自2021年9月28日到2022年9月27日。該證件内頁有中國地圖、國徽、鋼印、藍色印花,标注由中國經濟報刊協會監制。

紅星新聞查閱中經聯播網官網,發現該證件與官網公布的工作證件内頁格式一緻,此工作證與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新聞記者證高度相似。

3000元當記者?涉事網站:不進行新聞采訪 涉事者非網站從業人員

“工作證”上顯示的機關表示:查無此人。

許先生告訴紅星新聞,馬某某稱,證件資訊可以在内部網站查到,隻要3000元人民币、一份申請書、一份保證書,就可輕松驗證。憑借自己對記者證派發不易的印象,他對馬某某工作證的正規性産生了質疑。

據許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馬某某還進一步表示有内部網站可核實證件資訊,并提供了一條名為“中經聯播《品牌中國》頻道”的連結。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網頁并非是中經聯播網官網,上卻有多張帶有中經聯播網辨別的圖檔以及與中經聯播相關的新聞動态,網頁底部還有一查詢個從業人員資訊的入口。紅星新聞輸入馬某某姓名之後,網頁顯示其性别、工作證、身份證号,以及在中經聯播網擔任采編部副主任一職,均與證件圖檔資訊一緻。

3000元當記者?涉事網站:不進行新聞采訪 涉事者非網站從業人員

許先生提供的馬某某發的連結中的從業人員資訊查詢結果

該網頁的頁腳資訊還顯示,本站是經由“凡科建站”網搭建。凡科建站網的從業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要搭建網站的話,需要對域名進行一個購買,就需要做一個實名認證,實名認證又分為企業和個人。”對于網站展示的内容,凡科建站回應,“我們這邊沒有強制性規定。關于網站内容、圖檔等相關資訊,是由搭建人自己提供、自助搭建到網站上的。”

此外,馬某某釋出的中國企業秀網頁連結顯示,馬某某是新鄉樂善健康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企業負責人。天眼查顯示,新鄉樂善健康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健康咨詢、家政服務、預包裝食品、日用品、保潔用品、化妝品等,其中不包含新聞從業資格的業務辦理。

網站人員多為“總編”“采編主任”

但無網際網路新聞資訊采編釋出服務資質

中經聯播官網顯示,該網站于2010年由原中國産業報協會發起成立,先後由原中國産業報協會、原中國經濟報刊協會主管。現為中國經濟傳媒協會(原中國經濟報刊協會)常務理事機關,其主要業務為整合全國産經媒體資源。

紅星新聞注意到,該網站公示的從業人員名單和證件中,有幾位職位為“采編中心主任”、“采編中心副主任”的從業人員,此外,大部分從業人員的職位都是“主任”、“副主任”、“總編”、“副總編”。該網站釋出的絕大多數文章的資訊來源都轉載自其他媒體和官方釋出平台。

經查詢,中經聯播網并不具備網際網路新聞資訊采編釋出服務資質。在國家網信辦2021年10月釋出的最新版《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稿源機關名單》中,囊括了共1358家新聞資訊稿源機關機關,其中并無中經聯播網。

據國家網信辦,隻有具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采編釋出服務資質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機關,依法設立的報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和新聞電影制片廠等從事新聞采編業務的機關,黨政機關開設的官方釋出平台等三類機關方可申請加入該名單。

此外,中經聯播網官網顯示,該網站隻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即ICP許可證),并無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據了解,ICP許可證是網站經營必備許可證,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

紅星新聞注意到,該網站也并非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機關。國家網信辦2021年10月20日釋出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機關許可資訊》一文,公布了共計3026家經各級網信部門審批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機關,其中不包括“中國經濟新聞聯播網”。

而據《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通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式、論壇、部落格、微部落格、公衆賬号、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衆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應當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告訴紅星新聞,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機關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認為,根治網絡假證問題,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強,要在全社會營造對假證“零容忍”的态度。對于制假售假者,有關部門應依法嚴厲打擊,嚴肅追責。平台有義務站好崗、放好哨。監管部門要形成執法合力,建立健全資訊共享、快捷高效的跨部門執法監管合作機制。“網絡假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也違反了各類行業準入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已經觸犯《刑法》。”

回應:網站不進行新聞采訪 涉事者非網站從業人員

紅星新聞緻電工作證上所辨別的工作機關——中國經濟新聞聯播網。相關負責人稱,“我們肯定沒有馬某某這個人,我們也在查這個事。”

上述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此前也曾出現過工作證被冒充的情況。“曾經有人甚至冒充新華社的記者。有很多人不知内情,不會上網查,他們騙的就是這樣一些人。”

中經聯播網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機關已針對此現象采取了措施,在官網上公示了機關從業人員名單以助大衆分辨。“後來迫不得已就搞了一個從業人員公示,裡面還特别提醒了大家不要受騙。”

針對沒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卻有采編從業人員一事,中經聯播負責人解釋道,“網站确實是沒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的,而是叫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許可,是以這種網站主要從事的不是新聞業務,而是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

該負責人還表示,中經聯播網肯定沒有涉及到采訪新聞部分,是以不需要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但資訊照樣也需要采編,凡涉及文字工作的都叫采編。出版社有編輯,一些公司的網站也有采編部門。”

該負責人稱,中經聯播網初衷是搭建一個網絡平台,在将中國産業報協會所屬的一百多家中央媒體每天釋出的内容進行網絡傳播。“後來國家對網絡這一塊政策的管理越來越規範,是以就慢慢地轉到對中國經濟傳媒行業三百多家媒體和一千多家網絡媒體資源整合的方向上,成為媒體資源整合平台。網站就成為了一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機構。”

紅星新聞 潘俊文 實習記者 蔡曉儀 實習生 萬箫桐

編輯 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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