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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友”爬野山被困頻發,建議對在未開放區域遇險遊客有償救援

作者:Beiqing.com

新京報快訊(記者 裴劍飛)“近年來,驢友在未開放景區遇險的事件時有發生,由此導緻的遇險事故不僅耗費了大量公共資源,甚至還有救援人員是以付出生命代價。”在今年的北京兩會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孟令悅送出了一份建議,對在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遇險的遊客實施有償救援。

“驢友”爬野山被困頻發,建議對在未開放區域遇險遊客有償救援

河北懷來樣邊長城風光。圖/IC photo

“根據中國登山協會登山戶外運動事故研讨小組的不完全統計,2020年,我國共發生297起登山戶外運動事故。其中,登山事故共發生217起,造成9人死亡、1人失蹤、93人受傷;徒步穿越事故共發生57起,造成7人死亡、11人受傷。”

孟令悅表示,目前已經有地區開始實施“有償救援”,2019年8月,黃山風景區有“野遊”者被困請求救援,黃山風景區管委會依據相關規定對救援收取了3206元費用。這成為黃山風景區實施的首次有償救援,但事實上,救援累計發生費用遠不止這些。

孟令悅表示,建議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遇險實施有償救援初衷是為保障景區資源安全和旅遊者人身安全,預防和制止旅遊者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維護景區正常遊覽秩序,使旅遊者在遇險時獲得及時有效救援,提高公共救援資源利用效率。對于任性的遊客,存着僥幸心理違反規則去一些危險的山區。如果沒有一定的救援成本,可能會助長類似行為的發生。設立有償救援的目的主要是對“野遊”愛好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同時,景區也要完善沿途的公共設施,比如地理資訊辨別、攝像頭管理,重點區域提示和巡查防範。

為此,孟令悅建議,有償救援應當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堅持先救援後追償原則、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教育與警示相結合原則。但對不遵守旅遊景區遊覽規定的旅遊者,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态,屬地政府完成救援後,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救援費用。有償救援費用包含救援過程中産生的勞務、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險、後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費用。

“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支付有償救援費用。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對有償救援費用有異議的,可通過協商或司法等途徑解決。如被救援者拒不支付有償救援費用,屬地政府将其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依法追償。”孟令悅說。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見習編輯 陳靜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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