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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明确不得簽署獨家音樂版權,以保底+分成模式結算

國家版權局明确不得簽署獨家音樂版權,以保底+分成模式結算

1月6日,南都記者獲悉,國家版權局在北京約談主要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和數字音樂平台等,要求數字音樂産業各方協力維護數字音樂版權秩序,建構數字音樂版權良好生态。其中,此次會議明确提到各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數字音樂平台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定。

據悉,國家版權局在約談中要求數字音樂産業各方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依法行使和維護權利,抵制各類侵犯音樂著作權行為,配合國家版權局對數字音樂的版權重點監管工作,落實相關部門維護數字音樂版權秩序的措施,支援相關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依法開展數字音樂授權工作,促進數字音樂廣泛有序傳播。

約談強調,各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數字音樂平台應采取符合音樂傳播規律、公平合理原則和國際慣例規則的授權模式,應通過保底金加實際使用量分成模式結算,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定;完善内部版權管理制度,授權音樂作品應當曲庫目錄明确、版權權屬清晰,維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和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數字音樂産業各方之間的版權糾紛;積極探索新場景、新業态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機制;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數字音樂版權營運模式。

據了解,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要求其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遊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争對手的條件等恢複市場競争狀态的措施。獨家音樂版權的壟斷格局生變。如今,全球三大唱片公司也已經相繼放棄獨家授權模式,轉為“分銷”形式與各線上音樂平台合作。

國家版權局方面表示,他們高度重視數字音樂版權保護工作,2015年将數字音樂版權專項整治納入“劍網行動”重點任務,制定了數字音樂正版化“三步走”工作思路,即打擊侵權盜版、規範授權模式和完善商業模式,有力推動了我國數字音樂産業發展。但由于音樂作品版權問題較為複雜、作品應用場景多樣,以及曆史形成的授權模式不夠完善等多種因素,數字音樂産業各方版權關系需進一步規範理順。

與會機關表示,将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版權局約談要求,進一步完善數字音樂授權模式和商業模式,共同推動建構數字音樂版權良好生态,促進中國數字音樂市場繁榮健康發展。

采寫:南都記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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