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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2月30日,江津區政府釋出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江津府發[2021]25号,以下簡稱《通告》)

即日起實施

江津這些區域禁放煙花爆竹

趕快收藏,不要違規喲

哪些區域和場所禁放煙花爆竹?

重要提醒!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重慶市繞城高速以内的區域(含繞城高速)

二、城市建成區禁放區域

◆幾江半島區域(從東陽光碼頭沿碼頭公路至雙寶加油站沿香江大道至龍高路、高化路至楊珞路高速支坪跨線橋以北的區域,含長江沿線河灘、河道)

◆德感街道區域(從橋溪河長江入口沿橋溪河至重慶齒輪箱廠區沿江泸北線高速至德感聖泉交界處以東的區域,含長江沿線河灘、河道)

◆聖泉街道區域(聖泉街道城市建成區)、雙福街道區域(繞城高速以外的城市建成區)

三、其他區域和場所

易燃易爆物品生産、儲存機關;文物保護機關;車站、碼頭、橋梁、隧道、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内;飲用水源保護區内;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内;醫療機構、幼稚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重要提醒!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城市之光 黃健 攝

違規燃放将會怎麼樣?

在禁放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違反安全燃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将依法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地點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因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提醒

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不在禁放區域内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不在限放區域内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更不可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煙花爆竹。

春節返鄉祭祖時,即使在燃放區也請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文明祭掃,避免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全民攜手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