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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印發

《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印發

《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解讀

一、《規劃》的制定背景

《捐血法》公布施行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組織上司和有力推動下,廣大人民群衆積極參與,我國全面建立無償捐血制度,血液管理法規制度和血站服務體系日益完善,血液工作呈現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态勢。“十三五”期間,無償捐血人次數、捐血量連續增長,血液供應保障能力邁上新台階,無償捐血總量、捐血人次數、血液安全水準位居全球前列。與此同時,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品質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衆對高水準血液安全供應需求相比,我國血液安全供應能力仍需提高。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優化我國采供血服務資源配置,建構優質高效的血站服務體系,提升血液安全供應水準,維護人民群衆生命健康權益,在充分調研和聽取地方意見的基礎上,總結我國血站服務體系發展現狀和問題,分析“十四五”期間血液安全供應形勢和挑戰,制定本《規劃》。

二、《規劃》的基本原則

一是以政府主導為保障。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無償捐血組織動員方面的主導責任。二是以品質安全為根本。把血液品質安全作為血液工作生命線,牢固樹立品質第一理念。三是以高品質發展為動力。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并将新發展理念貫穿血液事業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四是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建設高素質專業化血液管理幹部隊伍和專業人才隊伍,加強采供血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五是以資訊化建設為支撐。強化資訊化建設在推進血站服務體系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三、《規劃》的重點任務

一是優化血站總體布局。明确各級血站功能定位;根據采供血工作需要,加大采血點、儲血點建設;設定區域血液安全中心和新冠肺炎康複者恢複期血漿儲備庫;加強中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偏遠地區血站建設。二是加強血站基礎設施建設和裝置配置。加大對血站建立擴建等建設的支援力度,確定血站服務體系與當地醫療衛生發展趨勢相适應。三是建立血液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國家、區域、省、市四級血液安全管理體系,探索利用資訊化手段開展血液安全監管;繼續加大血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力度;持續更新完善血站技術操作規程。四是推進集中化檢測工作。依托血液中心或規模較大、綜合能力較強的中心血站開展血液集中化檢測工作,提高檢測品質,降低檢測成本。五是完善無償捐血激勵政策。加強無償捐血宣傳、教育、組織、動員等工作,将無償捐血工作與公德心建設、衛生城市建立等結合。六是推進血液管理資訊化建設。建設高效穩定安全的全國血液管理資訊化平台;制定血站資訊系統功能規範,統一建設标準;依托血液管理資訊化平台,強化品質安全管理和血液調配的整合協作。七是開展血液安全監測和風險預警工作。建立國家血液安全監測和風險預警機制,建立監測報告工作制度和專家研判工作制度,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及時采取幹預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血液安全風險。八是提高血液應急保障能力。将血液應急保障納入國家應急體系建設範疇,建立國家特殊血型血液資訊查詢平台,擴大應急捐血者隊伍規模,提高突發公共事件血液應急保障能力。九是加強血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将采供血專業納入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教育訓練計劃,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加強輸血醫學學科建設,加大支援力度,完善血液安全相關技術儲備。

四、《規劃》的組織落實

一是落實政府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将血站服務體系建設與當地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相結合,血站設定規劃應與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相銜接,強化政府責任,堅持血站公益性。加強部門合作,保障血站正常運作和發展,持續推進血站服務體系機制創新,深化基層運作機制改革。二是立足地區實際,推進工作落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以本規劃為指導,結合地方實際和醫療資源分布、臨床用血需求等情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血站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或行動計劃,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三是強化監督評價,保證工作效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強化血液安全管理和監測評價工作,将評估結果作為改進血液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加強監督指導,落實上司職責。四是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傳推進無償捐血、保障血液安全供應的重要意義,宣傳無償捐血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揚無私奉獻和捐血救人的人道主義精神,傳遞社會正能量。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國衛醫發〔2021〕4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加強全國血站服務體系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國血液安全供應水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捐血法》、《血站管理辦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等要求,我委編制了《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全國血站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