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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适齡提示”不是小事,依法規範很有必要

網遊“适齡提示”不是小事,依法規範很有必要

日前,上海市消保委發文揭露網絡遊戲的“适齡提示”标注亂象,不僅同一款網絡遊戲在不同平台标注的适齡提示内容不同,甚至某具有恐怖元素遊戲的适齡提示直接标注為3+,平台商店客服表示此為“遊戲廠商策劃自行标注設定,平台無法幹預”。上海市消保委據此呼籲遊戲服務提供者合理履行适齡提示義務,直覺地為家長提供判斷和下載下傳的參考标準。

網遊的“适齡提示”,隻是2021年6月施行的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對未成年人進行“網絡保護”專章設定的一個“小更新檔”,正如此前有關部門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歸納出“未成年人住店'五必須'”制度(并在全國範圍強力推行),法律條文的每一處進展、增删,本就應當得到社會層面的鄭重以待。由此來看,上海市消保委此番對網遊“适齡提示”的“小題大做”,不僅對遊戲服務提供者、家長是必要的提醒,更對網遊市場的規範發展和監管完善具有線索價值。

2021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将網遊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進一步壓縮,從此前一周13.5小時降到了3小時。遊戲時長的問題已經受到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而在此之外,網絡遊戲的“适齡提示”則可能還處于一個亂象橫生的狀态。據消保委的“舉證”,不光是有的應用商店的适齡提示标準不一,還有包括VIVO商城、OPPO商城、TAPTAP、九遊等遊戲下載下傳管道,甚至都沒有“在遊戲下載下傳首頁查到醒目的适齡提示”。

網遊“适齡提示”不存在或者亂标注,很難想象,這是一個在法律規範層面明示遊戲服務提供方“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另一個令人憂慮的事實是,截至目前,由中國音數協遊戲工委主導的一份《網絡遊戲适齡提示》團體标準還在試行階段,而即便是相關标準全面推開,其效力等級也決定了相關辨別要求可能依然缺乏必要的限制力。根據國家《标準化法》的規定,标準包括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地方标準、團體标準等多個類型,而即便在國家标準中還有強制性标準和推薦性标準的差別,隻有強制性标準才具有法定強制限制力,行業标準、地方标準、團體标準等“推薦性标準”隻是鼓勵采用。更何況,即便是按照現在正試行的《網絡遊戲适齡提示》團體标準,遊戲的适齡标注試圖規範的,也隻是網絡遊戲“适齡提示”出現的場景、時長等基本要素,對諸如此番發現的“3歲能玩恐怖遊戲”“不同平台提示年齡各異”等問題可能依然鞭長莫及。

回到法律層面具有強制力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去看,對于違反“适齡提示”義務的遊戲服務提供方,法律不僅明确了包括公安、網信、電信、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和旅遊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介入監管和幹預的責任,而且設定了包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十倍以下罰款等多項罰則,對于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情況,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直至關停網站、吊銷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由此來看,消保委的提示可能還不僅是對遊戲廠商的呼籲,更是為監管部門提供了執法線索。

法律不是沒有足以罰到遊戲廠商“肝兒疼”的空間,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不妨來一次“殺雞用牛刀”。一定程度上,因為遊戲“适齡提示”不規範而被處罰甚至被開出天價罰單,也可以成為監管部門紮緊未成年人保護籬笆的一次示範。網際網路時代既然無法完全切斷未成年人與網遊的聯系,那麼就需要更加嚴格的監管執法,從規範“适齡提示”這樣的細枝末節入手,對網絡遊戲的言行舉止都要有更完善、更嚴肅的執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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