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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談“昆明在校生翻牆外出後确診”:若無故意隐瞞,不負刑責

作者: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李賢誠 姚崗 丁偉

12月27日,昆明一高校學生私自前往西雙版納遊玩後被确診。行程軌迹顯示,該生在西雙版納期間與非法入境人員有接觸史,返校後出現身體不适,曾多次前往藥店購藥。

據悉,該生未履行請假手續,多次翻牆擅自離校外出。對此,有網友認為,該生涉嫌違反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應予以嚴懲。

有律師認為,該學生的行為要視實際情況而論,若所在學校此前并未被管控,該學生也沒有疫區旅居史和故意隐瞞的話,則不構成刑事責任,屬于違反校規。

翻牆外出遊玩後确診,與非法入境人員有接觸史

12月27日0—24時,昆明安甯市确診本土病例1例,系昆明一高校學生。

27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系到确診病例吳同學(化姓),吳同學稱目前身體情況還好,其他的不願多說。

吳同學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自己是16日私自翻牆出校的。“當時還有一位同學與我一起去的西雙版納,我們都是翻牆出去的。”吳同學稱,他們共在西雙版納州景洪市遊玩5天,于12月21日乘高鐵傳回昆明。他本人在回校3天後感覺身體有不适,因頭痛曾去學校衛生所就診。

28日下午,“雲南釋出”官方微網誌向社會公布了吳同學的行程軌迹。極目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其21日從西雙版納傳回後,曾多次前往藥店買藥。

律師談“昆明在校生翻牆外出後确診”:若無故意隐瞞,不負刑責

官方通報稱,根據流行病學調查,上述确診病例軌迹顯示,在西雙版納期間與非法入境人員有接觸史;通過基因測序比對,與雲南省已報告輸入和本土病例均不同源,系境外新輸入Delta變異株,與呈貢區病例無關聯。

涉事高校的一名在校學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大家正在宿舍隔離中。“一日三餐均由專人配送到宿舍。”該同學稱,學校安排每兩天做一次核酸檢測。該同學還表示,确診學生系私自翻牆外出,應該會受到學校處罰。最後該同學還提到,他們學校的圍牆比較矮,很容易翻越。

律師談“昆明在校生翻牆外出後确診”:若無故意隐瞞,不負刑責

因确診學生私自翻牆外出遊玩,傳回昆明後自感身體不适仍參加學校活動,并還多次私自翻牆外出。對此,有網友認為,該生涉嫌違反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應予以嚴懲。也有網友表示,不應對該生過于苛責,其違反校規是不對,應該受到處罰,但不應對其“網暴”。

律師談“昆明在校生翻牆外出後确診”:若無故意隐瞞,不負刑責

屬違反校規,構成刑事責任機率較小

極目新聞記者查詢發現,該生私自外出遊玩當天,昆明全域均為低風險地區,無特殊管控區域。

對于該生之後可能會面臨的處罰,28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多次緻電該校宣傳部、保衛處、該生所在學院等多個部門,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涉事高校所在轄區派出所表示,目前不好對此事作出回複,但他們将向學校方面進一步溝通了解情況。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對于該名“翻牆”的學生是否構成違法、犯罪要分情況來看。

“如果當地已經對學校采取封控措施,進行了封閉管理,明确要求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外出,該名學生故意違反防疫政策,而且故意去的是高風險地區,哪怕其是在自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移動感染源,其也可能涉嫌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因為其主觀動機屬于‘明知’且‘放任’。”柴欣說,如果其隻是違反了學校内部管控政策,政府并未對學校進行封控,其去的也不是高風險地區,僅僅為了外出遊玩,不經意間感染,則一般不構成違法。

柴律師還表示,如果學校已經被政府管控,進行了封閉管理,他故意“翻牆”外出,但去的不是中高風險地區,而後意外感染,則其行為屬于一般行政違法,不涉及刑事犯罪,警方可以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罰。如果其明知自己已經感染,還故意去人群聚集地、公共場所,或故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則涉嫌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則表示,若該确診學生存在違反國家疫情防控政策和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隐瞞疫區旅居史、就診時隐瞞疫區旅居史、不執行居家隔離規定出入公共場所、确診患者不如實告知活動軌迹等,緻多人被隔離觀察,或者故意隐瞞密切接觸史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的,則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陳律師看來,“上述學生所在學校若此前并沒有被管控,該學生也沒有疫區旅居史和故意隐瞞的話,則不構成刑事責任,屬于違反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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