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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适齡結婚人群,男性比女性多三千萬?

第一,資料分布在不同的年齡段。

這點就不說了,反正很多人都知道,有些年齡段的男光棍其實已經不适合結婚了。

分布在每個不同的年齡段,算下來,男性比女性多的數量其實也并不是特别的離譜。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第二,還有幾個特殊群體沒有考慮。

1、殘障人士士,我國殘障人士數量達到了八千五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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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隻是聽力、視力障礙,能自己生活,這種還不算太大的負擔,如果是智力、精神殘疾類型的,和這類人結婚,就真需要面對很多問題了。

試問,有女性(即便自己也殘疾)願意嫁給這種人嗎?恐怕就算肢體殘疾都是大部分女性不願意嫁的。

倒不是說歧視殘障人士,這是一個很客觀的現實問題。連找個低收入正常男性都不願意,而這種可能負收入,還需要照顧的,我相信大多數女性都能想明白。

至于男性,尤其家庭條件不好的男性可能為了“傳宗接代”而願意娶這種類型,隻要不是那種智力、精神力殘疾類型。

2、有犯罪記錄的男性。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120w(每年)*30(年)=3600W 相當于美國十分之一的人口。簡單來說,就是十個人裡有一個人曾經是罪犯。

那麼就可以得到三十年内,有過犯罪記錄的美國人的大概比率。3600W/32676W=0.11,百分之十一的犯罪率。

我們國家治安環境好,暫且算美國的十分之一,144349W*1.1%=1587W。得出的結論是至少三十年内有1587W人是有犯罪記錄的。

犯罪記錄有什麼影響應該很清楚吧,比如公務員、國企機關、當兵入伍,這這一千多萬人結婚,未來子女就需要面對這些難題。而三十年正好是子女成年的時候。

還是上面那個理由,有些家庭條件很差,收入不高的男性。為了“傳宗接代”,也有很大幾率不在意女性的犯罪記錄。而且,大多數女性的犯罪記錄都不是暴力犯罪。

3、有家庭遺傳病史的男性。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有家族遺傳病,這點好像在結婚的時候都不能隐瞞對方。如果隐瞞的話,似乎是能夠被判離婚的。

如果比較正常的遺傳病還好,要是比較影響未來正常生活的遺傳病,和類似的人群結婚,有考慮過未來的子女嗎?

我相信,遇到類似的情況,大多數女性都會猶豫。即便同樣有家族遺傳病的女性,也會慎重考慮要不要 找一個這樣的結婚對象。

當然,類似的情況不止列舉出來的這些。比如被執行失信人員,比如少數民族因為信仰問題而很難接受其他非本族人群,比如賭棍和瘾君子,比如有侏儒症的男性……

第三,男性的意外死亡率高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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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一直說男女平等,可說到男女平等多少還是有些差别的。至少目前為止,大多數高危工作都是男性在做。

比如爬電線杆,很明顯這個女性就沒有什麼優勢了。再比如工地工作之類,女性也肯定少于男性。又比如大貨車司機,女性肯定也少于男性。

而這些高危職業,緻殘率、緻死率可是很高的。可以這麼說,這是自然法則在“人為”地消除單身漢。(喪偶之後的女性,再次成了單身女性,她們自然有機會再和其他人組成家庭。)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如果綜合這些條件,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無重大家族遺傳病的結婚适齡男性,真的會比女性還要多3000萬嗎?

大多數女性在考慮結婚對象的時候,把殘障人士、有犯罪記錄的人、有重大家族遺傳病的男性考慮進去嗎?

如果沒有考慮過這些,現在是不是該考慮一下?你會不會驚喜地發現,身邊那個月收入可能隻有三千、沒車沒房沒存款的男人也不是最差的?至少結果是1+1>1。而不會出現1+(-1)

隻能說,你我皆凡人。真正特别優秀的還是很少。無論男女,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沒什麼重大家族遺傳病,都算不錯了。要是再想着是個女人就能嫁出去,那就先想一想這些問題吧。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

男性如果未婚,用不着焦慮。你在單身的同時,還有大把女性也在單身。連女性都不焦慮,作為一個男性有必要焦慮嗎?

是自己不夠吃,還是不夠喝,還是沒地方住?相比有特殊屬性的男性,大多數剩男還是正常的。沒有遺傳疾病,沒有殘疾,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家暴傾向,沒有結婚史。

我們不能和金字塔尖的那些人相比,二八定律已經注定了大多數人都是平庸的。

或許經濟條件是軟肋,可這個軟肋并非完全無法改變。開源節流的同時,多做些思考。或許有适合你的副業,副業和首頁最大的不同就是,首頁是為了活着,而副業可以積累,可以慢慢發展。

所謂的3000萬光棍,還有這些因素沒有考慮進去!剩男别焦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