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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開國猛将胡大海,在外領兵征戰,朱元璋為何要殺掉他的兒子?

朱元璋不斷地對執法官員們進行告誡:執法就像射大鹄一樣,必須要掌握好弓箭才能夠射中。維護好社會秩序,維護好統治才能夠得民心,

這就必須要振綱紀、明法度

。朱元璋認為有了法律,就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威信。

明開國猛将胡大海,在外領兵征戰,朱元璋為何要殺掉他的兒子?

嚴明法度

朱元璋在即位之前,攻占浙江金華時就下令禁酒。但是,很多地方卻沒有認真執行,特别是一些官員更視其為兒戲。此時,帶頭違犯的正是朱元璋身旁第一員大将胡大海的兒子。

當朱元璋知道胡大海的兒子帶頭違反指令時,便下令将他逮捕,還要軍法從事。而當時胡大海正在領兵征越,有人為了不驚動胡大海,奏請免殺其子。可是朱元璋卻堅決不答應,他說道:“甯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是以親手殺了胡大海的兒子。

明開國猛将胡大海,在外領兵征戰,朱元璋為何要殺掉他的兒子?

這個消息傳出後,全境震驚。從此,

朱元璋所頒布的一切法令,再不敢有人輕視了

。經過幾個月的整頓建設,金華被治理得逐漸趨于條理化,朱元璋和他的軍隊在浙西的聲望和影響也越來越大了。

朱元璋強調

審訊主持公道,平和寬恕

。除非大逆不道才能定罪,百姓犯罪不得連坐。同時,對平民百姓要展現平恕、重親情和人性的原則。

洪武元年,朱元璋北巡,劉基和李善長則留守京師。劉基的責任是督察奸惡,以肅清京城。這時,中書省都事李彬犯了法,劉基立即将他逮捕并治了罪。李彬求李善長替他說情,以此來免其處罰,劉基不同意,反而以天旱不下雨,如果殺了李彬天必降大雨為說辭殺了李彬。

朱元璋回到京城後,發現怨恨劉基的人越來越多,因而找了個借口,送劉基回老家去了。由此事也可以反映出,朱元璋對劉基的執法嚴苛是不完全贊成的,他再三強調執法者主持公道,但是要做到寬嚴相濟。

明開國猛将胡大海,在外領兵征戰,朱元璋為何要殺掉他的兒子?

劉基

四項措施 彰顯法律公平

朱元璋為使執法得以“平恕”,彰顯法律的公允,他發旨采取了以下四項措施:

其一,為使人民有冤得申,在皇宮的午門外設定了“登聞鼓”。規定:凡民間詞訟得不到申理,或者有冤不能前來者,均準許擊登聞鼓,監察禦史須立即奏報,敢阻止者死罪。一旦有犯人不得申冤或提什麼建議的,有特殊的情況,朱元璋仍予以通融。

其二,警告人民避免犯法。朱元璋有令,要在府州縣及其鄉之裡社立申明亭,張榜公布當地嚴重觸犯刑律者的罪過及姓名,使人有所警誡,“以開良民自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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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朱元璋親自審案寬釋。洪武二年,監察禦史謝恕巡視松江,以“欺隐官租”罪名逮捕了一百九十多人到京師,其中多數人喊冤枉,治書侍禦史文原吉等上奏了此事。于是朱元璋命召數人親自審問,了解了實情,原來純屬是冤案。

其四,提倡“明刑慎罰”。朱元璋不是無原則地放寬行刑,而是求其輕重适宜,強調“明刑慎罰”,即把犯罪事實弄清楚,處罰時也要慎重。

朱元璋

認真地依法行事

,雖然有些罪犯得以寬釋,但最終判決有罪的人還是特别的多。作為一朝的當政者,為了維護明朝的專制統治,總的來看是極其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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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朱元璋還采取了勞教犯人的措施,就是不把犯人囚禁于監獄中,而是通過勞作治罪、教誨。被勞教的犯人有戍邊免死的普通商民和獲罪的官吏等等。如發臨濠屯種的一罪犯,原是在兩廣戍邊;有的施以酷刑以外,繼續勞教;有的赴京師築城,勞教表現好的可再被起用。洪武七年,有一批在鳳陽勞教的官吏,“已曆艱苦,必能改過”。

後來,經過選拔有一百四十九人至京師“各授職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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