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一位網友向《中國經營報》報道——23裡,漢江邊南正區漢裡路段發現了籠子捕魚現象。

網友提供的視訊顯示,河邊草地上有一對綠色的網,泥地上有各種大小的魚,視訊中有很多小魚苗,渾身都是泥。
目前,漢中正處于禁漁期,漢江也是禁漁區,而網箱網本身也是禁漁具,是以,熱心網友紛紛向南正區農鄉局打電話舉報。
12日下午,《中國經營報-23》李某聯系南正區農業和農村局反映這一現象,了解後續處理情況。
通過該局農業執法隊從業人員了解到,在接到公衆舉報後,執法隊立即派出四名成員,于2:30 p.m.趕到現場。現場發現一對違禁漁具(俗稱漁具,長約20米),漁網及附近散落已腐化鲢魚40餘條,蛞蝓2條,小雜魚一數條,已高度腐化。
執法人員對漁具進行檢查,發現"禁網"兩端綁有石塊,初步判斷當事人利用漁網沉入河底進行捕撈,因為檢查力度加大,不及時取網,等待漁網發現漁網漁獲物已經腐敗, 将網抓和抓廢棄的遺址,群衆發現後要舉報。
随後,執法人員通路了附近的人群,沒有收到任何有用的線索。由于現場沒有發現非法捕撈行為,是以很難修複證據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執法人員勘察現場,拍照,掩埋腐敗漁獲物,将違禁漁具移至安全區域進行銷毀,并及時将情況告知有關部門。
據了解,漢中市農業綜合執法隊南正大隊已建立長江禁日巡查制度,對兩山大橋、漢江大橋2座、3号橋、4号橋、蘇水河、冷水河等重點水域進行巡查檢查。今年1-4月以來,共派出202名執法人員進行例行逮捕檢查40次,聯合公安、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突擊檢查,夜間檢查3次,投訴舉報15件。
目前,執法大隊已與當地鄉鎮、派出所通報情況,将進一步加大重點水域巡查頻頻,聯合公安部門對重點水域進行夜間同時突擊搶注,打擊使用非法漁具捕撈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明确規定,任何人違反禁漁區或禁漁期的規定捕魚,或使用違禁漁具、漁具、漁網小于漁網最小網徑的漁具,或漁獲物中幼魚的比例超過規定比例, 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部聯合釋出的《關于懲治長江流域違法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意見》,對在禁漁區使用違禁漁具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規定,對非法捕撈水産品的行為定罪處罰。
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在禁止、逮捕期限内組織、參與非法捕撈等違法活動,有權對有關違法違法活動進行監督和舉報。
舉報電話:110(警察局)、12315(市場監管局)、0916-2100224(漢中市農業綜合執法局)。
《中國經營報》記者 賈靈偉 編輯:董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