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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年度反壟斷報告:監管改寫網際網路規則,各國争奪話語權

過去一年提到反壟斷,你腦中浮現的關鍵詞是什麼?平台反壟斷指南、二選一、VIE架構申報、修法、國家反壟斷局……2021反壟斷工作大年,一系列監管動作為資本擴張設定“紅綠燈”,影響和改變着網際網路規則。

12月17日,在南方都市報個人資訊保護研究中心舉辦的“2021啄木鳥資料治理論壇”上,南都反壟斷研究課題組釋出《平台反壟斷監管觀察報告(2021)》(下稱報告)。

報告指出,目前中歐美掀起平台反壟斷浪潮的背景不一,中國更強調規範與發展并重。近年來,主要國家積極開展調研數字經濟監管問題,并釋出了一系列重磅報告。這展現了監管的重視态度,也是各國積索數字治理規則,争奪話語權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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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大年:明晰平台有序競争規則

近兩年,平台經濟反壟斷浪潮呼嘯而來,瞄準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此起彼伏,今年報告持續關注海内外反壟斷動态。

報告上篇梳理了241起國内外執法案件及其特點,并着重分析“二選一”“并購集中”“互聯互通”等國内争議問題。下篇從各國反壟斷背景、修法進展、監管體制改革、企業回應及規則話語權等方面展開讨論。

相比國外,中國開啟平台反壟斷的時間晚一些。去年底,面對平台企業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問題,中國監管态度發生改變,更加強調規範發展,希望能培育具有一流國際競争力的平台企業。

回顧過去一年,反壟斷正在改寫中國網際網路規則。在中央層面表态“強化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後,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在網際網路反壟斷執法上取得突破性進展。阿裡、食派士、美團先後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被罰;80餘起網際網路企業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也在紮緊巨頭并購監管的“籬笆”。一系列執法案例明晰了規則,為平台企業擴張設定了“紅綠燈”。

南都年度反壟斷報告:監管改寫網際網路規則,各國争奪話語權

反壟斷執法持續發力的同時,監管規則也在逐漸完善。2021年初,國内首部針對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正式釋出,系統性地明确“二選一”等行為構成壟斷的判定标準。在法律層面,施行13年的《反壟斷法》首次迎來修訂,專門增設條款以回應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挑戰。

更受矚目的是,國内反壟斷執法力量在擴充,監管體制也有了明顯變化。2022年國考,市場監管總局首次招收18名反壟斷公務員,執法擴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決。11月18日,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挂牌,這是中國反壟斷執法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市場監管總局新設的三個反壟斷司局中,兩個執法司的職能明确提及關注數字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

日趨嚴格的外部監管趨勢,倒逼國内平台經營者開始加強自我審查。11月初,中國标準化協會釋出《平台經營者反壟斷合規管理規則(征求意見稿)》。這部“軟法”由阿裡、騰訊、百度、快手、滴滴、京東、唯品會等數十家平台提出,國内多家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起草。據中國标準化協會披露,這是全球首個平台經營者反壟斷合規管理标準。

報告提及,這是“從他律到自律的轉變”,使企業能夠從前置性預防與系統性預防的視角避免觸犯法律紅線,同時可補足法律監管的空白,通過外部監管和企業自律“兩條腿走路”,實作反壟斷監管的内外平衡和齊頭并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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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反壟斷監管不斷,各國探索數字治理規則

放眼全球,強化平台反壟斷監管成為趨勢。在歐美等國,針對谷歌、蘋果、Facebook、亞馬遜的反壟斷調查風起雲湧,背後的考量不盡相同。

南都年度反壟斷報告:監管改寫網際網路規則,各國争奪話語權

2019年以來,美國從聯邦到各州政府層面開始對矽谷四大科技巨頭展開“圍剿”,提起多重反壟斷訴訟。總統拜登上台後,更是指派了多位新布蘭代斯學派代表人物執掌反壟斷事務——

2021年3月,鷹派學者吳修銘(Tim Wu)進入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6月年輕學者莉娜·汗(Lina Khan)宣誓就職FTC主席。11月,參議院準許反壟斷領域知名律師喬納森·坎特(Jonathan Kanter)上司司法部反壟斷局。

報告認為,美國政界高舉反壟斷大旗是有意回應群眾呼聲,緩解日益尖銳的社會沖突。但在與科技巨頭交好的民主黨主政下,這波監管熱潮将有實質性突破,還是“雷聲大雨點小”,仍有待觀察。

在歐洲大陸,負責歐盟競争事務官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Vestager)在2014年就任後,密集推動針對GAFA等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單就谷歌,三年内就領到高達82.5億歐元的反壟斷罰單。

報告指出,目前世界頂尖的科技巨頭行列中缺乏“歐洲血統”,歐盟強化反壟斷監管,旨在希望扶持初創公司,培育“歐洲冠軍”。

繼2018年的《歐盟資料通用保護條例》(GDPR)後,歐盟又于2020年底提出兩項法案草案——《數字服務法》(DSA)和《數字市場法》(DMA),其中創新性地提出“數字守門人”的概念。兩部法案展現了歐盟監管大型科技企業的決心,并試圖在全球範圍内引領數字監管規則。

相較于中美數字經濟的産業規模、大型平台企業數量等,歐盟并不占據優勢,但為何能在數字監管規則上先發一步?報告指出,歐洲國家一直有倡導和引領世界規則的傳統。歐洲擁有成熟市場和穩定制度、擁有5億網際網路使用者且付費意願高,這是科技公司聚集的重要區域。對于跨國企業來說,合規标準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為此歐盟可以通過市場化手段輸出自身的數字治理規則。

值得一提的是,有反壟斷學者認為,歐盟數字治理規則主要指向美國企業,目的是給予歐洲本土公司發展機會。但是如果合規标準太高,可能會給中小企業帶來沉重負擔,削弱其競争力,使得歐洲企業難以壯大發展。是以“數字規則怎麼博弈,還需要觀察。”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主要國家圍繞數字經濟監管問題積極開展調研,釋出了一系列重磅報告。這些動作本身展現了監管機構對平台反壟斷的重視态度,也是各國積索數字治理規則,争奪話語權的一種表現。

報告指出,中國的數字經濟發展活躍,市場規模較大,且面臨更複雜的問題和現狀,确實有機會提出新的數字規則。有學者認為随着反壟斷執法的增加、學界重視,有望提煉一些經驗供國際參考。

出品:南都反壟斷前沿課題組

采寫:南都記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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