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膠東半島有一種說法“五服之内為親”,意思是五服之内是親戚。五服之外就不是親戚,叫出服,也叫出五服。值得一提的是,現在很多人認為五服是五代,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五代算一服,出五服要二十五代。而且,“五服”在古代也不止一個意思。

五服主要有4種含義。第一種是古人以王為中心,五百裡為一區劃分地域的一種方式,臣民的所屬區域不同,繳納的稅收也不同。天子四周各五百裡的區域叫甸服,最靠近王城的一百裡地區繳納帶藁稭的谷物;其外一百裡的區域繳納禾穗;再往外一百裡的地區上繳去掉藁芒的禾穗;它之後的一百裡地區繳納帶殼的谷子;最遠的一百裡繳納無殼的米。
甸服以外各五百裡的地區叫侯服,最靠近甸服的一百裡地區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是封男爵的領域,最後三百裡是封大國諸侯的領域。侯服之外的五百裡叫綏服,最靠近侯服的三百裡地區,朝廷會跟據百姓的情形來施行文教,剩下兩百裡則是振興武力,以顯示軍事力量。綏服之外的五百裡是要服,靠近綏服的三百裡是夷人居住的地方,其餘兩百裡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屬于比較偏遠的地區。最後一個是荒服,靠近要服的三百裡地區是蠻荒地帶,剩下的也是流放犯人的地方。
五服第二種含義是古人用來劃分等級的一種方式,主要分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第三種含義,則是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最後一種是古代以親疏為差等的五種喪服,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以下幾種:
斬衰,五服中最重要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成喪服,斷處外露不緝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毛邊。喪服的上衣叫“衰”,故有了“斬衰”。古代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以及未出嫁的女兒為父母、兒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子對丈夫,服喪時都要穿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為三年。
齊衰,是次于斬衰的喪服,用粗麻布制作而成。凡是喪服剪斷處都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它是孫子孫女為祖父祖母、重孫子和重孫女為曾祖父、曾祖母以及為高祖父、高祖母守孝時穿的喪服。
大功,也稱大紅,用粗熟麻布制作,材料比齊衰得稍細。是百姓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出閣的堂姐妹、已出嫁的姑姑、姐妹,以及已嫁女兒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所穿的喪服,服期為九個月。
小功,亦稱上紅,是用較細的熟麻布制作而成。清朝時期,它是百姓為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的祖姑、堂姑、已嫁的堂姐妹、兄弟的妻子、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得,服期為五個月。
缌麻,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制作喪服的材料比小功的還要細,大多用漂白的布制成,是以又被稱為“漂孝”。它是男子為本宗之族的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子的父母、表兄、姨兄弟等服喪穿的喪服,服期是三個月。
而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即“素服”。袒是指人們需露左臂,免是指用布從項中向前交于額上,又後繞于髻。為朋友奔喪,在靈堂或者殡葬時,不僅要做到前兩者,還需要披麻。如果在外地,隻需要袒免就可以了。
我國向來都是禮儀之邦,是以古代在很多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有些傳統的禮儀也需要後世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