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養死葬
清朝宣統三年(西曆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最終,大清帝國處于搖搖欲墜的狀态。南方新成立的民國臨時政府再和清朝談判的過程中,對清朝皇族有一番承諾,其中重要部分,可以用四個字概括:生養死葬。

所謂“生養”,指的是宣統帝退位後,民國政府會從财政中專門拿出一筆錢給遜清皇族作為生活費,宣統帝乃至太後、太妃們依舊可以過錦衣玉食的生活。所謂死葬,在這裡(并非字面原意)指的是對于清朝的皇陵、太廟,民國政府派兵保護。
對于民國方面提出的條件,隆裕太後全面接受了。為此,清朝滅亡後,皇陵在最初階段,是由民國政府派兵把守的。這期間守衛皇陵的是民國士兵。當時主政中國的是北洋政府,北洋政府的大總統和實權軍閥或多或少和遜清朝廷有一定的淵源,是以,北洋的軍閥對皇陵的保護,算得上稱職。
真空時期
實際上,客觀來說,北洋政府對遜清宗室一直很尊重——宣統帝結婚的時候,北洋政府派遣警察為宣統帝婚禮捧場,隆裕太後去世後,北洋政府在禮數上也沒有任何可挑剔之處。
這一切,到了南京國民黨政權主政時代,發生變化。國民黨政權對清朝宗室的态度較為冷漠,加之之前宣統帝被逐出紫禁城,國民黨方面不認為一個流離失所的廢帝,有什麼政治能量。是以,國民黨方面不再派兵保護皇陵。
這時候,清朝的皇族隻好自發出錢(按:理論上應當有清朝内務府出這筆錢,不過此時内務府拿不出這筆錢)雇傭守陵人。而也因為守陵力量的虛弱,讓軍閥孫殿英有了可趁之機,于是,盜挖皇陵的現象發生了。之後的中國處于兵荒馬亂的狀态,無人關注皇陵問題。
新中國時代
1949年,新中國成立。
雖然新中國從來沒和前清宗室有過任何交集,更沒有任何協定,但是,新中國具備之前曆朝曆代所不具備的屬性——既高瞻遠矚。
新中國認為:滿清皇陵也好,明朝陵寝也罷,歸根結底都是名勝古迹,都具備文物保護價值,并且,都屬于人民集體所有的财産,而不是屬于某個家族、某個集團的私産。是以,新中國有關部門有必要保護好這些人民的财産。
為此,新中國成立了相應的文物保護機構,并安排了專門的文物保護工作者,負責保護滿清以及明朝皇陵。
是以,滿清和明朝皇陵,在新中國成立至今,得到了應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