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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争,國家已到存亡之際,許多官員卻利用拉壯丁,大發國難财

1937年,日本侵略者發起了全面侵華戰争,中華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此時此刻,中國的兩大政黨,中國共産黨和中國國民黨決心摒棄前嫌,共禦外敵。同年9月22日,國民黨通訊社發表《中共中央為公布國共合作宣言》。9月23日,蔣介石發表實際承認共産黨合法地位的談話,标志着以國共合作為基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形成。在統一戰線的号召下,中國社會的各個階層連同海外僑胞共同投入到了這場偉大的保家衛國的戰争中,直到1945年,在付出了數以千萬計的生命後終于迎來了這場偉大的勝利。

然而,并非所有逝去的中國同胞都是死于日寇之手。由于抗戰初期帶來的巨大戰場傷亡,國民政府為補充軍隊員額而大規模征募壯丁,但是由于國民政府深入骨髓的腐敗和基層行政體制的不完善,大量的征募經費被拿去吃掉、喝掉,或者中飽私囊。導緻大量的征募行動變成強制性拉壯丁慘劇,甚至部分壯丁在中途因為各種原因死亡,這段黑暗的曆史不應該被淡忘,這些壯丁的死不應該被隐藏在抗戰勝利的巨大光環下。所幸有許多來自當時中外人士的記錄,這些人的罹難才不至于湮沒在曆史的塵埃中。

抗日戰争,國家已到存亡之際,許多官員卻利用拉壯丁,大發國難财

舊中國的兵役征募的各項工作均由政府一手包辦,因而缺乏有效的監督,而且國民政府的組織渙散,基層行政組織腐敗橫行,許多役政官員就把征募壯丁作為一項生财之道。國家已到存亡之際,可各級官僚卻利欲熏心,利用壯丁,大發國難财。

“壯丁到了補充部隊後,等待開赴前方,壯丁家屬急如星火地想把自己的子弟弄回來,就設法與接兵人員疏通,找兵販子去換人頂替,五至十塊銀元換一個是當時的普遍行情。如宜賓有名的袍哥大爺卓輔臣與駐地團隊長勾結,用一個紙條可随時換壯丁,借機斂财。1942年底,四川南充接收獨立運輸第三十五團壯丁,共計2160名,冒名頂替,買賣交換之風席卷而來,軍需照例以5至10元調換一名壯丁,見款換人,随到随換,就這樣從接收壯丁到開拔那天止,僅5個月的時間,就交換了800名之多,淨得銀元7000多塊。”

以上内容是泸州師管區副司令趙玑記述的役政官員利用壯丁發财的一種方式,而這僅僅是國民政府役政腐敗的九牛一毛而已,倒賣壯丁獲利不過是當時的國民政府腐敗官員最常用的一種手段而已。這種做法至少還不至于讓大批壯丁死于非命,而影響更惡劣的則是克扣壯丁的糧饷,把本該發給壯丁的糧饷拿去肥己。

抗日戰争,國家已到存亡之際,許多官員卻利用拉壯丁,大發國難财

例如時任渭南團管區司令的李昭良回憶道:“我當團管區司令也絕不侵犯下面的利益,就是說下面賣壯丁的收入我不會去分成,我搞錢主要是從征集費入手,當時軍政部規定每征集一個壯丁發征集費2元(後增至5元),而我隻發給鄉,縣一天的夥食費共2角,辦公費每兵5分;由縣送到團管區的夥食費按每60裡一天,每天2角,這樣每征一兵約開支8角,剩下的1.2元就入了我的私囊,征集的兵到達團管區後就可按月領饷。接兵部隊到後,我就故意為難他們一下,表示現在無兵可交。他們當然希望馬上領回新兵,見我拖延,自然會找我談。這個月的糧饷約值銀元5元。這樣每月我就又有幾千元的收入,當然有時候這筆收入要與接兵部隊長三七分成。”

除了上層官員,鄉、保、甲長更是行敲詐勒索之能事。

李昭良回憶說:“我們在蕪湖征兵剛開始時,鄉、保、甲長在調查适齡壯丁工作中就把有錢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冊,一般農民要想逃避,就得花錢去賄賂鄉、保、甲長。有的鄉、保、甲長就故意把不應列人征兵名冊的人也列進去,以便他們敲詐,以後每通過一關就有一次敲詐。起初軍醫都不願擔任壯丁體格的檢查工作,後來争着去,因為隻要軍醫證明身體不合格就可以免役,這樣他們就有機會受賄、勒索。”

其他地方的情況也是如此,據時任川西師管區司令的黃占春回憶說:“每年應征新兵名額配置設定既定之後,接着進行及齡壯丁的抽簽征集,中簽的壯丁,就是這一年度應當人伍的新兵。是以,抽簽過程充滿了敲詐、勒索和剝削。抽簽名義上公開進行,中簽的壯丁也出榜公布,實際上是否中簽完全為縣、區、鄉、保長把持操縱,隻要肯出錢賄賂,中簽可以變成不中簽;沒有錢賄賂,獨子也會成為中簽壯丁。當時在嘉峨師管區,區、鄉、保長勒索的價碼,視被勒索者家庭經濟情況決定。”

比較富裕的人家,勒索5萬至50萬法币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萬法币(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況,當時一兩黃金約值法币5萬元)。中簽的人,除了要賄賂區、鄉、保長不‘估拉’自己當新兵之外,經濟情況比較好的,還得準備再出一筆錢買壯丁去頂替自己應征人伍。然而,買壯丁頂替自己入伍,就留了把柄在區、鄉、保長手裡,他們可以經常利用這個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義進行恐吓、敲詐,反複勒索。樂山縣蘇稽鄉一家比較富裕的農民,因為買人頂替之後,被鄉長反複勒索達六次之多,逢年過節,還不敢不送禮物去孝敬鄉、保長。

還有鄉、保長利用貪墨士兵的安家費、壯丁費的方式中飽私囊:“在1945年間,每名壯丁的安家費是5萬至7萬元不等,各鄉按各縣配置設定的應征壯丁名額籌集,逐家逐戶攤派,人民無一能夠幸免。區、鄉、保長趁機渾水摸魚,盡量多攤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将應發給因家境貧困自願應征者的安家費,也玩弄各種手法加以吞沒。”?

是以,當時的人們對鄉、保長恨得咬牙切齒,民謠說:“過去有滅門縣知事,現在有滅門鄉保長”,“生了兒子是老蔣的,有了銀子是保長的”。

抗日戰争,國家已到存亡之際,許多官員卻利用拉壯丁,大發國難财

然而,如此腐敗和漠視壯丁人命的行為在當時來看反而還算有點良心,因為這種A錢伎倆畢竟還算是給壯丁們發了一些饷錢。更加普遍的是把壯丁當作商品進行買賣,以掠奪人民手中僅有的一些财富,這種行為甚至連當時的國民政府的部長也加入了進來。美國記者白修德在《中國抗日戰争秘聞》中記述了周恩來向他透露了國民政府軍政部長何應欽和财政部長孔祥熙利用征兵剝削人民财富的行徑:“他們一緻同意征兵的辦法必須适用于上中下各個階級,每個青年都必須服兵役,向政府繳納三千五百元錢的人可以免征一年,當時全國的适齡青年有大約四千萬,兩位部長估計至少會有三千萬人出錢購買緩征權,這樣一來财政部長可獲得幾十億元的預算收入,軍政部長則可有一千萬待征入伍的兵源。”

有此高層,下面人也自然有樣學樣,人民遭受的苦難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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