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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水浒傳》的繁與簡

作者:美食家的小眼睛

奧爾巴赫的巨著《摹仿論》(Mimesis)那個著名的開篇,談的是荷馬史詩與《舊約》故事在文體上的差異。他說,荷馬的叙述完整而周到,各種事件都發生在前景,連接配接緊密,表述從容,什麼都不隐瞞;《舊約》故事則朝着一個目标發展,隻突出對人物行動有用的部分,其餘則任其模糊不清,有時會沒頭沒腦,給人以神秘感。這跟兩者所描寫的人物的身份有關:荷馬寫的是上層社會的生活,《舊約》的對象則不分階級,是遊牧或半遊牧部族成員。

這不正是《紅樓夢》與《水浒傳》在寫法上的差別嗎?《紅樓夢》像荷馬史詩,事無巨細,皆刻畫無遺,工筆細描,筆筆都勾連開去;《水浒傳》像《舊約》故事,删繁就簡,一氣呵成,朝一個目标進發,隻突出聚光燈下的行動,其餘都模糊成背景,“傷人乎,不問馬”。這與顧随的說法高度吻合:“《紅樓》有時太細,乃有中之有,應有盡有;《水浒》用簡筆,乃無中之有,餘味不盡。”這是因為,兩者所反映的社會生活形态有顯著不同。大觀園是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作者乃耽于文字的聲色,講究細節的豐缛與感官的華美。而梁山泊則險象環生,殺機四伏,說話人線條比較粗放,常有“說時遲,那時快”的強烈動感。

不妨舉兩個例子以說明。《水浒傳》第二回寫端王趙佶赴驸馬王诜的府上宴飲,《紅樓夢》第二十八回寫賈寶玉到馮紫英家中飲宴,都涉及皇親國戚,都是酒席上洗手間,也都有贈人禮物的事,正好可以對參。《紅樓夢》裡,寶玉出席解手,蔣玉菡随了出來。二人站在廊檐下,寶玉見蔣玉菡妩媚溫柔,心中十分留戀,問他戲班中有一個叫琪官的在哪,可惜無緣得見。蔣玉菡笑道,就是我的小名兒。寶玉連稱幸會——

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個玉玦扇墜解下來,遞與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誼。”琪官接了,笑道:“無功受祿,何以克當!也罷,我這裡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還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點親熱之意。”說畢撩衣,将系小衣兒一條大紅汗巾子解了下來,遞與寶玉,道:“這汗巾子是茜香國女國王所貢之物,夏天系着,肌膚生香,不生汗漬。昨日北靜王給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斷不肯相贈。二爺請把自己系的解下來,給我系着。”寶玉聽說,喜不自禁,連忙接了,将自己一條松花汗巾解了下來,遞與琪官。

《紅樓夢》裡的禮物,從來就沒有簡簡單單送出去和收進來的,比如這兩條汗巾。寶玉送琪官的松花汗巾,原來是襲人送給自己的。而琪官送給寶玉的大紅汗巾,本來自己系小衣兒也就是褲子的,解下來送給寶玉,當晚就被寶玉偷偷系在襲人腰裡了。寶玉無意間成了中介,做了媒,這兩條汗巾也無形中化作信物,為琪官最後娶了襲人埋下了伏線。這是後話,作者還前有導引,側有映射。剛剛在酒席上,琪官念的一句詩,偏巧是“花氣襲人知晝暖”。薛蟠便嚷着襲人是寶貝。而這寶貝,兩回前已經透過進怡紅院的賈芸的眼睛“溜瞅”了半天,知道“襲人在寶玉房中比别個不同”。但襲人把寶玉夜間偷系在腰間的那條大紅汗巾子忙解下來,說道:“我不希罕這行子,趁早兒拿了去!”表明她對“優伶有福,公子無緣”這一命運結局的憾恨。但這又與另一場戲異曲同工。這條大紅汗巾子,琪官說是北靜王送的,偏偏北靜王也送過寶玉一串鹡鸰香(一作蕶苓香)念珠,且系聖上所賜。寶玉後來轉送給黛玉,黛玉同樣不領情:“什麼臭男人拿過的!我不要他。”這不是拐着彎兒罵皇上麼?但北靜王老是送東西給面目姣好的少年,也未必不含諷意。

到了《水浒傳》裡,一切都簡單了,那是囫囵的吃喝,直截的饋贈:

且說這端王來王都尉府中赴宴,都尉設席,請端王居中坐定,都尉對席相陪。酒進數杯,食供兩套,那端王起身淨手,偶來書院裡少歇,猛見書案上一對兒羊脂玉碾成的鎮紙獅子,極是做得好,細巧玲珑。端王拿起獅子,不落手看了一回道:“好!”王都尉見端王心愛,便說道:“再有一個玉龍筆架,也是這個匠人一手做的,卻不在手頭,明日取來,一并相送。”端王大喜道:“深謝厚意,想那筆架,必是更妙。”王都尉道:“明日取出來,送至宮中便見。”端王又謝了。兩個依舊入席,飲宴至暮,盡醉方散。端王相别回宮去了。

這一對玉獅鎮紙,一個玉龍筆架,王驸馬隔日就差親随高俅送去了端王府中,恰遇見端王在踢氣球,高俅一不小心露了一腳,從此發迹。由此可見,在施耐庵筆下,這兩樣東西隻是作為道具,起了黏合情節的功能,不像曹雪芹筆下,每一物事總是勾連起故事的發展,穿織起人物的命運。是以,曹雪芹會把汗巾的來曆和特點一一交代,是北靜王送的茜香國女國王所貢之物,“夏天系着,肌膚生香,不生汗漬”。施耐庵則一筆帶過,“極是做得好,細巧玲珑”“也是這個匠人一手做的”。要問怎樣的玲珑,哪一個匠人?不提。

《紅樓夢》裡,“于是複又歸坐飲酒,至晚方散”;《水浒傳》裡,“兩個依舊入席,飲宴至暮,盡醉方散”。但是,兩個段落裡發生的一切,《紅樓夢》依然在回環往複,餘韻不絕,而《水浒傳》卻收繳幹淨,到此為止。施耐庵是線型的叙事,一切都懸空在目前,隻一束光打在上面。曹雪芹的叙事卻是網狀的,拿奧爾巴赫的話說,是像荷馬一樣光照均勻(uniform illumination),是以旮旮旯旯都能顯影。宋淇是唯一曾經把曹雪芹與荷馬相提并論的人,因為小赫胥黎(Aldous Huxley)指出荷馬的偉大就在于能夠将事物的整個真相(the whole truth)全盤托出,這在宋淇看來,一如曹雪芹的明鏡高懸,遍觀圓照。

如此看來,《紅樓夢》在感官、語言上的品位是不是比《水浒傳》要高出許多呢?不能這麼說。奧爾巴赫認為,荷馬史詩與《舊約》故事這兩種文體,事實上無分高下,它們隻是不同的風格的基本類型而已。文字的繁簡都是服務于總體需要的。《舊約》寫亞伯拉罕帶一仆一驢和愛子以撒走了三天路去燔祭上帝,沿途全無風景。《水浒》也是行動中的詩,好漢們走的都像是一條空蕩蕩的路。不是從作者看來,而是從人物看來,途中沒有什麼好瞧的,安全走到就不容易了。作者不會僭越到人物前頭去發話,比如上面引過的那一段——

端王拿起獅子,不落手看了一回道:“好!”

不落手就是不釋手。然而,旁人眼裡不曾落手,是純粹的客觀;人物心中不願釋手,便是主觀介入了。這個分寸要拿捏好。“也是這個匠人一手做的”,同樣是即時的口氣,在場的語境。難怪牟宗三盛贊《水浒》的文字,說一有風緻,二極透脫,觸處機來,步步是當下。

顧随也極贊施耐庵的文筆之妙:“若《紅樓》算‘能品’,則《水浒》可曰‘神品’。”但是,若換了另一個角度,曹雪芹的境界似乎又更高了,因為如馬鳴《大乘起信論》所說的,粗中之細,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是以,同為對人類現實的再現與複叙,《紅樓夢》的世界更接近于我們今天絕大多數人所認知的那一個:人物牽扯在各種各樣的關系之中,說話和行動都得注意他人的感受,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總之,大觀園裡都是規訓了的社會人,不像山寨水泊中人,隻憑自然驅使。

(作者:江弱水,系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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