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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旦:領會報刊之“魅”——也談報刊與曆史研究

作者:黃旦

來源:“史林編輯部”微信公衆号

原文刊載于《史林》2021年第5期

黃旦:領會報刊之“魅”——也談報刊與曆史研究

《申報》(1937年12月13日 第2版)(圖源:中國曆史研究院檔案文獻閱覽平台)

在阿萊特·法爾熱眼裡,檔案充滿自身之“魅”。閱讀檔案好像駐足于一片黑壓壓沒有空地的森林,影影綽綽,遊移不定。印刷材料則不同,它是一種專門針對公衆的文本,無論曲筆或直書,都有自己的意圖,目的就是被他人閱讀。司法檔案雖有着許多人的生活軌迹,但不是他們要求被記錄的,更不必說公之于衆。是以,任何印刷材料,無論多麼陌生,都不能與檔案相媲美,尤其是那種身臨其境之感。檔案與印刷材料是否能相媲美(為什麼非得相媲美呢?),這是另一個問題,但她所指出的“無名”與“有名”——即印刷材料有意并有指向地讓人閱讀,進而缺少芸芸衆生活色生香的氣息和體感,說明印刷材料是有不同于檔案之“魅”的。

報刊與曆史研究,大而化之,可分為兩類:曆史的報刊研究和報刊的曆史研究。前者是以“報”證史——将報刊作為研究和書寫曆史的依據或材料,屬于“所有研究史學撰著史籍所必須根據之種種資料”之一。後者是以“報”為學——“用曆史的眼光,研究關于報紙自身發達之經過,及其對于社會文化之影響之學問也”。

“凡道光以來一切檔案、碑傳、文集、筆記、報章、雜志,皆為史料”,其實也隻有在那之後,史料中才可能有“報刊”的位置,始于傳教士的報刊是在道光後才慢慢形成氣候。故按陳垣所言,史料是“愈近愈繁”。“愈近愈繁”,表明史料隻進不出,納新而不吐故。由此另一個道理随之得以顯明:若無“檔案、碑傳、文集、筆記、報章、雜志”,史料也就不存。史料由它們所創和所立而非自行生成和繁殖,這與當今有了數字技術而有大資料和資料挖掘是同一個道理。“檔案、碑傳、文集、筆記、報章、雜志”進入“史料”系列之前,本就為不同的媒介,由此可證文化和文明傳承,總是通過媒介載體的使用,亦即技術性能為出發點。“世間沒有所謂自然存在之史料,凡一切資料俱必通過史家之覺識與命義始具史料意義與功能”之說法,隻是出于史家治史的立場,以史料構成而言,或可說一切資料俱基于不同形式的媒介。

媒介各異,也就各“魅”其“魅”。檔案之“魅”非報刊之“魅”:檔案是無數“無名者的生活”痕迹,報刊是向無數人發出它開發的社會現實痕迹。二者各有各的真實,好比“門”和“窗”,各自的形态架構決定了其透視角度及其目光所及。任何一種媒介,都有其特定的意圖、體制制度、運作方式和性質功能,它們互相觸接又互相區分,構成了曆史的不同層面。“檔案既提供了資訊,也提供了使用資訊的方式或者使資訊具有邏輯性的方式,報刊亦不例外。各類史料可以互相參照,但不宜随意統合。以“報”證史的曆史報刊之研究,習慣于把報刊内容抽取出來,與其他史料辨識排比,以構成一個特定的“真”,檔案和報刊之“魅”也就是以不存。

曆史不能說源自文字,但确是文字使得曆史有了記載。漢字的“史”,據稱其本意是史官——以文字記事的人,後又申義為文字和曆史記載。到了漢代,古代的字書一概名之為“史”。“文字的作用是記事,記錄下來的材料”就是“史料”。章學誠就說,“盈天地之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作為學科的曆史,“隻記錄具備書寫能力的文化”(否則是傳說)。這既成就了曆史,同時也為了解曆史和史料,造就了特定的方式——文字心智。史家以線性的文字思維和思考來認識、讀解和評判一切,成了布迪厄意義上的“慣習”或福柯意義上的“規訓”。海登·懷特就提醒,現代的曆史學家應該意識到視覺影像的解讀是完全不同于書寫檔案的。

應該說,史學家對待視覺圖像還是謹慎的,它畢竟與文字記事差别太大,其自身之“魅”難以輕易抹除,否則也無需彼得·伯克專門費心寫一本《圖像證史》。可是報刊不同,本就以“文字”為本,又是一種“記事”,看上去與“檔案、碑傳、文集、筆記”就是自家兄弟,屬于“愈近愈繁”的家族自然添“丁”。這就不會使人去思考它們之間有什麼不同,反而是輕車熟路随手拿來。于此,報刊就與檔案、文集、碑傳一樣,都屬于同樣性質的基本材料。

自然,對于一些具體事實的查證,比如人物、地點、時間、事件、狀況等等,這确實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正因僅僅關注其“記載”,報刊與曆史的關系也就遠遠得不到展示。以報紙為例,它是有“報”有“紙”:“報”以印刷為手段,以機構為标志,造就“公共書信”或“公共交談”式的傳散溝通之範式;“紙”有格式有面貌,長、短、疏、密,圖、題、形、字之間,處處策劃和講究,更不必說定期出版的時間因素。正是依仗着這樣的時間,報紙才能夠把社會塑造成一種整體和延續的形象。當把“報”和“紙”都脫去,僅有那點内容,卻不對内容處理的報刊方式做出任何辨析,很難說是報刊研究。報刊不是容器,事實也不是裝在裡面予取予用的物體,它是盧曼所稱的一種運作性建構。

以此看,王奇生的《新文化運動是如何“運動”起來的——以〈新青年〉為視點》一文,對于曆史的報刊研究就極具啟發,因為其恰好揭示了現代刊物的特殊之處,即對于社會運動的策劃、介入和運作。一旦引入這一變量,報刊内容的了解就不一樣,新文化運動的過程和面向馬上變得複雜。現代政治運動和大衆媒介總是在一定的境遇中互相接近并互相作用(不是互相補充),成為迥異于傳統政治(比如文書政治、清議政治)的重大特征。費夫賀看到的印刷書,不單是技術上的巧妙發明,而且是西方文明最有力的推手。“推手”的報刊與其“記載”不能分離,脫離了前者,那些“文字記載”梳理得再仔細,也不可能是“活”的。僅僅重因和果,而不是政治運動的實際經驗與展開,按照史家自身意圖,也能勾勒并驗證某些曆史事實,但其代價是可能失去曆史報刊的實際面貌及其對曆史事件的構造,也就見不出“戊戌變法”“蘇報案”“新文化運動”等等各自的“靈韻”和形态。

書本的本性是桀骜不馴的,這句話恰恰證明了媒介的力量。史料的“愈近愈繁”,并沒有使人脫離字書的影響,反而統統攝入字書的光束,遠近高低一般同。書寫在沒有媒介概念的情況下充當了通用的媒介。即便如此,史籍本也是講究區分的,是有“媒介”辨識的。依我看,目錄學便是。書籍編目分類的要義,即是訓示、标明書籍的部次流别,以便“即類求書,因書究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史料是尋找曆史之指路碑,目錄學則是尋找辨析史料之“指路碑”,就像今天的媒介理論着意于不同的媒介。其差異是前者針對字書,是對字書的同異之辨,因為這是當時媒介的狀況所規定的。隻是久久熏染于此,緻使史家們沒能舉一反三,跳出此山中,在熟悉的目錄學基礎上,添加不熟悉的“愈近愈繁”的媒介知識,形成新的一種“目錄學”,以便區分、領會報刊和各種史料媒介之“魅”。

另一類的研究,亦即報刊的曆史研究則是另一番景象。自改革開放以來,它們一直在為如何顯示報刊之“魅”——報刊史的定位及其獨有價值而努力。不過其動因與媒介無關,而是來自如何與曆史研究,更具體地講是如何與政治史、革命史研究差別開來。“人們議論最多的是,編寫出來的中國新聞事業史缺乏自己的個性和特色,它往往和中國近、現代政治史、思想史或者中共黨史差不多。”那麼,如何改變這一點呢?首先建議重新勾畫體例,使之有報刊史自身的特點,不完全按照政治鬥争來分期。進而言之,應以新聞事業發展為主線,改變讓新聞事業史圍繞一個個政治思想鬥争和一個個政治任務展開,應該反過來,新聞事業的發展過程是主體,政治思想鬥争的發展過程是客體,現在是錯把政治現象當成了本學科的研究對象。

一個學科誤會了自己的研究對象,聽上去不可思議,倒也昭示出論者們的内心焦慮。無論是“報刊史自身的特點”,還是所謂的“主線”“主體”,表明報刊史研究者們都深信可以以“新聞現象”為界,将報刊從社會其他方面切割出來,這既能夠保證其獨有的研究對象,又能夠确立研究之特色。由此就馬上牽扯出一個問題,什麼是“主體”(自身)且怎麼來認定。

作為一個哲學概念,主體不是一個自然實體。暫且不談其詞源學意義,僅就由笛卡爾所啟的主體哲學看,主體主要針對人而言。人憑着“我思”而成為認識的主體,意志的主宰,萬物的尺度,自我“作為絕對本原、以理論理性的姿态踏上了自我認識之路”。由于人因群而在,人的自主自為就抽象為共同體的主體性——主張、信念和目标。共同信念是群體的一種内在屬性,一個團體就是作為主體的群體,團體信念就是這些作為主體的群體的認知狀态。在這個意義上,說新聞業或者報刊有其主體性也是成立的。如果真能限定“新聞現象”且把握為“主線”,展開其變革和演化的曆史面向,報刊史研究及其體例,肯定不複是“政治史、黨史、思想史”的摹本。

事情恰恰不這麼簡單。比如哈貝馬斯所見的歐洲報刊,就有着不同的階段:以小型手抄行業為組織形式的私人通信系統;以思想傳播為主的個人新聞寫作階段,以及19世紀30年代從“傳播信念的報刊業向商業報刊業的轉變”。美國的報刊在18世紀前期從來不主動采集新聞,隻是刊登收集到的任何東西,作為一門生意來做。直到19世紀中期,辦報都不是一種獨立性的工作,而是政治世界的部分。梁啟超所稱的“一人之報、一黨之報、一國之報”和“世界之報”,雖不乏其慣有的渲染色彩,但的确道出了報刊的複雜性。想想19世紀晚期的中國:傳教士刊物、《申報》、《上海新報》、《時務報》等等共存,就見其一斑。這也就意味着,報刊(新聞事業)并無一個純粹的唯一的“新聞現象”之“主體”(自身)。進一步說,報刊是不是主體,是什麼樣的主體,并非一個客觀的事實性存在,而是來自研究的角度、預想的問題和意義,來自曆史現象和研究者與之的體驗性契合。這就是利科說的,是一個叙事認同的問題,是要講述那個作為“誰”的活動。這個誰,不僅僅指研究者的了解和把握,也是依賴叙事方式來塑造的。研究者既是其了解者,也是其創造者和解說者。由于曆史書寫的問題、興趣和确定的意義不同,所判定和型構的主體也就不同。假若報刊的曆史可以從不同的視角來展開:作為技術的曆史,經濟的曆史,社會或文化曆史,傳遞新聞的曆史,甚至是人類意識的一種文化表達形式的曆史;那麼報刊就可以是技術的主體、經濟的主體、社會和文化的主體,新聞報道的主體乃至于意識表達的主體。曆史并不知道自己是主體,也不清楚自己有着什麼意義,隻有曆史的書寫者知道可能性。曆史學作為一門學科,它本質上就是理論性的。可是做報刊史研究的學者中,明白這一點的似乎很少。

迷戀而執着于“新聞情結”,将其絕對化為所有報刊的本然,心有餘而力不及就成為其結果,隻好轉而就事論事:“我們的研究主體是新聞現象而不是政治現象。如果是在政治現象對新聞現象起着支配作用的情況下,其考察的着力點是政治現象對新聞現象的制約關系,也就是政治如何影響報紙觀念、辦報思想、宣傳政策等等。如果新聞現象和政治現象是相統一,便要從新聞現象的曆史聯系中提煉出新聞的研究課題,就像《民報》和《新民叢報》的論戰,既是政治現象又是新聞現象,就不是去評判其政治主張,而是研究‘論戰’和‘黨報’出現的關系,探讨雙方宣傳形式,以及‘論戰’對于新聞文體改革的推動。”這種“一案一策”式的經驗談,雖然充滿着研究者苦心探索之印迹,畢竟是實用層面的個人體驗和判斷,不是一種标準也不可能形成通則,更無法放大到什麼“主線”或“主體”。即就其針對的政治報刊,政治和報刊本就一體:報刊是政治的報刊,政治是報刊的政治,二者不存主從關系,也無法人為斷開,否則就什麼都不是。如果一定要做比較,其對象也是非政治報刊,而不是什麼“政治現象”與“新聞現象”。

可見,曆史報刊的研究是“愈近愈繁”,多多益善;報刊的曆史研究則要“削繁就簡”,正本清源到一個純淨的“新聞現象”或“新聞事業”之原點,進而勾畫出其閉環式運動:産生、發展及其内在規律,展示報刊之“魅”。之是以命名為“新聞事業史”(或者新聞史),應該也是出于此種想法。報刊要報道新聞,或者要研究以報道新聞為己任的報刊,與将“新聞”(什麼新聞?是機械複制時代的還是前報刊的口語時代的?)作為質的規定性統領整個報刊史,完全不是一回事,更不必說“刊登新聞、揭載評論”式報紙,本身就是曆史的,并不代表所有,自也不能覆寫或貫通一切。其結果就是:“苦苦思索,卻找不到出路。幾經考究,深感以新聞特性分期,實難做到,還是依據政治鬥争形勢分期為妥。”新聞史本身與政治思想鬥争史之間的關系特别緊密,加上“新聞史本體結構複雜多元,聯系松散”,帶不動總體的變化。“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在政治形勢的空間找一個落腳點”,好在“所安下的還是新聞事業自己的家”。其例證就是彙全國之力的《中國新聞事業通史》,“雖是以政治鬥争形勢分期,可這種分期隻表現于各章的題名,至于表現具體内容的節、目,寫的都是新聞活動,并未因分期而導緻與政治史混同”。暫且不論是否混同,不論分期是否可以與内容兩張皮,也不論寄居在别人的屋檐下是否可以安下自己的“家”,從中透露的一個資訊是确定無疑的:這種探索基本不成功。

新聞史本身與政治思想鬥争的關系特别緊密,說明這就是中國新聞史的實情,又何需強分彼此。新聞史結構複雜多元不是錯誤,錯誤在于要清除多元和複雜,塞入一件“緊身衣”中,最後無功而返也屬必然。報刊史研究者僅僅關注“資訊”,将報刊等于“内容”,此是一誤(這與史學研究類似)。在這前提下,報刊史研究者又一廂情願地認定内容即“新聞”(包括觀念和技巧),并力圖以此劃界,自成一體,忽視了報刊的多樣性與“報刊新聞”或“新聞報刊”的特殊性,雖再三強調報刊不是政治,但無法是以證明報刊是什麼,此誤二也。最後而且更為緻命的是,從内容着手,注定了把如何書寫報刊史,僅僅當成了如何區分研究對象和還原對象,從未想到報刊也是報刊史書寫的視角,是講述“主體”——那個作為“誰”的活動時所持有的特定站點。報刊史是研究報刊如何以自己的方式,在不同曆史情境下卷入各種關系,在影響、改變社會的同時也改變自己,刊載什麼和如何刊載也正是與此相連。總之,報刊史研究者感覺到的病症沒有錯,渴望突出報刊之“魅”的心情和努力也十分可敬,可是開出的藥方錯了,他們始終沒有搞清“報刊”是什麼而且在什麼地方。

當今中國的報刊與曆史研究,無論是曆史的報刊研究還是報刊的曆史研究,或許也正面臨伊格爾斯評估20世紀曆史學變化時所說的“重新定向”。20世紀後期至今的“媒介”現實,已經并将繼續給以往作為一種專業規範在運用的那種報刊與曆史的研究方式,帶來重大沖擊,迫使我們不得不重新了解和看待一百多年前産生的新媒介——現代報刊,不得不重新領會曆史書寫的報刊之“魅”。

作者黃旦,系浙江大學數字溝通研究中心教授、複旦大學資訊與傳播研究中心研究員

注釋從略,完整版請參考原文。

編輯:湘 宇

校審:水 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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