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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旦:领会报刊之“魅”——也谈报刊与历史研究

作者:黄旦

来源:“史林编辑部”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史林》2021年第5期

黄旦:领会报刊之“魅”——也谈报刊与历史研究

《申报》(1937年12月13日 第2版)(图源:中国历史研究院档案文献阅览平台)

在阿莱特·法尔热眼里,档案充满自身之“魅”。阅读档案好像驻足于一片黑压压没有空地的森林,影影绰绰,游移不定。印刷材料则不同,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公众的文本,无论曲笔或直书,都有自己的意图,目的就是被他人阅读。司法档案虽有着许多人的生活轨迹,但不是他们要求被记录的,更不必说公之于众。所以,任何印刷材料,无论多么陌生,都不能与档案相媲美,尤其是那种身临其境之感。档案与印刷材料是否能相媲美(为什么非得相媲美呢?),这是另一个问题,但她所指出的“无名”与“有名”——即印刷材料有意并有指向地让人阅读,从而缺少芸芸众生活色生香的气息和体感,说明印刷材料是有不同于档案之“魅”的。

报刊与历史研究,大而化之,可分为两类:历史的报刊研究和报刊的历史研究。前者是以“报”证史——将报刊作为研究和书写历史的依据或材料,属于“所有研究史学撰著史籍所必须根据之种种资料”之一。后者是以“报”为学——“用历史的眼光,研究关于报纸自身发达之经过,及其对于社会文化之影响之学问也”。

“凡道光以来一切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皆为史料”,其实也只有在那之后,史料中才可能有“报刊”的位置,始于传教士的报刊是在道光后才慢慢形成气候。故按陈垣所言,史料是“愈近愈繁”。“愈近愈繁”,表明史料只进不出,纳新而不吐故。由此另一个道理随之得以显明:若无“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史料也就不存。史料由它们所创和所立而非自行生成和繁殖,这与当今有了数字技术而有大数据和数据挖掘是同一个道理。“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进入“史料”系列之前,本就为不同的媒介,由此可证文化和文明传承,总是通过媒介载体的使用,亦即技术性能为出发点。“世间没有所谓自然存在之史料,凡一切资料俱必通过史家之觉识与命义始具史料意义与功能”之说法,只是出于史家治史的立场,以史料构成而言,或可说一切资料俱基于不同形式的媒介。

媒介各异,也就各“魅”其“魅”。档案之“魅”非报刊之“魅”:档案是无数“无名者的生活”痕迹,报刊是向无数人发出它开发的社会现实痕迹。二者各有各的真实,好比“门”和“窗”,各自的形态框架决定了其透视角度及其目光所及。任何一种媒介,都有其特定的意图、体制制度、运作方式和性质功能,它们互相触接又互相区分,构成了历史的不同层面。“档案既提供了信息,也提供了使用信息的方式或者使信息具有逻辑性的方式,报刊亦不例外。各类史料可以互相参照,但不宜随意统合。以“报”证史的历史报刊之研究,习惯于把报刊内容抽取出来,与其他史料辨别排比,以构成一个特定的“真”,档案和报刊之“魅”也就因此不存。

历史不能说源自文字,但确是文字使得历史有了记载。汉字的“史”,据称其本意是史官——以文字记事的人,后又申义为文字和历史记载。到了汉代,古代的字书一概名之为“史”。“文字的作用是记事,记录下来的材料”就是“史料”。章学诚就说,“盈天地之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作为学科的历史,“只记录具备书写能力的文化”(否则是传说)。这既成就了历史,同时也为理解历史和史料,造就了特定的方式——文字心智。史家以线性的文字思维和思考来认识、读解和评判一切,成了布迪厄意义上的“惯习”或福柯意义上的“规训”。海登·怀特就提醒,现代的历史学家应该意识到视觉影像的解读是完全不同于书写档案的。

应该说,史学家对待视觉图像还是谨慎的,它毕竟与文字记事差别太大,其自身之“魅”难以轻易抹除,否则也无需彼得·伯克专门费心写一本《图像证史》。可是报刊不同,本就以“文字”为本,又是一种“记事”,看上去与“档案、碑传、文集、笔记”就是自家兄弟,属于“愈近愈繁”的家族自然添“丁”。这就不会使人去思考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反而是轻车熟路随手拿来。于此,报刊就与档案、文集、碑传一样,都属于同样性质的基本材料。

自然,对于一些具体事实的查证,比如人物、地点、时间、事件、状况等等,这确实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正因仅仅关注其“记载”,报刊与历史的关系也就远远得不到展示。以报纸为例,它是有“报”有“纸”:“报”以印刷为手段,以机构为标志,造就“公共书信”或“公共交谈”式的传散沟通之范式;“纸”有格式有面貌,长、短、疏、密,图、题、形、字之间,处处策划和讲究,更不必说定期出版的时间因素。正是依仗着这样的时间,报纸才能够把社会塑造成一种整体和延续的形象。当把“报”和“纸”都脱去,仅有那点内容,却不对内容处理的报刊方式做出任何辨析,很难说是报刊研究。报刊不是容器,事实也不是装在里面予取予用的物体,它是卢曼所称的一种运作性建构。

以此看,王奇生的《新文化运动是如何“运动”起来的——以〈新青年〉为视点》一文,对于历史的报刊研究就极具启发,因为其恰好揭示了现代刊物的特殊之处,即对于社会运动的策划、介入和运作。一旦引入这一变量,报刊内容的理解就不一样,新文化运动的过程和面向马上变得复杂。现代政治运动和大众媒介总是在一定的境遇中互相接近并相互作用(不是相互补充),成为迥异于传统政治(比如文书政治、清议政治)的重大特征。费夫贺看到的印刷书,不单是技术上的巧妙发明,而且是西方文明最有力的推手。“推手”的报刊与其“记载”不能分离,脱离了前者,那些“文字记载”梳理得再仔细,也不可能是“活”的。仅仅重因和果,而不是政治运动的实际经验与展开,按照史家自身意图,也能勾勒并验证某些历史事实,但其代价是可能失去历史报刊的实际面貌及其对历史事件的构造,也就见不出“戊戌变法”“苏报案”“新文化运动”等等各自的“灵韵”和形态。

书本的本性是桀骜不驯的,这句话恰恰证明了媒介的力量。史料的“愈近愈繁”,并没有使人脱离字书的影响,反而统统摄入字书的光束,远近高低一般同。书写在没有媒介概念的情况下充当了通用的媒介。即便如此,史籍本也是讲究区分的,是有“媒介”辨识的。依我看,目录学便是。书籍编目分类的要义,即是指示、标明书籍的部次流别,以便“即类求书,因书究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史料是寻找历史之指路碑,目录学则是寻找辨析史料之“指路碑”,就像今天的媒介理论着意于不同的媒介。其差异是前者针对字书,是对字书的同异之辨,因为这是当时媒介的状况所规定的。只是久久熏染于此,致使史家们没能举一反三,跳出此山中,在熟悉的目录学基础上,添加不熟悉的“愈近愈繁”的媒介知识,形成新的一种“目录学”,以便区分、领会报刊和各种史料媒介之“魅”。

另一类的研究,亦即报刊的历史研究则是另一番景象。自改革开放以来,它们一直在为如何显示报刊之“魅”——报刊史的定位及其独有价值而努力。不过其动因与媒介无关,而是来自如何与历史研究,更具体地讲是如何与政治史、革命史研究区别开来。“人们议论最多的是,编写出来的中国新闻事业史缺乏自己的个性和特色,它往往和中国近、现代政治史、思想史或者中共党史差不多。”那么,如何改变这一点呢?首先建议重新勾画体例,使之有报刊史自身的特点,不完全按照政治斗争来分期。进而言之,应以新闻事业发展为主线,改变让新闻事业史围绕一个个政治思想斗争和一个个政治任务展开,应该反过来,新闻事业的发展过程是主体,政治思想斗争的发展过程是客体,现在是错把政治现象当成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

一个学科误会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听上去不可思议,倒也昭示出论者们的内心焦虑。无论是“报刊史自身的特点”,还是所谓的“主线”“主体”,表明报刊史研究者们都深信可以以“新闻现象”为界,将报刊从社会其他方面切割出来,这既能够保证其独有的研究对象,又能够确立研究之特色。由此就马上牵扯出一个问题,什么是“主体”(自身)且怎么来认定。

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主体不是一个自然实体。暂且不谈其词源学意义,仅就由笛卡尔所启的主体哲学看,主体主要针对人而言。人凭着“我思”而成为认识的主体,意志的主宰,万物的尺度,自我“作为绝对本原、以理论理性的姿态踏上了自我认识之路”。由于人因群而在,人的自主自为就抽象为共同体的主体性——主张、信念和目标。共同信念是群体的一种内在属性,一个团体就是作为主体的群体,团体信念就是这些作为主体的群体的认知状态。在这个意义上,说新闻业或者报刊有其主体性也是成立的。如果真能限定“新闻现象”且把握为“主线”,展开其变革和演化的历史面向,报刊史研究及其体例,肯定不复是“政治史、党史、思想史”的摹本。

事情恰恰不这么简单。比如哈贝马斯所见的欧洲报刊,就有着不同的阶段:以小型手抄行业为组织形式的私人通信系统;以思想传播为主的个人新闻写作阶段,以及19世纪30年代从“传播信念的报刊业向商业报刊业的转变”。美国的报刊在18世纪前期从来不主动采集新闻,只是刊登收集到的任何东西,作为一门生意来做。直到19世纪中期,办报都不是一种独立性的工作,而是政治世界的部分。梁启超所称的“一人之报、一党之报、一国之报”和“世界之报”,虽不乏其惯有的渲染色彩,但的确道出了报刊的复杂性。想想19世纪晚期的中国:传教士刊物、《申报》、《上海新报》、《时务报》等等共存,就见其一斑。这也就意味着,报刊(新闻事业)并无一个纯粹的唯一的“新闻现象”之“主体”(自身)。进一步说,报刊是不是主体,是什么样的主体,并非一个客观的事实性存在,而是来自研究的角度、预想的问题和意义,来自历史现象和研究者与之的体验性契合。这就是利科说的,是一个叙事认同的问题,是要讲述那个作为“谁”的活动。这个谁,不仅仅指研究者的理解和把握,也是依赖叙事方式来塑造的。研究者既是其理解者,也是其创造者和解说者。由于历史书写的问题、兴趣和确定的意义不同,所判定和型构的主体也就不同。假若报刊的历史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展开:作为技术的历史,经济的历史,社会或文化历史,传递新闻的历史,甚至是人类意识的一种文化表达形式的历史;那么报刊就可以是技术的主体、经济的主体、社会和文化的主体,新闻报道的主体乃至于意识表达的主体。历史并不知道自己是主体,也不清楚自己有着什么意义,只有历史的书写者知道可能性。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它本质上就是理论性的。可是做报刊史研究的学者中,明白这一点的似乎很少。

迷恋而执着于“新闻情结”,将其绝对化为所有报刊的本然,心有余而力不及就成为其结果,只好转而就事论事:“我们的研究主体是新闻现象而不是政治现象。如果是在政治现象对新闻现象起着支配作用的情况下,其考察的着力点是政治现象对新闻现象的制约关系,也就是政治如何影响报纸观念、办报思想、宣传策略等等。如果新闻现象和政治现象是相统一,便要从新闻现象的历史联系中提炼出新闻的研究课题,就像《民报》和《新民丛报》的论战,既是政治现象又是新闻现象,就不是去评判其政治主张,而是研究‘论战’和‘党报’出现的关系,探讨双方宣传形式,以及‘论战’对于新闻文体改革的推动。”这种“一案一策”式的经验谈,虽然充满着研究者苦心探索之印迹,毕竟是实用层面的个人体验和判断,不是一种标准也不可能形成通则,更无法放大到什么“主线”或“主体”。即就其针对的政治报刊,政治和报刊本就一体:报刊是政治的报刊,政治是报刊的政治,二者不存主从关系,也无法人为断开,否则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一定要做比较,其对象也是非政治报刊,而不是什么“政治现象”与“新闻现象”。

可见,历史报刊的研究是“愈近愈繁”,多多益善;报刊的历史研究则要“削繁就简”,正本清源到一个纯净的“新闻现象”或“新闻事业”之原点,从而勾画出其闭环式运动:产生、发展及其内在规律,展示报刊之“魅”。之所以命名为“新闻事业史”(或者新闻史),应该也是出于此种想法。报刊要报道新闻,或者要研究以报道新闻为己任的报刊,与将“新闻”(什么新闻?是机械复制时代的还是前报刊的口语时代的?)作为质的规定性统领整个报刊史,完全不是一回事,更不必说“刊登新闻、揭载评论”式报纸,本身就是历史的,并不代表所有,自也不能覆盖或贯通一切。其结果就是:“苦苦思索,却找不到出路。几经考究,深感以新闻特性分期,实难做到,还是依据政治斗争形势分期为妥。”新闻史本身与政治思想斗争史之间的关系特别紧密,加上“新闻史本体结构复杂多元,联系松散”,带不动总体的变化。“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在政治形势的空间找一个落脚点”,好在“所安下的还是新闻事业自己的家”。其例证就是汇全国之力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虽是以政治斗争形势分期,可这种分期只表现于各章的题名,至于表现具体内容的节、目,写的都是新闻活动,并未因分期而导致与政治史混同”。暂且不论是否混同,不论分期是否可以与内容两张皮,也不论寄居在别人的屋檐下是否可以安下自己的“家”,从中透露的一个信息是确定无疑的:这种探索基本不成功。

新闻史本身与政治思想斗争的关系特别紧密,说明这就是中国新闻史的实情,又何需强分彼此。新闻史结构复杂多元不是错误,错误在于要清除多元和复杂,塞入一件“紧身衣”中,最后无功而返也属必然。报刊史研究者仅仅关注“信息”,将报刊等于“内容”,此是一误(这与史学研究类似)。在这前提下,报刊史研究者又一厢情愿地认定内容即“新闻”(包括观念和技巧),并力图以此划界,自成一体,忽视了报刊的多样性与“报刊新闻”或“新闻报刊”的特殊性,虽再三强调报刊不是政治,但无法因此证明报刊是什么,此误二也。最后而且更为致命的是,从内容着手,注定了把如何书写报刊史,仅仅当成了如何区分研究对象和还原对象,从未想到报刊也是报刊史书写的视角,是讲述“主体”——那个作为“谁”的活动时所持有的特定站点。报刊史是研究报刊如何以自己的方式,在不同历史情境下卷入各种关系,在影响、改变社会的同时也改变自己,刊载什么和如何刊载也正是与此相连。总之,报刊史研究者感觉到的病症没有错,渴望突出报刊之“魅”的心情和努力也十分可敬,可是开出的药方错了,他们始终没有搞清“报刊”是什么而且在什么地方。

当今中国的报刊与历史研究,无论是历史的报刊研究还是报刊的历史研究,或许也正面临伊格尔斯评估20世纪历史学变化时所说的“重新定向”。20世纪后期至今的“媒介”现实,已经并将继续给以往作为一种专业规范在运用的那种报刊与历史的研究方式,带来重大冲击,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理解和看待一百多年前产生的新媒介——现代报刊,不得不重新领会历史书写的报刊之“魅”。

作者黄旦,系浙江大学数字沟通研究中心教授、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编辑:湘 宇

校审:水 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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