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中,父母、夫妻、子女,你把誰看得更重些?這個問題,答案有且隻有一個:夫妻更重些!
好吧,這樣的答案,在儒家孝悌文化為主流和主導的社會背景下,明顯是要挨揍的節奏。然而,如果大家的憤怒開罵之前摸着自個的良心問問自己:當下時代大背景下關于家庭關系自個内心最深處的那個困惑、最本真的那個渴求、最理性的那個聲音,問完之後如果還想罵,那就請君自便呗。
人世間最永恒不變的,叫做“變”——這句,應當加黑加粗再鋪上醒目到紮眼的鮮豔黃,像“危險警示辨別”那樣,老遠一打眼,渾身上下每一根毛發都會下意識支棱起來的那種!是的,當下的社會,是全人類從不曾經曆過的社會;與此相應的,作為當下社會最中堅、最穩定的細胞——“家庭”,其存在模式也在變,也必須要變!

家族為生存主體的時代是啥時代?不是籠統的封建時代這麼個說法,簡單概括當是“生産力相對低下”的時代。因為生産力相對低下,資訊不夠發達,社會分工相對粗糙,年輕人較好的生存機會、生活條件、人際關系圈等等,必須得要依賴于“血緣”為紐帶才能獲得——“家族”,便是承載這一切最有力的社會組織。而“家族”資源的配置設定及規則,當然是傾向于多代、多配偶家庭中最高一層者所制定,他們理所當然是該家庭在家族中的話語權者,也唯有他們才能憑借年齡、輩分、資曆等在家族中擷取最大化利益和資源。
其次,“孝悌為仁之本、人之本”的儒家主導思想占據絕對統治地位幾千年,根深蒂固,“父母更重”便也成了理所當然。
第三,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叫做“血親”。血親之間的愛與親密具有天然屬性(反目成仇等個例除外)——而夫妻關系,是一個陌生人與另一個陌生人之間的關系!這兩個陌生人,他們出生在不同的家庭、人文、地理環境中,吃着不同的飲食,接受不同的教養,接觸不同的階層或人群……他們的一切都不同,就像兩扇新雕琢的石磨子,要順利磨出原生态、細密密、嫩滑滑、香噴噴的豆漿,必然得需要兩種神奇的助劑,一個叫做“時間”,一個叫做“愛”,這二者共同發生作用、彼此通過對自己進行微調和琢磨,進而實作與對方無間的配合和咬合,這個長長的過程便是兩扇石磨彼此的成全和成長,最終成就的當然是攜一人白首的永續美好。
啥叫個“核心家庭”呢?簡單說就是夫妻雙方與自己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核心家庭”,此種家庭形式是現代社會生産力飛速提升、生存資源極大豐富、資訊及交換技術日新月異、家庭生活服務等等社會分工更加細化之後,最具代表性、最主要的家庭存在形式。
“核心家庭”的家庭形态,完全差別于早前多子女家庭中,父母與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的子女們承歡膝下、“四世同堂”的多偶家庭和大家庭、或大家族。
尤其是,當下時代,小夫妻們的小家庭,不隻是雙方“愛情”的最終聖地和歸屬,更是雙方今後經濟共享、榮辱共擔的永續合作體——妻子頂了半邊天,丈夫也頂半邊天,一妻一夫一個家=半邊天+半邊天=一個天!
請問,如果“父母更重”的話,“妻+夫”所支撐起來的這一片完完整整的天,又要如何分割呢?一片天=一個圓,妻一半,夫一半,清楚明白。父母加進來的話,結果不外乎兩種:
第一,是妻或夫退行性返嬰。
妻或夫退行性返嬰把為人妻或為人夫應當承擔的責任、義務、權利讓渡出去,給自己的父母來承當——老人,既然承當了相關的責任、義務,憑什麼就不能享受相關的權利呢?比如對媳婦或女婿的吃喝拉撒各種指手畫腳、對小家庭的日常生活經濟開支孩子教育等各種頤指氣使,都是在享受權利哦!小夫妻倆心裡不爽?憑什麼不爽呀?一邊享受花父母金錢、時間、精力的酸爽,一邊又嚷嚷着嫌棄父母幹涉太過、越界太多?天底下就沒這道理,啥好事兒合該你都占全了,憑什麼啊?當了那啥,就别甭想牌坊!
第二,是妻或夫在本該屬于自己的家庭中漸漸淪為“外人”。
是妻或夫在本該屬于自己的家庭中漸漸淪為“外人”——這意味着,新成立的獨屬于小夫妻的“核心家庭”,已經名存實亡啦!表面上看,小夫妻倆還是小夫妻倆,可兩個人中的一個,實質上已經被深度介入、深度越界的某一方的父母給“抹殺”啦!不論是責任、義務、權利,該父母都已經替代了小夫妻中的一方,成為了小家庭中的重要一員:“一妻一夫一個家=半邊天+半邊天=一個天”的這個等式不成立了,它們興許變成這樣子:一妻+其父母(夫:隐形人)一個家=半邊天+半邊天=一個天,或者“其父母”(妻:隐形人)一夫一個家=半邊天+半邊天=一個天。
簡單概括:新成立的小家庭,不知不覺中被置換或轉換成了妻或夫的原生家庭,總之就是小夫妻雙方,總有一個被邊緣化,成了外人,自己的家卻沒自個什麼事兒了喲。
當下時代,家庭倫理中的順位關系為什麼要變?
第一,這變,關乎年輕人結婚之後,能不能夠在“新家庭”裡獲得較高幸福指數、收獲“靈魂伴侶”,進而使得男女雙方所建立的“新家庭”這個“經濟合作共同體”“情感互赢共同體”能否永續經營,而不是關門大吉。
第二,這變,更關乎“新家庭”中誕生的“新生命”,其小小心靈是不是能夠像最清澈的無垠藍天那樣美好而無傷——不要小看童年創傷!更不要小看老夫妻、小夫妻相處過程中種種不見硝煙的言語或情感鬥法,有意無意中對無辜小孩子的“利用”“傷害”和“以愛為名”的情感霸淩!
第三,這變,是最真最美最深的愛的真相:愛未成年子女是吧?肯定要先愛子女的爸爸或媽媽,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他們将來婚姻幸福的源頭和技能,都是小時候在爸媽那裡習得的。愛成年的子女是吧?肯定要允許和鼓勵他們先愛自己的配偶:身為父母,你隻能陪子女前半輩子;你的子女後半輩子最長久的陪伴者,是他們的夫妻喲。
第四,這變,既是時代必然,更是倫理必須:父母對子女最好的愛,是在未成年時候最親密最有力的支撐和陪伴+子女成年後得體的退出和遠離!
第五,這變,也是人類之是以繁衍至今不曾滅絕的理所當然:愛的傳承,是向下流動的。父母對子女的愛,永遠大于子女對父母的愛——因為,子女成年成家之後,要把更多更多的經濟、精力和愛流動向自己的孩子。
當下時代,于諸多年輕人而言,婚姻确實不是必須品啦。人們的身心健康程度、幸福指數高低,少部分人取決于事業(對于不婚族尤其如此),看遍美景吃遍美食要多滋潤有多滋潤!對大多數人而言,則取決于夫妻雙方能不能互相尊重、彼此支撐、高品質陪伴——要收獲這個很難嗎?其實不難!
不論是愛父母、愛子女、愛妻子或丈夫,這愛,都該是自發-自覺-自然的,“自發”是仁之端,是情;“自覺”是義之端,是理;“自然”是突破種種教化的、道德的、倫理的束縛之後,良知和智慧真正的覺醒,是自己潛意識最深處最真相的那個渴求,是最自然而然的生長——不論面對何境、何時、何人,都請把妻子或丈夫放在自個心上,永遠第一位的那種!
祁雲:70後,虔誠的閱讀者,擅散文,善評論。專注于家庭教育、寫作輔導、大國文教學探索及傳統經典閱讀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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