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政治异化?
道德和法律应该在起源时为整个人类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并造福于每个人。即使在现在,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道德和法律颁布者都声称,他们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保护所有人的利益。但是,道德法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成了一把双刃剑,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一切道德法都是以阶级为基础的,各国的当权者都或多或少地滥用了自己的权力。道德和法律是为善而生的,但它们成为邪神的保护,国家权力的权力本意是保护人民群众,但它却成为一些人欺负人民的工具,腐败和贿赂。道德和法律存在缺陷,国家权力产生了癌症。这就是我所说的道德、法律和政治活动的异化。问题只是政治上的疏远。政治的异化,其实就是立法的不公平,执法的不公正,也就是社会的不公正。政治异化和社会不公正的起因是人性的罪恶。
其次,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在伦理学中,政治立场的对错是用来判断人类行为的善恶的。现在看来,伦理学中的这个定义并非完全不合理。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社会属性本质上是邪恶的,他们的善良是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结果。这实际上与伦理学的教义基本一致。这表明,政治立场的对错与行为价值的善恶有着内在的联系。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所说的道德和法律并没有被异化,而伦理中的道德和法律都是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它们包含着异化的规范。因此,伦理学中的定义虽然在形式上不是好的,而是用政治立场的对错代替了行为价值的善恶,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只是一个不准确的问题。总的来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大多是公平的,执法基本上是公平的,善恶的判断大多是正确的,只有那些被异化的道德、法律规定来判断善恶才会是错误的。比如,在封建社会,"三四德",遵守这种道德准则的行为不是好事,而是执法者的罪恶,是被处死的对象的灾难,是犯罪。因此,当我早些时候谈到善良的原因时,我特别指出,促进善良的道德和法律是指不被疏远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这正是这个定义的类和局限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判断善恶的标准,判断人性中善恶问题的习惯,虽然有缺陷,但仍然有效。不过,我要说的是,真正的科学人性的定义是我提出的。原因是:第一,行为的对错政治立场来判断行为的善恶,只是一种选择,替代的标准不是善恶的真正标准,所以伦理学中善恶的定义不是善恶的科学定义。其次,这种伦理标准,即使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取代善恶的真正标准,但法律和道德的异化总是使一些判断不正确。例如,上面给出了"三从四"的例子。第三,除了道德和法律的异化之外,有时这个定义无法判断人类行为的善恶。一个是社会变革时期,是新旧社会制度的交替时期。比如前面提到的湖南农民运动问题。而且,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上总是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总会出现,那么就有必要增加新的法律规范,在新立法之前,这些问题,这些矛盾,有了这个道德标准,就不能被善恶评价。总之,一句话,伦理学中善恶的定义是一种适用的工具,我对善恶的定义是一个科学的概念。每个都有自己的用途。
第三,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是人们研究人性善恶的高峰期,后来的学者们都曾讨论过人性的善恶,但没有一个超过春秋战国时期的上百个孩子。我想在中国历史上,在研究人性、善恶方面,只有两个半字是对的,一个是孔子:"性相似,习近平离得很远。(17)这句话虽然是真的,但意义不大,第二句话就是信息说:"性是好的,好的。"(18)儿子认为生命的意义,所以他说性是善的,即人性(自然属性)没有善恶之分。告密者在两千年前就这样说过,但两千多年来,没有人听他的话,争论人性是善是恶。我希望今天的人,现代人能听出柜员的讲道,这是一个大道理。另一半是骡子说的。"人性,邪恶,善良,虚伪,"骡子说。(19)骡子说人的本性是邪恶的,人的善良是后天获得的。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是错误的,因为骡子的本质指的是自然,自然属性。但后半部分是大事实。不仅如此,骡子的哲学就是教养的哲学,他认为,好的和有价值的,是人类努力的结果。这是个好主意,但世世代代的统治者都害怕真理,所以他们不敢宣扬骡子的思想,而是把孟丘的谬论当作宝藏来欺骗群众。
引用:
1、金月轩《形式逻辑》主编,人民名出版社出版,第15页
2、于鹏斌等主编,上海词语出版社出版《简明哲学词典》,第231页,第299页
3、出自《苏萌》出自《昱子郑》
4、从《春秋之曝》中,深得名取自《论标题与自然》
5,来自Mencie Prep
6、陈尚志,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人类科学原理》主编,第91页。
7、于鹏斌等主编《简明哲学辞典》,上海词典出版社出版,第299页。
8,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3-434页
9、王明辉《什么理论》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
10、金月轩主编《形式逻辑》出版,由人民名出版社出版,第18页摘自《门茜苏》
11、钱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生存的选择》,第40页。
12、李明《中国人为什么这么笨》华凌出版社,第9-15页
13、从17日的《论语》从《萌萌》从《漫谈》从《漫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