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名著700种之第10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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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的历史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观的发展中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现时代的根本特点》就像康德的《从世界公民的观点来看普遍历史的观念》(1784年)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演讲录》(1822——1831)一样,是从先进文明的全球化角度来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的。
在本书中,作者指明,每个民族的历史既有其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有其偶然的变化形态,因此每个民族的成员应该既以世界公民的意识,也以爱国主义的态度看待和参与历史进程。由此,本书不仅上继了康德的传统,而且下开了黑格尔的先河。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费希特的《现时代的根本特点》(1806年)就像康德的《从世界公民的观点来看普遍历史的观念》(1784年)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演讲录(1822—1831年)》一样,是从先进文明的全球化角度来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的。关于这一考察所做出的独特贡献,我们可以从以下九个方面予以评述。
费希特
(一) 费希特的历史哲学首先是从时间的起源谈起的。这是因为,时间是任何现实事物的过程本身,无论什么历史哲学都应该说明,作为这个过程本身的历史是如何可能的,不做出这样的说明,就是非批判地肯定了历史哲学的研究对象。
费希特看出了以往的历史哲学的这个缺陷,所以在他的早期知识学里就演绎了时间:超时间的自我通过自己设定的非我的阻碍作用,展示出一个无限的时间序列,在这个序列中各种客体被设定起来,从而克服了康德那种没有从自我推演出作为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的时间的缺点。在晚期知识学里,他又继续研讨了时间的起源问题。不过在这个时候,时间已经不再被认为是植根于自我的设定活动中,而被认为是显现绝对的一个不断展开的环节;他在这时认为,绝对是超时间的存在,是唯一的、真正存在的和绝对靠自身存在的东西,是在所有的语言中都被称为上帝的东西;绝对必然要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上帝必然要显现出来,而这种显现就是知识活动,就是神圣力量的表现和映现;这种知识活动具有创造万物的神力,它设定了自己的对象,靠这种对象不断地发展自身,从而出现了时间。由此可见,费希特已经认识到,时间是绝对显现自己的过程,或反过来说,时间上的变化是绝对的显现。
这种关于超时间的存在创造时间上发展过程的观点,不管讲的多么晦涩难懂,也不管带有多少神学色彩,只要我们把它与现代宇宙学作为最高原理提出的假说加以比较,就很容易理解,它确有其合理性。现代宇宙学认为,宇宙是从初始奇点出发,分裂为物质在时间上的无限发展过程的,在经过品类繁多、光辉灿烂的发展以后,又塌缩到这个奇点。这个假说也许可以被视为费希特的时间起源理论的经验科学表达,或者反过来说,他的这一理论是对现代宇宙学的思辨预见。不过,费希特也像当时的许多哲学家一样,认为那种被知识活动设定的对象是在时间上没有发展和变化的自然界,而只有在时间上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社会才是超时间的存在靠这种对象发展其内在力量的历史过程。
(二) 在费希特看来,这种由超时间的存在构成的发展过程就是人类的文明史,在这里,欧洲文明、阿拉伯文明、中国文明和印度文明都处于一个共同的起源,并且在将来会复归于这个共同的起源。
虽然他在他的历史哲学里考察的完全是欧洲文明的历史,而没有研讨人类文明的其他分支,但他却以他的知识学为依据,分析了人类历史的内部结构。他认为,人类历史包含两个相互密切联系的部分,即先验部分和经验部分。前者是必然的存在,它展现的是作为历史目标的宇宙蓝图及其实现的过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后者是偶然的现实存在,它展现的是数量无穷的历史事实及其出现的过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这两个方面分别构成了历史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历史学研究的对象。费希特由此规定了历史哲学与历史学的任务。
(三) 关于人类历史中的那个先验部分,康德称之为大自然的隐蔽计划,并将其展开划分为本能的统辖、自由的状态和完善的公民社会这样三个阶段。费希特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把那个先验部分称为人类世俗生活的发展所遵循的宇宙蓝图,把它的实现描述为理性从盲目的统治到自觉的统治的过程,描述为社会从不文明状态到文明状态的过程,它的含义在于,“人类的世俗生活目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生活中自由地、合乎理性地建立自己的一切关系”。
这个目的的实现经过许多迂回曲折的道路,以不可移易的必然性,刻画出五个不可超越的时代或者基本时期:第一,无须进行强制,不必付出辛劳,人与人的关系只靠合理本能加以安排的时期;这是理性借助于本能进行直接统治的时期,叫做人类无辜的状态。第二,合理本能已经变弱,只表现于少数杰出人物身上,被他们变成一种对大家有强制作用的外在的权威的时期;这是各种学说体系和人生体系采取专断态度的时期,叫做恶行开始的状态。第三,直接摆脱专断的外在权威,间接摆脱合理本能和任何形态的理性统治的时期;这是对任何真理绝对漠不关心,不要任何指导而晚期放纵的时期,叫做恶贯满盈的状态。第四,具备科学形态的理性普遍传播于人类,理性及其规律在清晰的意识中得到把握的时期;这是真理作为至高无上的东西得到承认和最受人喜爱的时期,叫做理性开始的状态。第五,通过完善的技艺,按照理性的规律,人类的一切关系得到调整和安排的时期;这是人类拥有确实可靠的、以不出错的手段,把自身塑造为理性的准确摹本的时期,叫做说理完善和圣洁完满的状态。费希特预测,在这个时期,国家作为管理合理的技艺的机构,将自觉地、有计划的致力于完成理性提出的任务;这样,人类就以自由的、合理的行动建立起了一个理想的社会——一个以理性为最高准则、大家都平等自由、人人为我和我为人人的社会。费希特的这个社会史蓝图当然属于近代西欧启蒙时期的乐观主义思潮,它虽然已经被现代的现实生活所扬弃,但它所蕴含的真理成分却至今都对我们有启迪意义。
(四) 按照费希特制定的这个蓝图来说,虽然许多民族在人类历史上有过其辉煌的时期,但并不是任何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这样的时期都可以被算作一个时代,而是只有那种能够以其原则涵盖全人类的时期才有资格被列为一个时代。
这个界定时代的标准不仅对我们考察较远的历史时,而且对我们考察较近的历史也有重要意义。一个自文艺复兴以来自然而然地得到实现的原则,在经受了经济危机、世界大战和暴力革命的震荡以后,已日臻完善,进入快速全球化的阶段,因为这个以它为基础的时期也就表明了自己是人类世俗生活发展的一个时代。反之,一个从20世纪初叶从单个人的特殊信念出发,用人为手段加以贯彻的原则,则由于不能提供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高的民主,而自己毁灭了自己,因而这个以它为基础的时期也不过表明了自己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短暂插曲。虽然前一个原则的实现不免带有许多恶果,所以不是我们的理想,不是历史的终极目的,但它作为一个必经的重要时代的原则,至今还没有完成其囊括和传遍全人类的使命。
(五) 在费希特制定的那个蓝图的实现中,作为历史过程本身的时间分化为两种:一种时间标志着先验部分的展开,这就是不均匀地流逝着的概念中的时间;另一种标志着经验部分的进展,这是均匀地流逝着的编年史的时间。
由于这两个部分的进度有反差,在同一个编年史的时间里就总是汇聚着一些不同的概念中的时间;费希特就此写到,“由于要把所有民族联合为一个大家庭的目的使然,这就可以使概念中的时间通过相当可观的编年史时间,而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仿佛可以迫使时间的长河停顿下来似的”。这意味着,在同一个编年史时间里总有一些不同的个体,他们处于不同时代的不同的文明发展阶段。于是,在同一个编年史时期总是有不同的个体,费希特把他们分为三种:一种是“那些确实是自己时代的产物,把这个时代表现得最清楚的个人”;另一种人“落后于自己的时代,因为他们在他们的发展期间从来没有与范围广阔的、代表一般发展水平的个体有什么接触,他们发展自己的那个狭隘圈子还是旧时代的遗老遗少”;第三种人则“已经走得超过自己的时代,他们的心中带有新时代的萌芽,但在他们周围占支配地位的仍是这个被他们视为业已陈旧,实际上却真正现实的现时代”。费希特的这种分析让我们联想到,正像在19世纪中叶德国人与法国人相比,仅仅在编年史的时间上,而不是在概念中的时间上是同时代人一样,当今不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如此。但很令人遗憾,我们周围还有一些人,他们以为自己超越了现时代的原则,其实他们尚未达到这个原则。
(六) 在费希特制定的那个蓝图的实现中,各个民族和国家都是作为独立自主的有机整体不断发展的,并且处于不同的社会进化阶段。于是,在这种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中,发达的有机体成了不发达的有机体的原型,业已进入世界历史的高级阶段的民族和国家是评判尚未进入这个阶段的民族和国家的尺度。从这样的事实着眼,费希特在讲世俗生活的第三个基本时期时简明扼要地写到,“要对时代做出评判和认识,只有跃居其时代的文明之巅的那些民族才可能做到”,并且他进而指出,做出评判的唯一有效的准则就是那些“居于现时代顶峰的人们的基本准则,亦即现时代本身的原则”。不管这个说明多么简短,它也能使我们看出,当马克思在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里谈到“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钥匙”时,他对这位德国古典哲学家的继承关系是十分明显的。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他们的社会进化论观点断言,没有任何一个落后于时代的民族和个人会有资格对现时代做出正确的评判,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从概念的时间来看,发达国家远比不发达国家先进,所以它们对现时代做出的评判就比不发达国家对现时代做出的评判要正确的多,依照前一种评判制定的国家规则当然应该逐步传遍全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不发达国家无疑应该积极创造遵守这些规则的条件,但发达国家却不可将这些规则强加于任何尚未具备这类条件的国家。费希特曾经针对当时出现的类似问题写到,“时代以它的坚定的、向来就已给它确定的步伐前进着,任何东西在时代的长河里都是不能靠单枪匹马的力量加速或者强求的”。这就意味着,时代是不可阻挡地前进的,不发达国家的人民绝不可能长期脱离世界文明的光辉道路,而是会经过艰难的、曲折的历程走上这条道路,而那种想强迫这样的国家服从自己的意愿的单枪匹马的力量则在充当一种世界警察的角色。
(七) 在费希特阐明欧洲文明的发展过程时,他把跌宕起伏地贯穿其中的种种矛盾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先进文化的标准民族与未开化的愚昧民族之间的、或文明与野蛮之间的矛盾;另一类是各个欧洲国家内部以及它们之间的矛盾,前者是欧洲文明的外部矛盾,后者是欧洲文明的内部矛盾。
关于前一类矛盾,费希特认为,有教养的民族应该进行统治,野蛮人应该效劳;只有在文明与野蛮的这种冲突中,一切思想和一切科学作为把野蛮引向文明的力量和手段,才开始萌芽,获得了发展;文明反对它周围的野蛮的天然战争对于促进世界历史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关于第二类矛盾,费希特指出,基督教民族共同体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不仅在公民法方面,而且也在国际法方面贯彻了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这个原则在当时并没有通行于周围的非基督教国家。如果我们综观人类当今的状况,我们也许可以说,第一类矛盾现在已经消失,野蛮人进入了文明阶段,虽然他们的文明还处于这样或那样欠发达的阶段;因此,费希特的论点已经不再有任何现实意义。但他关于第二类矛盾所说的,则另当别论。全人类现今的文明进程都有了长足进步,以致那种依据欧洲文明成果确立起来的公民法准则和国家法准则是否能够分别推行于非基督教国家内部和这类国家与基督教国家之间,都已经称为现时代所面临的最大历史课题,也是全人类要解决的最大现实问题。在这里,抵制前一种准则的引入是倒行逆施,无视后一类准则的推广是侵略行径。正像在国际关系中要求平等而在国内关系中制造不平等是可笑的一样,在国内关系中坚持平等而在国际关系中不讲平等也是荒唐的。
(八) 费希特在《现时代的根本特点》里已经扼要地指明,每个民族的历史既有其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有其偶然的变化形态,因此每个民族的成员应该既以世界公民的意识,也以爱国主义的态度看待和参与历史进程。
在随后写出的《爱国主义及其对立面》(1806—1807年),他进一步阐述了这个主题。在他看来,世界主义就是一种认为人类生活的目的定然会得到实现的信念,而爱国主义是一种认为这个目的首先会在我们是其成员的民族中得到实现,然后将所得的成就传遍全人类的信念。他所说的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人类自由地、合乎理性地建立自己的一切关系,或者说,是建立理性王国;这是人类文明的普遍原则,它将具体地体现出来。因此,费希特认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抽象的世界主义,相反地,世界主义在现实中势必会变成一种以建立理性王国为宗旨的爱国主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世界主义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毫无作为,而是必然会表现出来,按照自己的方向进行工作和发挥作用,但是,它只能影响它作为活生生的力量直接生存于其中的那个国家,而这个国家则以自己的手段,按照自己的法律,在自己的界限内不断地引导它发生影响的活动。
(九) 费希特在《现时代的根本特点》中阐述的历史哲学充满了辩证法的内容。在他所讲的那五个理性与反理性的矛盾发展的基本时期,理性经历了一个由盛而衰、由衰而盛的曲折过程。我们可以把前两个时期概括为理性首先直接通过本能,然后作为本能间接通过权威进行统治的阶段,概括为盲目进行的理性统治日益式微的阶段,而把后两个基本时期概括为理性首先进入知识,然后借助技艺进入生活的阶段,概括为明察秋毫的理性统治的阶段,而介乎这两个阶段之间的第三个基本时期是把黑暗世界与光明世界、强制世界与自由世界结合起来的阶段,是本能形态的理性遭到毁灭和概念形态的理性开始诞生的阶段;这样,理性的发展在其遭受反理性东西的沉重打击的时期,也就进入了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时期。费希特就此写到:
人类在尘世中通过这一系列时期走过的整个路程,不外是向它最初所处的那个阶段的回归,无非是要复归于它的原始状态。但人类必须用自己的双脚走出这条道路,它必须用本身的力量又使自身成为它从前不借自己的任何作用所成为的那样,正因为如此,它首先必须丧失自己的原始状态。
费希特的历史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观点的发展中是一个重要的阶段。他的《现时代的根本特点》不仅上继了康德的传统,而且下开了黑格尔的先河。如果我们把黑格尔的观点与费希特的历史哲学思想加以比较,就很容易断定,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其基本观点方面都是对费希特的继承和发展。
【《现时代的根本特点》译者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