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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女仆”竟是千古名流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宋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名言。

“范仲淹”的“女仆”竟是千古名流

范仲淹不但自身清廉公正,忠君爱国,他家教也甚严,他要求子女用功读书,正心修身,乐善好施,要同情关心社会低层人士,做情操高尚的人。范家对买来的女仆张菊花也很关爱,以至于张菊花通过在良好家庭环境中熏陶,竟成为常人难以期及的“道德模范”。

《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听了张菊花的感人事迹,破例为这为平民老太婆作了《张行婆》传,从而使张行婆的美名流传千古。

“范仲淹”的“女仆”竟是千古名流

张行婆出生在潍州昌乐县一个低级军官的家庭,母亲早逝,父亲娶了后妈。这个后妈很狠毒,张行婆七岁时,被后妈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把张行婆卖给了范家作仆人,起名菊花。

范家倒是对张菊花很好,后来又当成陪嫁丫头,随小姐嫁给了泗洲金家。张行婆做事勤快,深得金家好评。

二十八岁那年,范家小姐回家探亲,张行婆也跟着回到范家。一天,在门口看到一个一只眼的卖柴人,张行婆隐隐觉得很像自己父亲,向前一问,果然是。

原来张行婆父亲,二十一年前,不见了女儿,向妻子打听,妻子说走丢了。她父亲出门寻找女儿,一直无果,后来哭瞎了一只眼睛。因为残疾,他父亲被裁回了家,只好卖柴为生。

金家听说菊花找到了父亲,也格外高兴,解除了她奴仆身份,放她回家团聚。他父亲打算回家打一顿妻子,然后把她赶出门去。菊花跟父亲求情,要不是后妈卖了她,她也没有到范家去过这样的好日子,我有什么好抱怨的。

回家后,菊花得知父亲在昌乐有几亩田产,被人霸占了。于是,见过世面的菊花一纸诉状,把田产要了回来。她父亲去世了,她后妈心想这下要吃苦了。哪知道,菊花像对自己亲娘一样,出门走远一点的,菊花就背着后妈走。后妈幸福地走完了最后几年。

送走了两人后,菊花已是三十好几的大姑娘了,她找了个农民嫁了,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没几年,丈夫也也早死了,她一个人拉扯大三个子女。

等到儿子娶了媳妇,两个女儿出嫁。儿女们想,老娘总算可以享受点天伦之乐了。

“范仲淹”的“女仆”竟是千古名流

可菊花把儿子叫过来说:我一直信佛,这儿有座古庙,荒废很多年了。我要跟邻居们把它修一修,然后住进去。等我住进去后,就不再是你妈妈了。你也不要进进出出来看我,庙产是大家伙的,以防别人有占公家便宜的嫌疑。

在入庙之前,菊花又去泗洲看望了金家,然后步行几千里去陕州看望了金家的小姑子。在陕州,菊花又帮年幼的女仆洗头洗澡,家里养的狗、猴子也天天喂养。等到菊花离开的时候,狗跟猴子都很伤心,好几天也不吃食。

就在陕州的时候,司马光遇到了张行婆,听说了她的故事。司马光被她的身世与高贵品格深深打动了。于是司马光破例给一个平民老太婆作了传记。菊花因为后来信佛,故称张行婆,传记的名字叫《张行婆传》。

“范仲淹”的“女仆”竟是千古名流

司马光的《张行婆传》,分别写了张行婆忠、孝、廉、让的动人故事。我们学习她的动人事迹确实受到有很大的震憾。她做的几件大事,哪一件我们一般人也难以做到。例如她后母瞒着她父亲卖掉自己,他都替后母说情,不让父亲打她,更不让父亲休她。更重要的是她在亲生父亲去世后无微不至的孝敬这个曾经陷害自己于死地的后母的事迹,实在令人叹服!她只求奉献,不求索取,作为单身妇女全身心养育了几个子女,按照中国的传统是养儿防老的,但她把子女养育成人后却毅然断掉母子关系,出家为尼,不再连累子女们。这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张行婆舍家事佛,不让家人动佛财,是多么“清廉”?我们不知到那时的女子是否裹脚,即使不裹脚,一介老年女子徒步几千里看望自己以前的东家,看出张行婆对原主人是何等之“忠”?无怪乎连主人家的猴子和狗都对张行婆感恩大德!难怪司马光认为世人不得以其身份“微贱”而忽视,即使其信佛而不得入于儒家礼义之途,而自己也愿意为其作传。

原《张行婆传》中所记载的“侩者鬻故尚书左丞范公家”,没有具体说到范公是谁。“尚书左丞”小编查阅宋代与司马光同时期担任这个级别的只发现范仲淹和他的次子范纯仁。范仲淹担任过“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与“尚书左丞”同为副宰相级别的职务。“参知政事"在宋神宗时废除,只设“尚书左丞”,而范纯仁直接担任过宰相。司马光所说“故尚书左丞”,应该是指去世的尚书左丞。当时范纯仁还未去世,不能称“故”。所以小编暂时认定其“范公"是“范仲淹”,并在范仲淹三字上加上“”,如哪位老师告知我确切的“范公”,我将虚心改正。

为了让更多的朋友更深入的了解司马光的这篇《张行婆传》,下面我把原载于古本《昌乐县志》中的《张行婆传》标点后附之于后,与各位老师共享。

  行婆张氏,潍州昌乐人。父为虎翼军校。张氏生七岁,继母潜使侩者鬻之,给其父曰:“失之。”父哭之三日失明,由是落军籍为民。侩者鬻故尚书左丞范公家,字曰菊花。范氏以媵其女,适泗州人三班借职金士则。张氏勤谨,其主家爱之。与其父别凡二十一年,一旦遇之于范氏之门而识之,遂辞范氏,与父俱归。父怒继母,欲殴而逐之。张氏曰:“儿非母不得入贵人家,母乃有德于儿,又何怨焉?今赖天之力,得复见父。若儿归而母逐,儿何安焉?”父乃止。父时年且六十,无他子,家甚贫,鬻薪为业。昌乐有故田园,为人所据,张氏乃与父母归乡里,讼于州而得之。未几父卒,张氏养继母,尽子道,母老不能行,所适稍远,则张氏负之。 母卒,张氏嫁为里民王佑妻,生一男二女。佑早卒,诸孤皆幼,张氏鞠之,不从人。既长,毕婚嫁,乃谓其子曰:“吾素乐浮屠法,里中有古寺,废已久,吾当上率里人修之,弃家庭处其中,不复为尔母矣。”里人闻之,争助以财,不日立堂殿厨庑,塑绘佛像,营储(亻时)皆备。每戒其子,毋得至寺,曰:“寺有众人之财,将以兴佛事,吾一毫不敢私,汝来使吾无以自明。”金士则之妹,余嫂也。元丰中,张氏自潍之泗省金氏,又自泗至陕省余嫂,徒行数千里,曰:“吾故时主家,不可忘也。”嫂置诸园门之旁,独处一室,日一蔬食,读佛书。每与女仆语,专诲以忠勤,有不受而诟之者,辄拜谢不与校。遇劳辱之事,则以身先之,与钱刀衣服,固辞,强之不得已,辞多受少。见尺薪寸帛,不忍弃。必拾以归,爱之如己物。女仆之幼者,则为之栉沐缝纫,视之与己女。至于猴犬,饮食以时,无不驯服。张氏去,辄数日悲鸣不食。

  余熟察其所为而异之,因谕之曰:“妪已老,幸有子,不与之居以终其身,而栖栖汲汲周游四方,竟何为乎?”张氏曰:“凡学佛者,先应断爱,彼虽吾子,久已舍之,不复思也。”呜呼!世之服儒衣冠,读诗书,以君子自名者,其忠孝廉让能如张氏者几希,岂得以其微贱而忽之邪?闻其风者,能无怍乎?向使生于刘子政之前,使子政得而传之,虽古之列女何以尚之?惜乎为浮屠所蔽,不得入于礼义之涂。然其处心有可重者,余是敢私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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